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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9060
  • 发布机构
    绿春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2-23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月17日在绿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绿春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绿春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县财税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执行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全力服务绿春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努力完成年度财政收支目标任务,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附表一、二)

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完成27,73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7,800万元的99.76%,短收6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5,804万元增长7.48%,增收1,929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0,101万元,为州级任务数20,100万元的100%,超收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8,612万元增长8%,增收1,48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425万元,比上年增长19.99%,增收1,237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36.94%;非税收入完成12,676万元,比上年增长2.03%,增收252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63.06%。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07,145万元,为州级任务数201,973万元的102.56%,比上年决算数190,561万元增长8.7%,增支16,584万元。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附表五)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10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4,689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支付收入12,3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0万元,调入资金65万元,收入总计207,555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7,145万元,上解支出400万元,支出总计207,545万元。收支相抵,预算结余1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附表三、四)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76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760万元的100.33%,比上年决算数1,865万元增长48.47%,增收9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5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758万元增长80.37%,增支3,82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附表六)基金预算收入2,7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813万元,收入总计8,582万元;基金预算支出8,582万元,收支相抵,预算结余为零,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附表七)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零,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为零。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附表八)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22,031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9,333万元,利息收入13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2,394万元,转移收入171万元,其他收入1万元。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9,593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7,848万元,转移支出5万元,其他支出1,740万元。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为2,43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为14,701万元。

上述收支执行情况由于上级财政体制结算尚未明确,部分数据需待上级财政决算审批后正式确定,年终财力与预计数会存在偏差,待决算审定后,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狠抓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增长。

一是加强税收收入征管。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加大了税政监管力度,强化税收监控和税源分析,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目标管理督查,优化纳税服务,确保税收应收尽收,全年税收收入完成7,425万元,同比增长19.99%;二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在组织非税收入过程中,坚持以管促收,以票管费,有效盘活国有资源,部门各项规费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年非税收入完成12,676万元,同比增长2%。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3%、67%(从2015年的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占比37:63来看,收入结构更优化)。

(二)优化支出,确保财政支出重点。

2016年,财政支出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可用财力十分有限,支出压力巨大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了全县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等各项政策性支出的需要。

一是全力保障维稳经费。认真落实公、检、法、司等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全年公共安全支出达到6,300万元。其中:安排综治联防经费390万元,边防、消防、中队等业务经费372万元,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经费133万元,安保、反恐经费59万元,禁毒专项经费78万元,法律援助经费27万元,政法转移支付739万元。有力支持了我县城乡治安和反恐维稳等工作开展,为社会稳定提供了保障。

二是扶持“三农”发展。全县农林水支出46,163万元。其中:安排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2,375万元,草原生态保护资金609万元,农村人畜饮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6,286万元,农机购置补贴22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补贴和救灾资金1,156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096万元,退耕还林政策性补助资金2,308万元,林业补助资金2,697万元,财政扶贫资金16,817万元,整村推进、兴边富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2,765万元,“一事一议”奖补资金1,928万元,“四位一体”项目资金350万元。

三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县教育支出37,276万元,同比增长13.5%,增支3,653万元。其中: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2,613万元,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2,266万元,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1,672万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营养计划资金2,178万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205万元,改善高中办学条件资金1,500万元。

四是积极落实各项社保资金。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27万元,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安排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7,398万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31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051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460万元,就业专项资金335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47万元,残疾人康复、就业和扶贫补助21万元,高龄老人补助111万元。

五是支持基本公共卫生建设。全县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7,289万元。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8,683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1,02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063万元,计划生育服务资金45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资金2,958万元,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化,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六是加大其他保障性投入力度。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7,32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8,172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3,702万元,棚户区改造资金408万元。

(三)抓绩效管理,推进财政机制改革。

一是积极推进综合预算,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规范性;依托财政综合业务平台,启用县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实现了对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实时监控。二是积极完善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现了财政、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的专线联网;最大限度避免了资金沉淀,提高资金利用率。三是坚持“财政监督”与“制度监督”并举,着力强化监督机制建设,扩大财政监督范围;积极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部门存量资金等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节约财政资金。四是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扩大采购规模,加强采购监管,规范采购行为。全年采购预算资金5,545万元,实际采购资金5,084万元,节约资金461万元,节约率8.3%。五是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原则,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账户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提高财政资产、资金综合使用效益。六是及时公开预决算信息,在公开县本级政府预、决算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各乡镇及县级各部门的预决算公开,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七是通过积极争取置换债券资金,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及展期,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多层次、多渠道确保偿债资金正常链接和滚动运行,有效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为保障重点建设项目融资创造良好条件。

(四)认真查摆问题,切实加强整改落实。

2016年,县财政局认真按照新《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决算,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开展调研和视察,及时组织人员认真听取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县人大代表审议各项财政报告的意见,积极承办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及时分解落实承办任务,加强办理时效。针对查摆出来的年初预算细化不够、预算执行进度偏慢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强化预算编制,完善收入目标任务考核、部门向上争取资金考核等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提升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县财政改革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在财政运行中日益显现,集中表现在:一是经济运行发展的后劲乏力,财政增收压力增大;二是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政府可支配财力有限,财政收入征管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三是维护稳定、民生保障、城乡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对财政保障的要求越来越高,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四是厉行节约的风气尚未真正形成,预算约束仍需加强;五是地方政府性债务负担沉重,财政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任务仍然艰巨。对此,我们将密切关注中央、省州财政经济政策走向,攻坚克难,扎实工作,拓展思路,当好县委县政府参谋助手,不断推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顺利发展。

三、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兼顾求平衡。财政收入增幅与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保持适度的增长速度,并充分考虑税源增减因素,合理把握财政收入规模;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统筹安排各项财政支出,兼顾需要与可能,坚持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合理配置财政资源,确保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坚持综合预算和科学精细原则,编制部门预算。

二是突出重点惠民生。在确保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所需的基础上,资金分配继续向民生领域倾斜,不断加大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资金投入,巩固民生工程实施成果,加快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三是聚集财力保稳定。用好用活上级财政政策,积极争取上级维稳专项资金,按照上级要求,努力保障维稳配套资金,为我县社会稳定提供保障。

四是用活财力促发展。贯彻县委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用活财力确保经济结构调整、重点领域改革等重大项目支出,促进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五是集中财力办大事。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集中财力办大事。

按照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2017年全县财政收支预算建议如下:

(一)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1、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情况(附表十四)

2017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安排29,235万元,比上年增长6%,增加1,655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1,307万元,比上年增长6%,增加1,206万元。

2、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安排情况(附表十四)

(1)全县总财力安排支出情况

2017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17,502万元,比上年增长5%,增支10,3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15万元,教育支出37,27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6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65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32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7,837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8,47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81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8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8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91万元。

(2)县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

根据各部门及乡镇预算汇总和县级可用财力,拟安排地方财政支出81,073万元,比上年增长9.63%,增支7,119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①人员经费59,201万元。其中:全供养人员工资 42,811万元,半供养人员工资1,439万元,助学金91万元,班主任津贴8万元,离退休人员安家建房费300万元,村组干部报酬542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060万元,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2,500万元,乡镇岗位补贴支出1,430万元,自治州津贴7,400万元,警衔津贴补助300万元,机关单位车改补贴1,320万元。

②公用经费1,46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967万元(含县处级领导干部切块经费171万元),小车经费500万元。

③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经费2,588万元(附表十五)。其中:基本医疗保险配套经费2,400万元,大病医疗保险经费140万元,离休干部医疗经费42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6万元。

④行政事业单位保险经费612万元(附表十五)。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5万元,工伤保险248万元,生育保险59万元,大学生村官养老保险62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配套31万元,社区干部养老保险11万元,新农合县级配套经费131万元,村社区干部新农合财政代缴5万元。

⑤公共安全支出905万元。

⑥专项经费15,871万元。

一是年初预算专项经费支出10,566万元。(附表十六)

二是列收列支支出5,134万元。其中:水资源费支出350万元(水库运行管理经费20万元),教育费附加支出30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180万元,育林基金支出10万元,其他专项支出6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支出1,000万元,罚没收入安排支出3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支出2,934万元。

⑦总预备费200万元。

⑧上解支出400万元。

3、公共财政预算平衡

(1)全县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2017年预计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217,912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1,30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5,854万元,上年结余10万元,预计返回耕地占用税741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217,902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7,502万元,上解支出400万元,收支相抵后,预算结余10万元。

2)县级财力平衡情况(附表十三):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为81,073万元,其中:县级财政收入21,30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9,015万元,上年结余10万元,预计返回耕地占用税741万元;财政总支出81,073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0,673万元,上解支出400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附表十一、十二)

2017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682万元,比上年下降39%,减收1,08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7万元,土地出让金收入1,5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0万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68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27万元,土地出让金支出1,5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80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6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2017年基金预算收入9,011万元,其中:县级收入1,68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329万元;基金预算支出9,011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零,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为零。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附表十七)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51,793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34,363万元,利息收入28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6,487万元,转移收入50万元,其他收入605万元。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49,40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7,367万元,转移支出7万元,其他支出2,027万元。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为2,39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为17,153万元。

(五)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件,严控政府债务扩张,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把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面梳理全县债务,确认规定范围内需通过定向发行置换债券的到期债务项目,努力争取定向发行置换债券额度;抓好偿债资金的筹措工作,及时安排到期债务还本付息。尤其是系统外债务,坚决杜绝债务长期体外循环,严格将债务风险指标控制在警戒线以内。截止2016年12月底,政府性债务率59.8%,负债率28.8%,逾期率8.9%。

2016年上级核定的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118,300万元,目前我县的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在上级核定的债务限额范围内。

四、2017年财政工作计划

2017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实现“翻两番、增三倍、促跨越、奔小康”战略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一年。我们将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和财税政策导向,努力寻求和把握发展机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和决策上,鼓足干劲,克难奋进,推动财政收支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收入征管,确保稳步增长。

深入开展税源调查,加强重点税源监管,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确保应收尽收;财税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深入分析经济、财政、税收运行情况,全面掌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因素,及时发现征管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收入稳步增长;强化财税职能作用,加大收入稽查力度,加快拨付项目资金,密切关注重点建设项目,实时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及工程纳税进度,杜绝税收跑、冒、滴、漏;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做到税费并重、大小兼顾、多管齐下。

(二)坚持民生优先,保障和谐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四个零增长”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行政经费、楼堂馆所建设等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投入,确保城乡医疗保险、农村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民生资金投入;继续加大教育、卫生、计生、科技、文化和公共安全的法定投入和政策性投入力度,落实好各项民生项目资金,重点向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倾斜。

(三)落实惠农政策,支持城乡建设。

认真落实综合直补、退耕还林、良种补贴、农业保险补贴等惠农补贴政策,加强补贴资金监管,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加大农业建设支持力度,支持病险水库治理和水渠修建;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着力推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抓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大力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四)深化管理改革,提高理财水平。

加强新《预算法》宣传,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度,严格预算追加审批程序,硬化预算约束;逐步建立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案,积极推行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预算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推进和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建设,确保财政资金收付的真实性、合规性;清理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消化结余,控好结转,减少资金闲置;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理顺采购监管职能,完善采购目录和标准,创新采购方式,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益,杜绝自行采购、擅自采购、违规采购;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规定要求,立足财政职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按时做好公务用车改革。

(五)拓宽融资渠道,防范债务风险。

推进融资平台建设,千方百计拓宽融资渠道,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控制新增债务,积极争取债务项目置换债券额度,实现借、用、还的良性循环,防范和降低财政风险。

各位代表,今年财政工作任务繁重艰巨,我们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贯彻落实新颁布的《预算法》,认真执行好本次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同舟共济,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完成2017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附件【绿春县2017年政府预算公开情况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