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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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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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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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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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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安监局2017年预算公开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绿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负责提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和安全生产普法工作。
(二)负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查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绿春县人民政府的授权或委托,牵头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结案和跟踪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协调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综合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三项岗位(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人员(煤矿、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和持证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作。
(八)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重大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九)负责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检测检验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
(十)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绿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原则,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职责范围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第三类)。
(十三)承担绿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四)承办绿春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绿春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红财预[2016]140号)文件精神,我局本着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州委州政府“一个目标,三大战略、六个跨越、十项重点、一个保障”的总体要求,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保民生”三大任务,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基本原则: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本级零基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新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为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做实基本支出预算,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按照收支平衡、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和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编制了2017年度部门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0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安监局预算总收入24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24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220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21万元。
2017年安监局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4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15(类)-0601(款)”支出,主要反映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5(类)-0602(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增加原因:人员增加,工资调整,津贴补贴。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安监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53万元,津贴补贴1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万元的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2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1%。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专项经费预算8万元,用于安全生产“6月安全宣传月”活动经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费、装备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经费支出。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6、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收入。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8、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9、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管理的制度。
10、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1、“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精神,改革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存的“双轨制”,统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绿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