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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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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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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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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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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地方志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绿春县地方志办公室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绿春县地方志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绿春县地方志办公室为县政府直属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宣传和贯彻实施地方志工作的法规、规章及政策;组织地方志书的审查验收;负责地方志工作规划和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的备案审查;组织培训地方志编纂(撰)人员。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指导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关规定和绿春县财政局《关于编制绿春县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绿财发[2016]175号)文件精神,我办本着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增收节支、统筹兼顾、量入而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基本原则: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编制部门收支预算时,对预算内外资金统筹考虑、综合平衡、合理安排,将部门的各项收支完整纳入部门预算。妥善处理好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关系,在确保部门基本支出需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安排,做实基本支出预算,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按照收支平衡、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和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结合新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为确保顺利完成地方志工作,编制了2017年度部门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核定财政全额预算参公事业编制6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在职实有7人(参公管理5人,工勤2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我办财务总收入98.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7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8.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8.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70万元(本级财力98.7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8.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7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03款01项”支出84.65万元,主要反工资性的支出;“208类05款05、06项”支出11.91万元,主要反映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7万元);“221类02款01项”支出7.15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70万元,具体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在职职工人员经费84.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76%。主要用于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6.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9%。其中:在职职工公用经费0.8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水电费、维修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情况与上年相同;公务交通补贴6.0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5万元(住房公积金),占基本支出的7.24%。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地方志工作顺利完成,安排专项工作经费18万元,主要用于收集地方志资料、编撰出版《绿春年鉴》印刷费等开支,与上年相同。
绿春县地方志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
附件【绿春县地方志办公室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县志办2017年年初预算专项经费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