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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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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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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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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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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教育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红河州绿春县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红河州绿春县教育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承办全县中小学校建立、调整、撤销及发展规模的报批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配合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对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统筹管理教育经费等。统筹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等。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指导思想: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红财预[2016]140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本着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州委州政府“一个目标,三大战略、六个跨越、十项重点、一个保障”的总体要求,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保民生”三大任务,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基本原则: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本级零基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新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为确保顺利完成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工作,做实基本支出预算,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按照收支平衡、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和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编制了2017年度部门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5个。分别是绿春县教育局机关、绿春县教研室、绿春县进修学校、绿春县第一中学、绿春县第二中学、绿春县职业中学、绿春县幼儿园、绿春县大兴小学、 绿春县大兴镇中心完小、绿春县牛孔乡中学、绿春县牛孔乡中心完小、绿春县大水沟乡中学、绿春县大水沟乡中心完小、绿春县大黑山乡中学、绿春县大黑山乡中心完小、绿春县半坡乡中学、绿春县半坡乡中心完小、绿春县戈奎乡中学、绿春县戈奎乡中心完小、 绿春县平河乡中学、绿春县平河乡中心完小、绿春县三猛乡民族中学、绿春县三猛乡中心完小、绿春县骑马坝乡中学、绿春县骑马坝乡中心完小。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4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15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159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7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38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我单位财务总收入34821.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821.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821.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821.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821.44万元(本级财力34821.4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82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21.4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5类01款01项”支出687.41万元,主要反映教育支出的教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费的支出。205类02款01项”支出504.63万元,主要反映普通教育的学前教育支出;205类02款02项”支出10966.74万元,主要反映普通教育的小学教育支出;205类02款03项”支出7986.21万元,主要反映普通教育的初中教育支出;205类02款04项”支出1204.63万元,主要反映普通教育的高中教育支出;205类03款04项”支出547.88万元,主要反映职业高中教育支出;205类08款01项”支出207.94万元,主要反映教师进修教育支出。“208类05款01项”支出15.6万元,主要反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08类05款02项”支出5434.74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08类05款05项”支出3632.83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05款06项”支出1453.13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1类02款01项”支出2179.7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局机关及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821.44万元,具体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在职职工人员经费27808.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90%。主要用于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6.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0%。其中:在职职工公用经费116.32万元,退休公用经费29.76万元,车辆经费0.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9.2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水电费、维修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情况与上年对比,基本相同。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846.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70%。其中:退休费4527.77万元;住房公积金2179.7万元;遗属补助40.44万元;助学金91.05万元,其中边“三乡”及拉祜族、瑶族学生助学金48.53万元,其他学生助学金42.52万元;班主任津贴7.40万元。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绿春县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万元,其中教育督导经费5万元、教研工作经费8万元。
红河州绿春县教育局
2017年2月26日
附件【2017年教育系统年初预算专项经费统计表模板.xls】
附件【绿春县教育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