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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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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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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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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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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是由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主要是执行中央对外方针政策,省、州、县对外重要部署和决定,加强边境管理,做好对外友好合作,维护界碑界线,确保边界和谐稳定;执行党的侨务政策,认真做好侨情侨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指导思想: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红财预[2016]140号)文件精神,我办本着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州委州政府“一个目标,三大战略、六个跨越、十项重点、一个保障”的总体要求,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保民生”三大任务,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基本原则: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本级零基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新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为确保顺利完成本办的外事、侨务等工作,做实基本支出预算,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按照收支平衡、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和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编制了2017年度部门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退休3人,遗属4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我办财务总收入152.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2.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2.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2.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2.14万元(本级财力152.1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1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03款01项”支出99.85万元,主要反映本办行政运行的支出;“208类05款01项”支出20.62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08类05款05项”支出15.83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208类05款06项”支出6.34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221类02款01项”支出9.50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本办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2.14万元,具体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在职职工人员经费115.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09%。主要用于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自治州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9.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6%。其中:在职职工公用经费1.08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12万元,车辆经费0.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7.9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水电费、维修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情况与上年对比,基本相同。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35%。其中:退休费16.90万元;住房公积金9.50万元。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本办外事侨务工作顺利完成项目工作经费0万元。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7年2月26日
附件【外事办2017年年初预算专项经费统计表.xls】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外事办).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