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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28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2-28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政协办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绿春县政协办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绿春县政协办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政协绿春县委员会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1)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2)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3)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指导思想: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红财预[2016]140号)文件精神,我校本着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州委州政府“一个目标,三大战略、六个跨越、十项重点、一个保障”的总体要求,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保民生”三大任务,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基本原则: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本级零基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新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为确保顺利完成学校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工作,做实基本支出预算,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按照收支平衡、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和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编制了2017年度部门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1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3人。退休19人,遗属3人。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6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政协办总收入84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3.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4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7.7万元(本级财力847.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7.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02款01项”支出523.6万元,主要反映技政协办的支出;“208类05款01项”支出158.3万元,主要反映机关退休的支出;“221类02款01项”支出49.7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政协办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7.7万元,具体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在职职工人员经费60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43%。主要用于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7%。其中:在职职工公用经费6.5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水电费、维修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情况与上年对比,基本相同。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5%。其中:退休费158.3万元;住房公积金49.7万元;遗属补助0.7万元。

绿春县政协办

2017年2月28日



附件【政协办2017年年初预算专项经费统计表.xls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021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