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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28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2-28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高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产业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和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3)研究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州颁布的价格、收费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收费改革调整方案,制定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政策。

(4)研究我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国家、省、州分配和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研究提出我县投资战略、结构优化的目标。安排国家、省、州拨款的建设项目、协调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组织和管理全县重大项目督查工作,负责对我县重大建设项目和国债资金项目进行协调、指导和督查。

(5)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改革开放和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我县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6)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县工业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组织并协调新建工业项目和规模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拟订并协调、组织实施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推动高科技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7)研究分析县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县城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8)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我县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化肥、食糖、药品、能源产品等很需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9)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问题。

(10)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11)拟订和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我县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和实施。

(12)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政策,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指导思想: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红财预[2016]140号)文件精神,我局本着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州委州政府“一个目标,三大战略、六个跨越、十项重点、一个保障”的总体要求,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保民生”三大任务,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基本原则: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本级零基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新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为确保顺利完成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我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项目协调、上报等工作任务,做实基本支出预算,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按照收支平衡、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和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编制了2017年度部门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编制11人,事业编制6人。退休人员20人,离休人员1人,遗属14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我局总收入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1万元(本级财力64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万元,占总支出的90%,项目支出63万元,占总支出的1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04款01项”支出280万元,主要反映行政运行在职人员工资及粮食事业费支出。 “201类04款08项”支出45万元,主要反映物价管理在职人员工资及物价涉案经费支出;“208类05款01项”支出155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208类05款05项”支出51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05款06项”支出20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1类02款01项”支出30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201类04款02项”支出60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1.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8万元,具体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在职职工人员经费3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71%。主要用于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绩效工资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09%。其中:在职职工公用经费3.72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补贴等公用经费88.3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水电费、维修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情况与上年对比,基本相同。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2%。其中:退休费129万元;住房公积金30万元;遗属补助4万元。

  1.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全县以工代赈、兴边富民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作协调、可研上报、实施方案编制及物价涉案、粮食事业工作等顺利完成项目工作经费63万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增减变化。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2月28日



附件【发改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