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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28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01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绿春县机关工委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绿春县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机关工委工作职能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全县作风效能建设、软环境建设的部署,查处干部违反作风效能建设、软环境建设等违纪违规行为;提出机关党的建设的总体设想和宏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党组报告党的建设情况;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民主生活会的管理,抓好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思想作风建设。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搞好换届改选工作,并对党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人选做好考核工作;健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和党风、党纪考核制度,指导各党总支(支部)抓好党风和廉政建设;负责县及县级以上领导同志批示件的办理和交办事项的督办。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县级以上(含县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转办、督办工作,组织安排县委、县政府重要督查活动。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指导思想:根据绿春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我委本着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保民生”三大任务,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基本原则: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结合新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为确保顺利完成审计工作,做实基本支出预算,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按照收支平衡、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和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编制了2017年度部门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机关工委总收入87.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7.9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7.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96万元(本级财力87.9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9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31款01款”支出55.59万元,主要反映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208类05款01款”支出15.3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08类05款05款”支出8.54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05款06款” 支出3.41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1类02款01项”支出5.12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96万元,具体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在职职工人员经费51.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07%。主要用于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6.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其中:在职职工公用经费0.75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0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水电费、维修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情况与上年对比,基本相同。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94%。其中:退休费12.82万元;住房公积金5.12万元;遗属补助0.48万元。

  1.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项目工作经费0万元。

绿春县机关工委

2017年2月27日



附件【机关工委-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0219.xls
附件【机关工委2017年年初预算专项经费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