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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28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2-28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委宣传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绿春县委宣传部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绿春县委宣传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绿春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能:①指导全县理论学习、研究、宣传工作;②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新闻工作;③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工作;④负责指导、规划、部署全县思想政治工作;⑤负责指导、规划、部署全县对外宣传工作;⑥组织贯彻党的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方针、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文化、经济、政策、指导宣传文化系统改革,推进宣传文体产业发展;⑦负责全县文艺、新闻等奖励基金的管理和评奖工作;⑧指导、协调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造活动。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指导思想: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红财预[2016]140号)文件精神及县财政相关文件要求,我部本着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州委州政府“一个目标,三大战略、六个跨越、十项重点、一个保障”的总体要求,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保民生”三大任务,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基本原则: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本级零基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新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为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做实基本支出预算,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按照收支平衡、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和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编制了2017年度部门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公务员编制9人,事业编制4人、工勤编制2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退休4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我部总收入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6万元(本级财力19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33款01项”支出127万元,主要反映行政运行;“208类05款01项”支出57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21类02款01项”支出12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6万元,具体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在职职工人员经费1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主要用于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3%。其中:在职职工公用经费12.84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1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水电费、维修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情况与上年对比,基本相同。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37%。其中:退休费24万元;住房公积金12万元。

  1. 项目支出情况

绿春县委宣传部

2017年2月26日



附件【2017年年初预算专项经费统计表宣传部.xls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宣传部201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