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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28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2-28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绿春县民族宗局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绿春县民宗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民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认真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各项任务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各项民族团结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指导思想:根据绿春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我局本着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州委州政府“一个目标,三大战略、六个跨越、十项重点、一个保障”的总体要求,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保民生”三大任务,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基本原则: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本级零基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新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为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做实基本支出预算,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按照收支平衡、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和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编制了2017年度部门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1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人。退休11人。遗属补助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民宗局财务总收入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6万元(本级财力24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23款01项”支出136万元,主要反映行政运行(民族宗教事务)的支出;“208类05款01项”支出97万元,主要反映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08类05款05项”支出35.5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05款06项”支出14.2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1类02款01项”支出21.3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民族宗教事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6万元,具体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在职职工人员经费1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28%。主要用于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自治州津贴、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5%。其中:在职职工公用经费2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维修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情况与上年对比,基本相同。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29%。其中:退休费56.4万元;住房公积金12.7万元。

  1.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项目工作经费0万元。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2月27日



附件【2017年年初预算专项经费统计表(民宗局).xls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021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