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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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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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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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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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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绿春县农科局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绿春县农科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春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5〕54号),设立绿春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绿春县畜牧兽医局、绿春县乡镇企业管理局牌子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绿春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机关设13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政策法规股(行政复议办公室)(3)市场与经济信息股(4)科技教育股(5)种植业股(6)农业机械化股(7)畜牧兽医股(绿春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绿春县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办公室)(8)渔业股(9)农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10)农业产业化股(乡镇企业管理股、绿春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11)经济作物股(12)特色农业发展股(13)生物产业发展股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
(1)绿春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68人,其中参公管理人员4人,共计8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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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绿春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实有行政人员18人,工勤人员15人,事业人员82人,其中参公管理人员3人,共计118人。财政部分供养人员13人(遗属)。
(3)退休人数34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我局财务总收入1816.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16.7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16.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16.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16.70万元(本级财力1816.7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1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6.7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01项”支出231.12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08类05款02项”支出30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08类05款05项”支出196.93万元,主要机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8类05款06项”支出78.77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13类01款01项支出496.12万元,213类01款04项支出683.7万元,221类02款01项支出住房公积金118.16万元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我局的日常支出1816.70万元,具体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在职职工人员经费1442.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41%。主要用于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51.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6%。其中:在职职工公用经费14.16万元,退休公用经费1.43万元。车辆经费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2.2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水电费、维修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情况与上年对比,基本相同。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2.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73%。其中:退休费200.80万元;住房公积金118.16万元;遗属补助3.12万元。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项目农水科技事务费180万元,农水科技事务费(1.农民负担检测经费(含绿色证书经费)1万元。2.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经费2万元。3.农机监理经费2万元。4.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10万元。5.边境渔业监管费2万元。6.农药监管费2万元。7.种子监管费2万元。8.科技三项费5万元。9.创新事业经费4万元。10.农村土地产权登记工作经费150万元)
绿春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2017年2月26日
附件【2017年初专项经费统计表.xls】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农科局) 021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