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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28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03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牛孔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牛孔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牛孔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门牛孔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牛孔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全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全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县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一)纳入绿春县牛孔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共4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是绿春县牛孔镇财政所;

3.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绿春县牛孔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绿春县牛孔镇绿色产业服务中心、绿春县牛孔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绿春县牛孔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绿春县牛孔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牛孔镇人民政府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牛孔镇人民政府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牛孔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 牛孔镇人民政府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牛孔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27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1277万元;支出1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1万元;农林水支出17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万元。

二、牛孔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情况。绿春县牛孔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77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419万元,主要是行政支出财政拨款增加。

  1.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4万元,占37.9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万元,占2.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万元,占25.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1万元,占14.17%;农林水支出172万元,占13.3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7万元,占1.33%;住房保障支出68万元,占5.3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7年预算数为484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118万元,增长32.24%,主要是开展各项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增加。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17年预算数为32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8万元,增长33.33%,主要是文化体育与传媒工作任务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7年预算数为323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88万元,增长37.45%,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任务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7年预算数为181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97万元,增长115.48%,主要是基本建设支出增加。

  1. 农林水支出

2017年预算数为172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76万元,增长284.65%,主要是农林水基本建设项目增加。

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2017年预算数为17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3万元,增长21%,主要是2017年行政运行任务数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

2017年预算数为68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28万元,增长70%,主要是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

三、牛孔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牛孔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77万元。

人员经费支出9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3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牛孔镇人民政府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科学合理、厉行节约的原则,牛孔镇人民政府安排的2017年预算书为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2016预算数为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预算数较少2万元,主要是中央财政对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进行了统一压减。

五、牛孔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牛孔镇人民政府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牛孔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277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1万元;农林水支出17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万元。

七、牛孔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牛孔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收入合计12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1万元;农林水支出1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支出17万元。

八、牛孔镇人民政府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牛孔镇人民政府2017年支出预算1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7万元,占100%。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牛孔镇人民政府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万元,较2016年预算执行数18万元增加7万元,主要原因:物价上涨、业务量增大,所需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相应增加。

  2. 政府采购情况。牛孔镇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采购总额13万元。

  3.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牛孔镇人民政府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8.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绿春县牛孔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