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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28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03
  • 时效性
    有效

招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招商局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招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招商局的职能及工作:一是绿春县招商局是主管全县招商引资和实施对内对外开发工作。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招商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是负责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承担招商政策的解释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的宣传工作。制定年度招商引资计划,拟定全县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和指标分配意见。承担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调度、统计、分析工作;拟定全县招商引资年度考核办法和奖惩意见,承担招商引资年度考核工作,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对招商引资责任单位的奖惩意见。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指导思想: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7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红财预[2016]140号)文件精神,本单位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州委州政府“一个目标,三大战略、六个跨越、十项重点、一个保障”的总体要求,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保民生”三大任务,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基本原则: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本级零基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新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为确保顺利完成本单位一系列工作,做实基本支出预算,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按照收支平衡、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和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编制了2017年度部门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人,公务员编制0人,参公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公务员0人,在职实有参公人员0人,在职实有事业人员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人,退休0人,遗属3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我乡财务总收入3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8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84万元(本级财力33.8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13款01项”支出25.73万元,主要反映政府部门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福利支出;“208类05款05项”支出5.67万元,主要反映在职职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类02款01项”支出2.43万元,主要反映在职职工住房保障支出。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84万元,具体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在职职工人员经费3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79%。主要用于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自治州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8%。其中: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43万元。

项目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预算编制中未含项目编制。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去年同期预算数压缩了10%左右。

绿春县招商局

2017年3月3日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招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