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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28
  • 发布机构
    绿春县市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0-16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于2015年12月31日由原工商局、药监局、质监局三部门机构改革合并成立的,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拟订全县市场监管相关管理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及相关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下放和委托的有关行政审批前置审核,并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及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分级管理,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三)负责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四)依法承担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责;分析研判食品安全形势,完善应对措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

(五)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全县药物滥用监测、药物依赖防治康复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抽样工作;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

(六)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监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

(七)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市场交易和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企业、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分析研判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本信息;负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实施合同行政监管;负责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负责品牌汽车市场、商品展销会的登记备案工作;承担监管拍卖行为;负责商标培育、发展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九)依法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报告。

(十)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咨询、投诉举报工作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二)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完善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领导和管理派出机构、下设机构的工作;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三)承担有关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监控,监督抽查、抽验、快速检测等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绿春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独立编制、独立核算机构1个,内设12个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与人事教育股、政务服务股、食品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绿春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市场规范管理股、质量标准计量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申诉举报中心)、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

2、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1)编制人数65人;其中:行政编制58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人,(2)上年末在职实有人数57人,其中:行政人员53人(含4名工勤人员)、事业人员4人,(3)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退休18人。(4)2016年年末实有遗属补助人员7人。(5)实有在编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总收入850.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9.06万元,占总收入的98.6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56万元,占总收入的1.36%。

财政拨款收入结构分析:

2011501款行政运行361.43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42.49%;

20115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52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4.53%;

2011506款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3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0.35%;

2011599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1.18%;

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0.60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16.53%;

2011701款行政运行39.57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4.65%;

2101001款行政运行201.47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23.68%;

2101016款食品安全事务36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4.23%;

2100409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7.26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0.85%;

2101099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22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0.14%。

其他收入结构分析:其他收入11.56万元,主要是州工商局拨两个十万元工作经费3.56万元,烟草公司协同办案费6万元,组织部拨“两类”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经费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总支出81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6.13万元,占总支出的90.61%;项目支出76.29万元,占总支出的9.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监管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4.7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7.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网络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7.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4%。

2、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监管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29万元。

(二)其他资金支出情况。2016年用其他资金保障局机关和下属监管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1.37万元。

2016年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1.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83%。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4.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2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35.91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等各类业务监管方面的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6年年末,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余结转为: 2016年度收支结余共91.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结余16.35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余59.95万元,其他资金结余15.22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为: 18.90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12.41万元;公务接待费6.49万元,与上年的10.87万元相比增加1.55万元,同比增加14.23%。

“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较多,其原因是:2016年,工商、质监、食药监三部门机构改革合并,业务量相应增加,加之车辆年久失修,车辆维修费用比上年增加较多,以前年度的车辆维修费也在本年度列支,导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精准扶贫工作开展后,乡镇扶贫挂钩点村委会来我单位交流扶贫工作次数增加,加之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药监局来我单位督查工作次数增加,导致今年公务接待费增加。

(2)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6年会议费支出0.68万元,与去年的1.46元减少0.77元,原因是本年度会议次数减少,会议费支出相应减少。

(3)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培训费为1.09万元,上年度培训费为0.08万元,今年培训费比去年增加1.01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年内补助扶贫村委会的橡胶提质增效培训经费增加。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16日



附件【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