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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28
  • 发布机构
    绿春县发改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0-17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高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产业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和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3)研究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州颁布的价格、收费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收费改革调整方案,制定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政策。

(4)研究我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国家、省、州分配和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研究提出我县投资战略、结构优化的目标。安排国家、省、州拨款的建设项目、协调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组织和管理全县重大项目督查工作,负责对我县重大建设项目和国债资金项目进行协调、指导和督查。

(5)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改革开放和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我县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6)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县工业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组织并协调新建工业项目和规模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拟订并协调、组织实施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推动高科技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7)研究分析县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县城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8)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我县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化肥、食糖、药品、能源产品等很需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9)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问题。

(10)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11)拟订和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我县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和实施。

(12)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政策,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GDP)29.6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第一产业7.95亿元,同比增长6.6%;第二产业11.65亿元,同比增长18.2%;第三产业9.98元,同比增长9.6%;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8亿元,同比增长8%;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1亿元,同比增长8%;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96亿元,同比增长10%;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90亿元,同比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8亿元,同比增长1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88元,同比增长1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51元,同比增长12%。

(2)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2016年,州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项目中我县的共有4项(路俄水库、中国哈尼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绿春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绿春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均为新开工项目,涉及总投资14.9亿元,2016年计划投资4.8亿元,1—12月份,预计完成投资5.9亿元,占年度任务的123%。县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项目共100项,2016年计划投资19.6亿元,1—12月份,预计完成投资15.7亿元,占年度任务的86%。

(3)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2016年,州委、州政府分解下达给我县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为88亿元,比2015年净增18.62亿元,增长27%。为确保圆满完成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主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充实领导小组,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制定下发《绿春县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解方案》,把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部门和乡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三是计划近期召开全县重点项目推进会和固定资产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明确了列入州县重点项目的项目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工作顺利开展。1—12月,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8亿元,同比增长27%,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

(4)项目资金争取完成情况

不断加强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汇报对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州对我县更大的项目和资金支持,项目资金争取进展顺利。经省州发改委审查和批复的项目(可研、初设、实施方案)16个,涉及总投资10.32亿元;上报ppp项目2项,总投资3.58亿元;十百千项目9项,总投资84亿元;争取了4个专项建设基金项目,下达专项建设基金2.19亿元;共争取到国家和省、州发改系统渠道下达资金项目26批(次),下达资金1.11亿元;争取到浦发行扶贫基金贷款到位资金9353.5万元。

(5)十三五规划编完成情况

按照国家省州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县及时成立绿春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绿春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绿春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前期专题调研课题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绿春县“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与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签订了《绿春县“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委托协议书。截至目前,上报申请列入国家省州“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362个,涉及总投资1829.55亿元,“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1013亿元;教育事业、工业经济、旅游、农业、综合交通、扶贫开发、水利、林业、城镇化发展等9个重点专项规划已完成,全县“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已定稿,规划纲要近期将颁布。

(6)价格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以“稳物价、保民生、促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抓好价格收费管理工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打击罪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司法和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提供了价格依据。积极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和影响,未发生价格举报电话。受理涉案物品价格鉴定38件,鉴定金额94.2万元,受理办结率达100%。为创建平安绿春、和谐绿春,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7)扶贫挂钩工作完成情况

在挂钩联系大水沟乡扭直村委会和半坡乡半坡村委会工作中,我局根据扭直村发展需要,结合精准扶贫“挂包帮、转走访”活动的开展,1-12月份完成投资210万元实施扭直村片区综合开发和1.5万元的半坡村委会发展梯田红米种植145亩和蔬菜示范种植26亩;投资5万元硬化扭直村活动场地,给予9000元的村“三委”换届和县乡人大换届工作经费。

(8)机关作风建设完成情况

今年我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先后19次学习了中央、省州重大会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安排30余人(次)干部职工分别参加了云南省发改系统新进人员业务培训、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策划和管理培训、价格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培训会议,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纳入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是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0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单位)决算总收入44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9万元,占总收入的4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上年结转结余233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3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万元,占总支出的16%;项目支出2623万元,占总支出的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全县扶贫攻坚项目顺利挤进,用于各乡镇兴边富民、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及农村公路建设等工程项目款支出262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及印刷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等;

3.粮油事务(类)支出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主要用于储备粮(油)库建设及粮油事务支出等;

4.农林水(类)支出19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主要用于各乡镇以工代赈、兴边富民、易地扶贫搬迁、水利工程等项目支出;

5.交通运输(类)支出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单位)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大致范围)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费开支7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村级、乡级、上级单位、县外跟本部门有工作关系的相关人员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0月17日



附件【2016年度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