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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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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民族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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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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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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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度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县民宗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职能
(一)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相关政策建议。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责任,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三)贯彻落实民族、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民族、宗教政策。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及自治州条例的贯彻落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保护信教群众正常飞宗教活动。
(四)了解掌握县内及周边的民族、宗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掌握全县民族、宗教的情况和动态,研究发展趋势,提出协调工作建议,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问题事项,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宗教界对外及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
(五)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七)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人才资源开展、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后备人才。
(八)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宗教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承办绿春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协调民族地区重大庆典活动和大型宗教活动。
(九)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十)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能,及时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问题;办理宗教团体需要由政府协助或协调事务。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宗教人士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独立编制、独立核算,机构1个,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115325310152092615。内设办公室、宗教股、经济股、文化教育股。
2、人员情况无增减变动。
(1)编制人数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编制1人。
(2)上年末人数11人,本年年末在职实有人数10人(2016年退休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7人,工勤编制人员1人。
(3)上年末退休人数10人,本年退休1人,年未实有退休人数11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民宗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为4306449.28元,其中,2012301款行政运行收入为:1080043.48 元,20123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为:2,381,605元, 2080501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收入为844800.8元,年初财政结转收入176554.09 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民宗局2016年度总支出为:3534308.91 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933253.48 元,占总支出的60.12%;商品和服务支出134310.43 元, 占总支出的15.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29940.8元, 占总支出的23.9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民宗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4306449.28元,其中,2012301款行政运行收入为:1080043.48元,占总收入的73.3%;20123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为:2,381,605元,占总收入的3.23%; 2080501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收入为844800.8元,占总收入的15.45%;年初财政结转收入176554.09元,占总收入的2.64%;
2.2016年年末结余结转为:3893.66 元,结余的资金主要有:工作经费3893.66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为:14271.7元,其中,交通费9267.7元,接待费5004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县民宗局2016年资产总额为: 3,607,817.70元.负债总额为2,727,970.95元,净资产为: 879,846.75元.与上年对比,资产总额增加2,049,904.99元, 负债总额增加2,089,970.49元, 净资产增加40,064.5元,今年资产增加主要是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增加。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10月17日
附件【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