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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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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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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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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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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公示
第一部分 绿春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编制人数有 33人,其中:行政编制 32人,工勤人员1人。2015年年末我院实有人数28人,其中:政法机关人数27人,工勤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各项收入为5,570,722.79元。其中:2013199款为50,000.00;20404.01款为3,383,266.88元;20805.01款为682,551.96元;20404.02款为1,441,203.95元;2040499款为13,7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各项支出为5,512,233.47元。其中:2013199款为:50,000.00;2040401款为3,547,676.47元;2080501款为682,551.96元;2040402款为1,226,807.00元;2040499款为5,198.0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5,512,233.47元。其中:2013199款为:50,000.00;2040401款为3,547,676.47元;2080501款为682,551.96元;2040402款为1,226,807.00元;2040499款为5,198.04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16年我院“三公”经费支出155,620.05,相比2015年173,540.34元减少-17,920.29,减少比例为:-10.3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23,598.05、公务接待费为:32,022元。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16年我院为举办过任何会议,故无会议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2016年本年我单位调走3人,故导致我院2016年行政机关人数年末数小于2015年年末数。
附件【绿春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