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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5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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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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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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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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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环保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和预算分析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绿春县环保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绿春县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绿春县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份绿春县环保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2.负责一般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8.负责辐射环境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 9.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环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 10.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技术工程示范,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1.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环保局机关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染污防治股、政策法规股、主要污染物问题控制股、自然生态与环境影响评价股五个股室,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县环境监察大队、县环境监测站。下属事业单位财务、人事归环保局统一管理。
(三) 主要工作
1. 着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为顺利完成年度减排任务,我局强化对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的监察,确保企业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实现达标排放。督促有关单位和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通过采取加快完善管网建设、优化生产工艺、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台账管理等一系列措施,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实现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有效消减。2017绿春县污水处理厂实现污水处理水量26.4万吨,进水COD平均浓度186.24mg/L,出水COD平均浓度20.16mg/L,进水氨氮平均浓度24.62mg/L,出水氨氮平均浓度1.66mg/L,实现COD削减量44.44吨,氨氮削减量6.12吨。
2.切实推进县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一是按照《绿春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开展县域环境空气、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点污染源监测工作,目前涉及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绿春县行政中心A幢房顶)、地表水监测断面点(绿春县牛孔河(泗南江上游)牛孔水文站和绿春县小黑江洛瓦电站)、集中饮用水源地(绿春县牛波水库和绿春县潘家东山水库)、重点污染源点(绿春县污水处理厂和绿春县同力橡胶有限公司)2017年各项监测数据已委托第三方监测完成,确保了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结合当前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开展,为切实增强绿春环境监管能力,提高环保管理水平,我局积极向上对接,切实加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申报力度,预计年内落地实施。
3.努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能力
紧紧围绕加快我县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思路,积极开展环保服务,并严格把好项目环保审批关。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五个坚持”和“十个不批”的要求,把好项目审批关口,严禁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三高一低”的建设项目进入我县, 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的产生。一是主动为绿春易地移民扶贫搬迁工程、农村居家养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做好环评服务,2017年来共审批项目环评手续100多个,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3个。二是认真做好环评“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工作。共清理“未批先建”项目15个(其中:省批8个,州批3个,县批4个),已完成整改3个;“未验先投”项目15个,项目单位正在积极整改。
4.不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一是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企业环保设施运行、“三同时”执行情况现场检查和牛波水库、潘家东山水库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共开展企业现场监督检查21次,派出执法监察人员50余人/次。二是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问题整治工作,一季度,着重从企业环境应急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排查,对重点环境风险行业和重点监控企业进行了排查,共检查企业13家,其中矿山6家,橡胶加工厂2家,医院2家,养殖户2家,污水处理厂1家。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企业尽快进行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环境安全的下发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三是加大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力度。对县人民医院等15家使用射线装置单位进行辐射安全检查。按照国家放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省、州环保部门的要求,建设了相应的放射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健全了放射安全管理制度和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设立内部放射管理机构,指定专人管理台帐,做好放射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四是从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高度出发,扎实做好环境信访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环境来信来访案件4起,办理4 起,办结率100%。
5.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积极履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不断完善生态环保管理体制,下发了《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细则》、《绿春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不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县环保局与县公安局联合建立了环境执法衔接配合机制,与县检察院建立了绿春县环境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了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指导思想: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我局本着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州委州政府“一个目标,三大战略、六个跨越、十项重点、一个保障”的总体要求,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保民生”三大任务,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基本原则: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本级零基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新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为确保顺利完成我局各项工作任务,做实基本支出预算,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按照收支平衡、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和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编制了2018年度部门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份绿春县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共14张)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明细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财政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份 绿春县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绿春县环保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3.97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34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0.0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上年结转113.95万元,占总收入的33.17%。
支出为34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95万元,占总支出的33.1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支出42.3万元,占总支出的12.3%;节能环保支出187.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73.98万元,主要增加变动原因是2017年年终有项目资金拨入,项目在2018年实施。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97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7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97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2018年预算总收入230.02,上年结转113.95万元。
1.211(类)0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87.72万元,2017年预算数为174.98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2.74万元,增幅是7.28%,增加原因是2017年调整工资。
2.208(类)05(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3.23万元,2017年预算数为5.52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2.29万元,减幅41.49减少原因是2018年退休人员的工资由社保统一调配。
3. 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27.91万元,2017年预算数是28.64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0.73万元,减幅是2.51%,减少原因是2017年有人员调出,调出人员未列入预算。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绿春县环保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43.97万元。
2018年预算支出343.9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9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13.95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绿春县环保局2018年基本支出230.02万元,财政拨款230.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0.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99.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24.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9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绿春县环保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无。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绿春县环保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343.97万元。预算收入共343.97。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7.72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13.95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绿春县环保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343.97万元。预算收入共343.9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等;预算支出共343.9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3.9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4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97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其中:201(类)01(款)01(项)支出187.72万元,占总支出的54.57%;208(类)05(款)05(项)支出27.91万元,占总支出的8.11%;208(类)05(款)01(项)支出3.23万元,占总支出的0.94%;208(类)05(款)06(项)支出11.16万元,占总支出的3.24%;上年结转支出113.95万元,占总支出的33.13%。
1.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11(类)01(款)01(项)支出187.72万元;208(类)05(款)05(项)支出27.91万元;208(类)05(款)01(项)支出3.23万元;208(类)05(款)06(项)支出11.16万元. 上年结转支出113.95万元。
2.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 211(类)01(款)01(项)支出预算增加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调整工资列入2018年预算。
2. 208(类)05(款)05(项)支出预算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有人员调出,调出人员未列入预算。
3. 208(类)05(款)01(项)支出预算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由人社部门支出。
4. 208(类)05(款)06(项)支出预算减少变动原因主要是2017年度有人员调出,调出人员未列入预算。
3.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支出100万元,2017年没有项目支出预算,增加原因是,2017年年终有项目资金拨入,项目在2018年实施。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绿春县环保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无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相比2017年预算无变动,相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2017减少1万元,减少原因是2017公车改革,我局拍卖了一辆车,现有一辆应急车。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接待费预算开支11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减少2万元,减少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主要用于接待省州部门检查工作、乡镇及村委会对接工作(范围)产生的费用。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18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份名词解释
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5.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绿春县环保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无,资金来源为无。
无。
(三)、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绿春县环保局国有资产总额254.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1.19万元,固定资产113.77 。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绿春县环保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2017年预算数22.79万元,较2017年预算执行数增加0.53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绿春县环保局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
附件【绿春县环保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