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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5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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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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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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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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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18年度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部门
第一部分绿春县人力资源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本县社会保险工作。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推动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的落实。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拟订农民工工作政策及实施意见,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14个股室(中心),办公室、仲裁院、人力资源开发股、工资福利股、公务员股、职称与事业单位管理股、规划与基金监督股、劳动关系股、劳动监察大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社会保险中心、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就业促进管理中心。
(三)主要工作
2017年以来,绿春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人社局的精心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县委“1666”发展思路,按照“1154”的工作思路,即,突出“人社行业扶贫攻坚”这一政治任务,沿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民生为本、人才优先”这一工作主线,统筹人社“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队伍建设、劳动关系协调、能力建设”等五大重点工作,努力实现“群众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更加有力、劳动维权更加有效、人才结构更加优化”四个目标,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为深入推进绿春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就业创业工作深入开展。坚持以中央和省州就业创业工作精神和就业扶贫工作部署为指导,积极发挥转移就业在促进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一是紧贴脱贫攻坚出方案。紧紧围绕今年计划退出的4个贫困村、703贫困户、3116贫困人口,按照“县级指导、企业主导、乡镇配合、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原则,制定了《绿春县2017年计划退出贫困人口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方案》,提高了工作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二是突出贫困人口抓培训。按照“学得会、用得上”的培训原则,投入培训资金87万元,认真开展劳动力培训,明显提升了广大劳动者的技能素质。今年以来,共开展技能培训10期631人、素质培训9期98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720人。三是发挥中介作用促就业。会同劳务派遣公司大力实施“信息咨询+基层组织+劳务公司+基地培训+企业用工+制度管理+服务群众”的劳务输出模式。今年以来,共组织输出省外劳动力794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350人。四是夯实就业数据基础。精心组织各乡镇加快全县就业信息的输入进度,共录入劳动力就业信息108874人。转移就业人数40043人,未转移就业人数64895人。其中建档立卡户转移就业人数14364人,未转移就业人数21826人,2350人贫困人口处于省外就业状态。
(二)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截止12月30日,我县共有社保基金14474.48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2059.0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83.5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88.7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1124.1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736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00万元、失业保险67.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1387.11万元,社会保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在推进社会保障工作过程中,按照“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加强政策宣传,狠抓参保扩面,强化基金管理,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和进村入户讲解政策等形式,让广大群众提高对社会保障的认识,确保宣传率、群众知晓率达100%,为社保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二是认真落实社保政策待遇。深入学习和把握中央和省州关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政策要求,认真、及时、准确落实社会保险政策,通过待遇普惠推动社会保障工作的全面、健康、持续开展。三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动态管理。推进社保基金监管软件上线,加强对基金的日常核算,及时掌握基金收支盈余情况,加强基金预算和运行情况分析,开展社保资金专项检查,确保了基金增值,安全运行。
(三)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持续深化。围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完善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治理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坚持以落实《劳动监察法》为抓手,采取网上年审和现场监察等方式,完成网上年审356户3717人,监察巡查515户次7182人,推动了各用工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自觉性的提升。截至目前,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5户1647人,其中农民工人数为1031人,审签集体合同86户,涉及职工1808人。二是加大劳资纠纷矛盾调解力度。截止12月30日,处理群体来访3起,为130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165万余元;接待群众来访23起,涉及人数为199人,结案率100%,有效维护了县域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大力推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和实名制发放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绿春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和实名制发放实施方案》,着力使解决农民工工资工作由事后清欠转变为源头防欠。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在建项目51个,涉及资金4.1亿余元,完成农民工工资专户开设36个,已落实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发放9家,实现280余名农民工工资由县信用社实名制代发。
(四)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围绕人才兴县战略,不断完善人才引进、人才培养机制。一是人事招聘工作顺利推进。公开招聘公务员11名,专业技术人员21名。根据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州编办、州人社局印发《红河州关于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已招聘1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3名任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1名随军家属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17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8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3名2016年暂缓录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士兵选岗安置10人为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二是加强人才流动调配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才流动管理规定》及本人申请,遵循择业自主和工作需要为主,适当照顾个人实际的原则,为发挥个人的专业特长,按照规定程序,截止12月30日办理流动调配205人,其中公务员17名(县内调动11名,调出县外6名)、事业干部184名(县内调动161名,调出县外20名,外县调入3人)、工勤人员县内调动3名,调出县外1人。三是加强在职机关事业人员职业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开展事业人员初任培训90人。四是推进工资制度改革。全面完成2017年全县112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的数据录入及汇总上报工作;全面完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合格晋升工资3530人;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称(岗位)变动调整工资846人,受处分重新确定工资9人;确定事业单位新录用工作人员工资31人,新聘用特岗教师38人,特岗教师高定工资65人,新录用公务员15人,转正定级68人 ;确定岗位津贴24人,警衔津贴50人,确定教护龄津贴216人;办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8人,办理9名退伍安置人员的工资待遇。
(五)行业脱贫攻坚扎实推进。2017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3043户107199人,其中:已脱贫10367户50972人,未脱贫12676户56227人。符合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条件的72863人,已参保72863人,其中:已脱贫35205人、未脱贫37658人,参保率达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人数107199人,参保率达100%。预脱贫人员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9416人,实参9416人,参保率100%;符合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条件6717人,实参6717人,参保率100%;共组织农村劳动力培训 340期59800人次,其中:技能培训11期730人;创业培训1期42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8期428人,素质提升培训25期2300人次;其它以会代训各类培训295期56300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训29860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6万人次。其中:省外0.79万人次,省内1.26万人次,县内2.01万人次,组织有序转移就业1199人。创收劳务收入6.9亿元。建档立卡劳动力转移就业1.59万人次。其中:省外0.25万人次,省内0.41人次,县内0.93万人次,组织有序转移就业110人。创收劳务收入2.51亿元。
(六)自身能力建设有效加强。大力提升广大干部职工
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建一流队伍,着力为全县人社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一是党建工作有新推进。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突出领导班子这一关键和党员队伍这一重点,充分利用局党组(党总支)中心理论组学习活动、“三会一课”、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多种途径,先后25次加强党纪党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二是基层服务能力有新提升。积极为91个村社的村级人社金融服务工作协办员协调每月3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大大调动了村级协办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促进了人社基层经办服务和“村村通”金融服务深度融合,让农村群众在“政策咨询、就业服务、办理社保、维护劳动权益、享受金融服务”实现“五不出村”。三是内部管理水平有新加强。制定出台了《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促进了党员干部队伍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有效化。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指导思想: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我局本着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州委州政府“一个目标,三大战略、六个跨越、十项重点、一个保障”的总体要求,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保民生”三大任务,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基本原则: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本级零基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新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为确保顺利完成我局各项工作任务,做实基本支出预算,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按照收支平衡、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和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编制了2018年度部门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7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2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46.07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4,646.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656.57万元,占总收入的14.13%;社会保障与就业收入442.55万元,占总收入的9.53%;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546.95万元,占总收入的76.34%;2017年收支总预算994.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51.54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今年增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及工资基数调增。
支出为4,646.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6.57万元,占总支出的14.1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2.55万元,占总支出的9.53%;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546.95万元,占总支出的76.34%;与上年994.53万元对比增加3,651.54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今年增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及工资基数调增。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46.07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3,651.54万元,其中基本支4,646.07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0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656.57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586.06万元增加70.51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整支出增加。
2.208(类)0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269.87万元,208(类)05(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6.53万元,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118.68万元,208(类)05(款)06(项)2018年预算数为47.47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341.42万元增减101.13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整支出增加。
3. 209(类)03(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2,400.00万元,209(类)04(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71.11万元,209(类)05(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59.17万元,209(类)06(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393.90万元,209(类)07(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135.85万元,209(类)07(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145.88万元,209(类)10(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68.09万元,209(类)10(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72.96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3,546.95万元,主要是去年预算里没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646.07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4,646.0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65.1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780.92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4,646.0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5.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37.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68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基本支出4,646.07万元,财政拨款4,646.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46.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865.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8.74万元、津贴补贴325.84万元、奖金17.4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58.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8.6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7.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71.21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9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737.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1.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65.7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68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6.17万元、生活补助20.93万元、奖励金16.58。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0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4,646.07万元。预算收入共4,646.0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46.07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支出共4,646.0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6.5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2.5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546.95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收入预算4,646.07万元,其中:201(类)10(款)01(项)收入656.57万元,占14.43%;208(类)01(款)01(项)收入269.87万元,占5.81%;208(类)05(款)01 (项)收入6.53万元,占0.14%;208(类)05(款)05(项)收入118.68万元,占2.55%;208(类)05(款)06(项)收入47.47万元,占1.02%;209(类)03(款)01(项)收入2,400.00万元,占51.66%;209(类)04(款)01(项)收入171.11万元,占3.68%;209(类)05(款)01(项)收入159.17万元,占3.43%;209(类)06(款)99(项)收入393.90万元,占8.48%;209(类)07(款)02(项)收入135.85万元,占2.92%;209(类)07(款)99(项)收入145.88万元,占3.14%;209(类)10(款)01(项)收入68.09万元,占1.47%;209(类)10(款)99(项)收入72.96万元,占1.57%;与上年对比增收3,651.54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增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及工资基数调增。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总支出4,646.0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4,64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6.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10(款)01(项)支出656.57万元;208(类)01(款)01(项)支出269.87万元;208(类)05(款)01 (项)支出6.53万元;208(类)05(款)05(项)支出118.68万元;208(类)05(款)06(项)支出47.47万元;209(类)03(款)01(项)支出2,400.00万元;209(类)04(款)01(项)支出171.11万元;209(类)05(款)01(项)支出159.17万元;209(类)06(款)99(项)支出393.90万元;209(类)07(款)02(项)支出135.85万元;209(类)07(款)99(项)支出145.88万元;209(类)10(款)01(项)支出68.09万元;209(类)10(款)99(项)支出72.96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 无变动
2.***
3.***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 无变动
2.***
3.***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3.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8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12.50万元增加0.6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出差、下乡多,脱贫攻坚工作量增大,公务接待费用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运行维护费5.3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3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保障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职工出差、下乡、脱贫攻坚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750人,接待费开支7.80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去年预算增加0.3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工作检查、乡镇与部门间业务对接产生的费用。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方式***,资金来源为***;......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有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02.4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17年预算执行数907.48增加3,694.92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及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项目***级指标,指标值***,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州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项目***级指标,指标值***,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二、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六、“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
附件【000024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201801301043071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