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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32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林业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06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林业局2018年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绿春县林业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绿春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绿春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绿春县林业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春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设立绿春县林业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我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下级预算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机关的工作报数,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依法保护全县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县林业生产,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服务和试验示范推广,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加快绿色产业培植步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全县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内设局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室、森林防火办、规划队、营林股、森林病虫害防治站、能源站、林政股、退耕办、保护办、产权办、公益林股13个机构。

(三)主要工作

1.重点工作项目

(1)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向上级争取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指标,2017年完成新招聘生态护林员421人,为全县实现“生态脱贫一批”奠定了基础。扎实开展挂钩联系村委会精准扶贫工作。派出驻村精准扶贫工作人员4名,积极深入精准扶贫挂钩联系村委会开展贫困农户摸底调查、建档立卡工作。全年干部职工深入基层400余人次,按年初制定的《帮扶计划》完成投入70万元,其中,驻村队员工作经费4.5万元,红马龙特水沟建设经费2万元,破瓦村活动场所建设经费0.5万元,“股份合作制经济”上塔龙鱼塘建设经费2万元、山羊养殖基地1万元,帮助扶持购买油桉种子经费5万元,协调县级财政投入破瓦小学基础设施修缮经费32万元,协调“上海.爱的力量”基金会,新建破瓦村到作龙一座涵桥,完成投资20.7万元。

(2)积极完成林产业建设重点督查事项。目前已完成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1.3万亩,完成111.35万亩天然商品林管护外业工作,下一步准备签订协议,发放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

(3)固定资产投资工作。2017年县政府下达我局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为3亿元。目前,完成入库2.941亿元,完成率98%。

(4)招商引资工作。2017年县政府下达我局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为22,000万元,年内完成招商引资22,000万元,完成率为100%。五是向上争取资金。积极向上级争取林业项目的投入,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0,786.23万元。

2.森林防火工作

(1)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召开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上,认真总结回顾了2016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县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了去冬今春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任务。会后,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成员单位、县林业局长与各乡镇林业站长签订了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

(2)护林员信息指挥系统建设(手续终端即手机)。按照省州加强森林防火指挥信息及护林员管理定位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我局针对县乡防火工作人员及村级护林员,签订合同(200台),投入4万元建设护林员信息指挥系统,该系统主要功能为GPS定位、护林员巡山路线、对讲机和火灾、病虫害、毁林图片等传送。目前已使用121台,覆盖全县各乡镇,其余部分由于技术原因正在修复更新,预计年底投入使用。

(3)防火经费及物资储备情况。按照《红河州2016-2020年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规定,拨付26.55万元到各乡镇森林防火工作,其中,防扑火专业培训各乡0.5万元共4.5万元,各乡镇每个村委会燃油补助500元共4.05万元,森林防火高危火险期专业队用餐补助18万元(2万元/乡)。按照县级30万元、乡镇5万元的要求,储备好县乡森林防护物资。

(4)加大防扑火队伍建设,招聘专业扑火队10支130人(县级1支30人,乡镇9支100人),机关半专业扑火队26支446人,义务扑火队伍83支2270人。

(5)开展防火检查指导工作。年内,完成对每乡镇督促检查2次。全州2017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检查考核组已于6月21-22日,对我我县2017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效果评价好。

3.营造林工作

2017年度营林生产任务为退耕还林1.3万亩,造林补贴2万亩,低效林改造0.5万亩,木本油料澳洲坚果0.3万亩;面山绿化1000亩,通道绿化500亩。年内,共调运点播各类种子2吨,共出圃各类苗木500万株,造林苗木主要为杉木、澳洲坚果、黄栀子、八角、橡胶、樱花等,完成新造林地3万亩,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类造林指标(低效林改造及造林补贴项目资金共762万元,已纳入县级精准扶贫资金进行统筹)。

4.能源环保工作

2017年度上级共下达我县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太阳能910台、成品灶700台。2017年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总投入为180.2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112万元,农户自筹部分68.25万元。于2017年10月30日完成招投标工作(州级统一招标)。目前,已进入太阳能、成品灶发放工作中,预计年底可实施完成。通过农村能源建设,进一步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5.资源林政工作

(1)林木采伐证审批程序简政放权。一季度开始,人工林50方以下的采伐审批权已下放到乡镇。

(2)按程序审批采伐木材,合理经营利用森林资源。年内,累计下达商品林采伐许可证165份(人工林),采伐面积325.26公顷,采伐蓄积16874立方米,出材量12282立方米。办理木材运输证290份凭证运输商品材2855.41立方米。

(3)积极开展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年内受理3宗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即:坝留橡胶颗粒加工厂、元绿高速公路主干道永久占用林地与元绿高速公路施工便道临时占用林地,收取植被恢复费3064948元。

(4)积极开展案件办理工作,在“违法占用林地专项整治”、“双严”三号、“无火清明”行动、“走私综合治理专项”、“利剑”行动“截堵一号”等专项行动中,共受理林政案件98起,其中:野生动物案件6起,火案3起,毁坏林木案件24起,改变林地用途案件6起,毁林开垦林地28起,滥伐林木案件29起,盗伐案件1起,非法收购无合法来源木材1起。收缴野生动物活体50只/头。死体90余公斤,枪支8支。有效促进了林区平安工作。

6.林业规划调查

(1)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规划工作。协助配合林政股开展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规划工作,全县共区划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111.35万亩,涉及全县9个乡镇83个村民委员会(社区)。天然林停伐保护区划于10月13日通过了省级审查验收。

(2)年度林地变更工作。协助配合资源林政股开展2016年林地年度变更工作,通过20余天共同努力,按质按量完成我县林地年度变更工作,并将成果数据库提交省级部门检查验收。

(3)征占用林地工作及退耕还林工作。根据境内发生的林业行政案子,积极配合、协助森林公安局、资源林政股工作人员做好技术服务和技术鉴定工作。积极配合退耕办开展了我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及时完成我县2014年、2015年、2016年下达的任务数,目前正在丈量落实2016年小班地块,进一步完善图、文、表资料。

7.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1)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500余份、宣传标语1500条、横幅40条、现场咨询8场。

(2)积极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保险理赔工作。截止11月,我县各乡镇报上来的野生动物肇事10起,其中:蛇咬人伤案件3起,野猪物损害农作物案件6起,毒蜂咬死人一起,目前正在收集材料调查理赔。

8.公益林管护工作

(1)刷新公益林公示画布。年内,对全县42块公益林公示牌画布进行更换,公示牌明确公示了各村民小组公益林界线、公益林补偿面积,明确了每一块公益林的护林人员,确保每一块公益林界线清楚、明确管护单位、责任人。

(2)加大公益林补偿金兑现力度。我县公益林面积116.81万亩,其中集体林公益林面积51.93万亩,兑现补偿金519.3万元,受益8个乡镇62个村委会242个自然村16234户102403人。

9.退耕还林工作

(1)种植业项目完成情况。截止11月25日,完成1.3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造林任务,主要布局在牛孔、大水沟、骑马坝、三猛、平河,任务完成率100%。

(2)政策兑现情况。按照《退耕还林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们继续加强督促各乡镇的政策兑现工作,每年政策兑现之前按照自检自查情况,认真管理和保存退耕林地的兑现政策,在资金补助中严格推行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确保现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防止资金挤占、挪用等情况。2017年共需兑现退耕还林补助金3037.5万元(第一轮退耕还林总面积7.1万亩补助资金887.5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7.3万亩补助资金2150万元)。目前,正组织专业技术员对退耕还林地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自查验收,预计年内能完成验收工作并兑现补助资金。

10.林权管理服务工作

(1)建立健全林权流转综合信息平台。及时解决林权服务中心规范林权流转,面向公众在林权及林产业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实现与金融、保险、评估机构、林业资源调查单位等建立良好信息化的勾通方式。

(2)依法做好林权登记申请受理工作。2017年宗地内容更正6宗、遗失3宗、林权证撤销1宗、宗地注销4宗、执证人更正118宗、业务查档4宗。协助县法院核查争议地5宗,出具5份鉴定材料,协助县纪委核查争议地10宗,参与各种林权争议调查15宗。

(3)积极配合做好林权证纳入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合作。

11.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2017年,受持续降温及长期管理粗放等影响,全县共发生林业有害生物3.01万亩,发生率1.35%,成灾率2.4%,完成防治面积3万,防治率100%,其中:核桃病虫害面积0.05 万亩、橡胶白粉病2.2万亩、杉木0.28万亩、桉树 0.25万亩、八角 0.14万亩、板栗0.06万亩、刚竹毒蛾0.03万亩。按照“预防为主、科学治理”要求。

(1)积极开展病情调查,组织森林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深入9乡镇进行了认真的细致调查,并召开班子扩大会议,及时研究森林病虫害防治方案。

(2)加大对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经费及物资投入力度,年内,共下拨大黑山镇等5个乡镇100万元森林病虫害防治经费,发放(购买)防治机器150多台﹙喷雾机﹚、硫磺粉100多吨,派出植物检验员进行技术指导,并聘请橡胶白粉病防治专家对半坡、大黑山、骑马坝等地进行指导橡胶白粉病防治工作,通过采取各种措施,目前,全县天然橡胶白粉病基本得到了有效控制,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47‰,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8%,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到98.8%,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很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四率”指标。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绿春县林业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以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财政风险,控制财政风险,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提升预算管理能力为核心,以中期财政规划为基础,实现政策、规划、预算的有机整合,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全面完整,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的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统筹平衡。统筹年度间财政支出总量及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合理确定部门支出上限,建立政策、规划、预算的有机衔接机制,提高预算统筹能力。

目标导向。强化绩效管理,以总额控制为基础,通过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评价结果应用等一系列措施,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提升。

法制规范。构建各部门与财政部门之间及其内部全责一致、有效制衡、运行高效、可问责、可持续的制度体系,增强预算约束力。

(三)编制方法

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准备工作,细化预算编制。按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和2017年省级部门项目编审体系的要求,认真填写项目具体内容,准确测算项目支出需求规模,并对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将项目分解到明细项目和具体用途。强化总量控制,优化支出结构,规范开支标准,落实目标责任

(四)总体思路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目标,全面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做实项目库,坚持全面统筹,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坚持公开透明、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5人。在职实有6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4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病休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绿春县林业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绿春县林业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林业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85.71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885.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5.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8年与上年对比减少93.04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工资不在财政预算范围。

支出为885.7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4.6万元,占总支出的24%;农林水支出671.11万元,占总支出的76%;社会保障就业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90.9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退休人员基本工资不在财政预算范围。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绿春县林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5.7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93.05万元,其中基本支885.71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类)05(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65.82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减81.79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基本工资不在财政预算。

2.213(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230.73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20.3万元,主要是津贴减少。

3. 213(类)02(款)04(项)2018年预算数为430.38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69.65万元,主要是薪级工资增加,人员增加。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绿春县林业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85.71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885.71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61.8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26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885.71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1.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26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绿春县林业局2018年基本支出885.71万元,财政拨款885.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85.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761.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5.42万元、津贴补贴210.71万元、奖金17.95万元、绩效工资105.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6.2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2.51万元、住房公积金63.76万元。(比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4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23.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92万元(比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2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64.94万元、生活补助18.32万元。(比如: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绿春县林业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无。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绿春县林业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885.71万元。预算收入共885.71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5.71万元(比如: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年结转等);预算支出共885.71万元,包括: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4.6万元、农林水支出671.11万元。(比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金融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林业局2018年收入预算885.71万元,其中:208(类)05(款)02(项)收入65.82万元,占7%;208(类)05(款)06(项)收入42.51万元,占5%;213(类)02(款)01(项)收入230.73万元,占26%;213(类)02(款)04(项)收入430.38万元,占49%;213(类)02(款)34(项)收入收入10万元,占1%;2018与上年对比减少93.04,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公积金减少,津补贴减少,退休人员基本工资不再财政预算。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5.7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88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5.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类)05(款)02(项)支出65.82万元;208(类)05(款)05(项)支出106.27万元;208(类)05(款)06(项)支出42.51万元;213(类)02(款)01(项)支出230.73万元;213(类)02(款)04(项)支出430.38万元;213(类)02(款)34(项)支出10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绿春县林业局2018年基本支出885.72万元,财政拨款88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85.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1.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761.85万元,比2017增加9.75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

2.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40.6万元,比2017增加15.4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26万元,比2017减少118.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没有在财政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绿春县林业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绿春县林业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绿春县林业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0;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保障林业产业发展(大致范围)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绿春县林业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75批次,1375人,接待费开支11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接待退耕还林、营造林、精准扶贫、森防、防火等(范围)产生的费用。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政府采购方式0,资金来源为0,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绿春县林业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份,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0,承接主体0,资金来源为0。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31日,绿春县林业局有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绿春县林业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0.7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经费。较2017年预算执行数 增加5.28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工资改革。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绿春县林业局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0;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绿春县林业局2018年州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5.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精神,改革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存的“双轨制”,统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8.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指根据绩效理念,由制定明确的公共支出绩效目标,建立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起来等环节组成的不断循环的综合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四个方面。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相比传统管理模式下重视工作完成数量,它更加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强调预算支出绩效目标与所配备资源、资金的配比性,提倡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有效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附件【000053 绿春县林业局_2018013011061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