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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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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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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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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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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绿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绿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绿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提出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建议,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6、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7、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8、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9、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10、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11、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12、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绿春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州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3、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干部保健委员会和绿春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县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1.疾病防控能力不断加强。一是及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共发生3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起,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起。大黑山镇发生食用野生蕈中毒事件1起, 事件致3人中毒,无人死亡。牛孔镇新河山村村民食用凉拌生猪肉和生猪血发生疑似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1起,导致12人发病。由于报告及时,处置得当,无人员伤亡;戈奎乡俄马村委会新寨村发生的轮状病毒感染性腹泻疫情。发病44例,死亡2例,其余病例均治愈。二是加强对各类传染病的监测报告,严防传染病疫情爆发流行。上半年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10种,发病685例,与去年同期(517例)相比增加168例,发病率296.27/十万,与去年同期(216.17/十万)相比上升32.50%,报告病种按发病数高低排序为:肺结核389例、肝炎212例、梅毒48例、艾滋病18例、淋病12例、乙脑2例、伤寒1例、疟疾1例、痢疾1例、百日咳1例。报告丙类传染病5种,发病82例,与去年同期(30例)相比增加52例,发病率34.23/10万,与去年同期(12.54/10万)相比上升173.33%。报告病种按发病数高低排序为:其他感染性腹泻53例、流行性腮腺炎12例、手足口病11例、流行性感冒4例、急性出血性结膜炎2例。三是加强边境一线传染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中越两国边境传染病防控屏障;加强边境出入境人员的传染病监测、检测,有效控制境外传染病输入传播。四是加强结核病、疟疾防治工作。结核病网络登记录入786例,重报95例,实报691例,收到转诊单640例,到位435例,总体到位率92.62%。无疟疾病例报告。五是认真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全县11种常规免疫疫苗接种率 98.92 %。
2.认真落实妇幼健康服务均等化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妇幼健康服务,2017年产妇总数3708人,活产婴儿3731人,孕产妇保健管理3575人,孕产妇保健管理率为95.82%,系统管理3358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0%。住院分娩活产数3686人,住院分娩率为98.79%,其中,剖宫产活产506人,剖宫产率为13.56%;进行产后访视3358人,产后访视率为90%。检出高危孕产妇2280人,高危孕产妇检出率为61.49%,进行高危管理2269人,高危管理率为99.52%;高危产妇810人,其中高危产妇住院分娩1851人,动员住院分娩1840人,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41%。实施危急孕产妇抢救18例,抢救成功17例,危急孕产妇抢救成功率为94.44%。2017年全县孕产妇死亡1人,死亡率为26.8/十万。二是合理规范使用项目资金,规范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严格执行孕产妇住院分娩包干政策,提高资金使用率及严格控制剖宫产率。2017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549人,补助资金61.96万元,补助覆盖率100%。
3.扎实抓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目前全县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人员有7名,其中县防艾办1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名,县医院1名(兼职),保健院1名。截止2017年11月30日,按现住址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483例,其中死亡62例。2017年艾滋病按现住址累计报告60例。全县9个乡镇均有感染者病例报告。有效落实防艾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治意识。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进行防艾知识培训,充分发挥宣传、广电等各种媒体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公共场所、校内外青少年、重点人群宣传教育,上半年集中开展一期防艾知识培训。二是切实加强疫情监测检测工作。目前全县有3个自愿咨询检测点(VCT)(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13个快速检测点(PITC)(9个乡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万康医院、仁华医院)。1-6月,完成暗娼哨点HIV及梅毒监测任务100人;完成60人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确认阳性2例;完成快速检测29000人次;三是加强感染者管理,提高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管理能力。今年新发现感染者告知率达到100%。累计报告HIV/AIDS的配偶/固定性伴HIV抗体检查率为75%。累计报告HIV/AIDS随访CD4检测率为80%。对感染者发放安全套4000余支;四是加强行为干预,有效管理传染源;五是扎实开展婚检和孕检。上半年,完成孕产妇HIV、梅毒、乙肝检测2045人,完成率为93.3%,其中孕12周前HIV、梅毒、乙肝检测率55.6%;婚姻登记人群HIV检测1886人,完成率为125.73%,阳性报告4例,梅毒检测1886人,完成率为125.73%;六是认真开展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2017年新入组13人;七是加强关怀救治,提高服务质量。将生活困难的192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体系;八是认真落实各项干预措施。各类旅馆和娱乐场所安全套摆放覆盖率100%,男同人群干预覆盖率100%。定期对公共娱乐、出租屋等场所开展联合专项监督检查;九是紧紧围绕“全面宣传发动、遏制吸毒人员增量、截断毒品来源、打击零星贩毒、减少吸毒人员存量”等五个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中央、省、州禁毒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禁毒防艾工作。
5.认真落实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工作。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全年组织卫生监督员开展各类学习培训25期,累计参训351人次。参加州级培训班10期,累计参训29人次。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7期,累计参训35人次。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医疗安全、职业防治法、生活饮用水等方面的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知识宣传咨询活动3次18场次,放发宣传单、环保袋、作业本等宣传材料20000份(册)、提供咨询服务920人次。三是扎实抓好卫生行政许可。按照《行政许可法》、《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卫生许可工作。完成医师执业注册23 例,医师注销注册3例,医师变更 22例,护士首次注册 58例,护士变更注册 42例,护士延续注册 47 例,无新增及注销注册医疗机构。完成13个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共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单位数68户,新办证61户,延续4户,变更3户,共136户。所有业务均在审批规定时限内提前办结,提前办结率100%。四是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共出动执法车辆20台次,卫生监督员84人次,监督检查公共场所186户,合格165户,检查商场(含超市)4户,合格4户。加大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力度,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对全县186家公共场所全面开展艾滋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五是加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卫生监督员到乡镇与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联合开展“饮水卫生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宣传活动2场次,发放饮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方面宣传材料500余份。截止10月共采集绿春县供水公司生活饮用水样本30份,不合格2份,合格28份,合格率为93%。六是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全县共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家,共有从业人员12人,持有健康合格证12人,持证率为100%。截止10月共抽检集中消毒餐饮具10批次,共10件,合格10件,合格率100 %。七是强化学校卫生监督。组织开展学校卫生日常监督检查中小学校24所,其中:普通初中2所,小学22所。所检查学校均成立了相应的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均建立了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有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建全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病因追踪制度和消毒等制度并落实,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与流行。八是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强对全县22家医疗机构医院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下达监督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积极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无证行医专项工作。共取缔黑诊所4户次,没收药品、器械数4件,立案数5件,罚款额15090万元。积极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辖区内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处置机构(红河州现代德远环境保护有限公司)集中处置的医疗卫生单位共14家(县人民医院1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家、县疾控中心1家、民营医院3家、个体诊所7个、乡镇卫生院1家);其余医疗机构均自行选取处置地点,自行就地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医疗废物的医疗卫生单位均已按要求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的交接、确认、验收、联单签字等手续。九是强化卫生监督协管。全年,共开展固定场所巡查工作1724户次,其中:医疗机构巡查333户次、公共场所巡查815户次、供水单位巡查43户次、开展学校卫生巡查365户次;开展城乡集贸市场等非法行医易发多发场所巡查168处(次),上报工作简讯10条、违法线索8条。累计出动卫生监督协管员1666人次;对全县9个乡镇开展督导考核工作3次,划拨项目经费489910元。
6.扎实抓好宣传与统计工作。加大卫计各项政策宣传力度,绿春县卫计局主流媒体新闻报道数为20篇的目标要求、绿春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按责任书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每年向《绿春周讯》报送新闻稿件不少于12条,每年向绿春电视台报送新闻稿件不少于4条的任务,我局新闻信息报道指标已完成。截至目前(11月27日),以一稿多投或专刊投稿的方式上报总数为94条,总采用数为45条。其中被绿春县政府网采用8条,《绿春周讯》7条,绿春电视台9条, 绿春政务1条,绿春信息专报3条,中国计划生育协会1条,红河州计划生育协会6条,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3条,红河防艾简报7条。进一步加大二孩政策的宣传力度,为了政策宣传到位,组织开展了全县基层计生干部参加的宣传学习《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培训班一期。
7.认真落实计生基层服务与家庭发展工作。一是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宣传册子、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计生政策,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全面二孩”政策。二是认真抓好各项指标完成。截止11月底,全县共出生1827人(其中男孩943人,女孩884人),出生性别比107,符合政策生育率达77.66﹪,人口出生率为7.9‰,自然增长率为3.7‰,死亡980人,死亡率为4.3‰,落实长效节育措施448例,优选节约率 77.92%,综合节育率达到80.59%。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二孩政策”。共为409名符合政策的群众办理了二孩生育登记。四是认真落实计生各项惠民政策。今年新增领取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2户,符合农村部分家庭奖励扶助对象595人,新增71人,退出39人;城乡特别扶助对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77人,新增11人,退出2人;“少生快富”工程19户,其中独生子女户13户,双女户6户。全额免除新农合3032人。年初发放2016年度计生惠农资金1397520万元。五是严格执法程序。加强对各乡镇的执法监督检查,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处罚等各项执法文书、执法卷宗的规范。
8.着力推进爱国卫生工作。按照“一城五区”建设责任分解方案要求,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中要求“大力整治县城区脏乱差堵问题”、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计划等要求,结合绿春县实际,一是调整充实爱国卫生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指挥长,县长任常务副指挥长,相关人员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以及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国卫”指挥部,并于今年4月18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以下简称“创国卫”)工作正式启动,制定下发了《绿春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绿春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任务分解》。二是结合“四月爱国卫生月、世界厕所日等宣传日,切实开展以“预防肠道传染性疾病”为主的“除四害”爱国卫生月工作、健康教育宣传等工作。三是结合人居环境提升行动计划工作,积极与县“人居办”协调,建立了《绿春县环境卫生整治包保工作责任制》,使之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目前,“创国卫”申报已通过省爱卫会的审批。骑马乡、半坡乡、牛孔镇创建省级卫生乡以及各乡镇各申报创建5个省级卫生村工作正有序有继推进,已基本通过州爱卫会验收,待省爱卫会考核命名。
9.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截止2017年12月,全县总流动人口22382人,流出人口20221人,流入人口2161人。一是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工作,利用“会员之家”及人口集中地方开展计生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咨询服务1100余人次;开展生殖健康“关爱”活动,为流动人口免费“三查一治”,为26余名流入育龄妇女提供免费生殖保健服务。二是健全服务机制,做好流动人口均等化工作。健全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落实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措施,加强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三是信息核查到位,规范基层基础工作。完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制度,坚持督查制度,建立pADIS平台应用通报制度,信息反馈率达到100%。
10.稳步推进计生协会工作,积极发挥协会工作职能。一是加大宣传,一是认真开展“女性生殖健康知识巡回讲座”活动,共组织讲座11场次,为760余人次开展了保健知识教育。充分发挥计生协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县乡两级协会在5.29期间共发放计划生育政策知识宣传单4000张,知识读本2800本,宣传袋1800份,免费药具2000多盒,9760余人次受益。二是积极推进村民自治工作,各级协会按照群众的需求,结合精准扶贫不断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三是认真抓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2017年1月20日召开了2017年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会议,截止6月,共收取保费168095元。
11.强化行风建设,保障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全县卫计系统切实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经常性学习教育、与正反两方面典型学习教育、与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与加强医德医风教育紧密结合,在全县卫生系统全面开展贯彻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活动,全力推进“制度+科技”惩防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和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按照《2017绿春县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保障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医疗安全。
13.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按照《2017绿春县部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综治维稳工作,使各项任务指标如期完成。
14.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党建责任落实体系。坚持压力传导,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列出突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抓好整改落实。二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书记带头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日、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以“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为抓手,加强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主动践行“四讲四有”、做到“四个合格”。三是切实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发展党员“十六字”工作方针和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重点在生产和工作一线、少数民族、青年、妇女中发展新党员。四是狠抓“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围绕党支部组织生活、队伍建设、工作制度、基础台账规范化,明确创建标准。五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2017年共完成任期届满未换届的基层党组织8个,指导完成8个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六是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交纳工作的通知》(绿组通〔2016〕57号)要求,认真执行党费收缴工作。
15.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确定的45种主要病种和48种次要病种,以及代码为4649的其他病种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判定依据,紧紧围绕绿春县2016年底在档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2014 -2016年已经脱贫又返贫户为重点筛查对象,先后组织卫计行业工作人员5批次2270余人,深入到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逐户、逐人开展“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筛查复核工作。截止9月3日动态识别后,全县共筛查出因病致贫4791户22961人,占比为33.19%,因病返贫126户572人,占比0.87%。开展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落实健康扶贫30条政策措施以来,截止2017年底,因病致贫2711户,占比21.39%,退出因病致贫2080户,健康扶贫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制定下发了《绿春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绿政办发〔2017〕55号),5月份开展宣传动员,6月初正式启动签约服务工作。按照“签约服务普通人群签约覆盖率30%以上,重点人群(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残疾人、孕产妇、儿童)签约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签约覆盖率100%,到2020年力争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签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强化一户一策、一人一策、一病一策,减轻贫困人口的医疗费用”的要求,认真组织行业部门,扎实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全县整体签约率达51.45%,重点人群签约率达69%,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达100%,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率达100%。
(三)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设12个内设科室为: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医政医管与政策法规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基层与妇幼健康服务科、爱卫办、干部保健科、计生基层服务科、流动人口管理科、宣传与统计科、防艾科(绿春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下属医疗卫生单位12个为:绿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绿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绿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绿春县大兴镇防保站、绿春县牛孔镇卫生院、绿春县大水沟乡中心卫生院、绿春县大黑山镇中心卫生院、绿春县骑马坝乡卫生院、绿春县半坡乡卫生院、绿春县戈奎乡卫生院、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卫生院、绿春县三猛乡卫生院。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州委州政府“一个目标,三大战略、六个跨越、十项重点、一个保障”的总体要求,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保民生”三大任务,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推进预算公开透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绿春县卫计局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1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95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271人。在职实有29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97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绿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绿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绿春卫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793.0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93.01万元:本级财力3793.0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本年支出3793.0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32.7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60.2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01项”支出52.94万元,主要反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08类05款02项”支出170.46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08类05款05项”支出435.26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208类05款06项”支出174.11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210类01款01项” 支出344.68万元,主要反映行政运行的支出;“210类01款02项” 支出13.02万元,主要反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10类03款02项” 支出1262.63万元,主要反映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10类03款99项” 支出7.5万元,主要反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210类04款01项” 支出651.27万元,主要反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210类04款02项” 支出64.87万元,主要反映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210类04款03项” 支出309.46万元,主要反映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210类04款08项” 支出34.66万元,主要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支出;“210类04款09项” 支出3万元,主要反映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的支出;“210类07款16项”支出309.46万元,主要反映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210类07款17项”支出101.65万元,主要反映计划生育服务的支出。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我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793.01万元。政府预算支出3793.01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237.82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83.3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051.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0.69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3793.01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09.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0.69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卫计局2018年基本支出3793.01万元,财政拨款3793.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93.01万元,明细如下:工资福利支出3209.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01.02万元、津贴补贴870.67万元、奖金54.90万元、绩效工资612.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5.2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4.11万元、住房公积金261.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2.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92万元、印刷费1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专用材料费26.87万元、劳务费38.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1.26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9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0.69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231.09万元、抚恤金0.24万元、生活补助81.86万元、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绿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0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绿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3793.01万元。预算收入共3793.0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93.01万元;预算支出共3793.01万元,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32.77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60.24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收入预算3793.01万元,其中:208(类)05(款)收入832.77万元,占21.96%;210(类)01(款)收入357.7万元,占9.43%,210(类)03(款)收入1270.13万元,占33.49%,210(类)04(款)收入1063.26万元,占28.03%;210(类)07(款)收入269.15万元,占7.06%.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93.0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79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3.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类)05(款)支出832.77万元,占21.96%;210(类)01(款)支出357.7万元,210(类)03(款)支出1270.13万元,210(类)04(款)支出1063.26万元,210(类)07(款)支出269.15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在职人员调动人员增加,退休人员死亡减少。
2.在职、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3.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和职业年金缴纳重新测算变动。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绿春县卫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0.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6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绿春卫计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绿春县财政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7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无购置车辆情况;运行维护费11.7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3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绿春县卫计局接待费开支18.64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预算减少0.36万元。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数量0,金额0。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绿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数量0,金额0。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绿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国有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绿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0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较2017年预算执行数不变。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无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预算体系。具体包括四大预算,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四大预算组成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四、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五、财政总收入。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与上划中央、省收入之和,反映本地区当年组织的财政收入总规模。
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七、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收入。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十一、“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绿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2月3日
附件【绿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