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32
-
发布机构共青团绿春县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2-08
-
时效性有效
共青团绿春县委2018年预算信息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团县委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团县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团县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团绿春县委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是行使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青联工作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县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二是参与制定绿春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青少年教育培训基地、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进行规划和管理;三是参与绿春县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的制定的实施、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四是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研究绿春县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五是组织带领青年在我县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团县委设有:1.办公室:协调、承办团县委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行政事务、人事、财务(工资)、文秘会务、保密机要、机关工会、安全生产、文书档案、后勤及综合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与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团州委综合协调对接工作等。2.组织联络宣传部:组织指导全县共青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抓好团干部教育培训,做好团干部和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导,向县委组织部推荐优秀团干部。3.青少年综合服务部:组织指导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学联工作,负责禁毒防艾、妇儿工委、社会综合治理、青少年权益维护、青年社会组织和希望工程工作,做好县少工委办公室、县预青办、县青少年希望公益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对接绿春县校外活动中心做好青少年校外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主要工作
2017年以来,共青团绿春县委在县委、县政府及团州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紧紧围绕我县“1666”发展思路,始终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优良传统,自觉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着力激励青少年创新创业,着力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开展迎接党的十九大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的有效覆盖面,团结引领各族各界团员青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贡献青春力量。
(一)贯彻落实党的群团会议精神,推动共青团改革。一是落实共青团改革的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共青团云南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共青团红河州委八届五次全会关于改革攻坚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召开共青团改革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了《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共青团红河州委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7〕89号)文件精神,明确共青团改革的原则和目标,为推动共青团改革夯实基础。二是制定共青团绿春县委改革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和“三统一”的基本特征,结合绿春实际,紧紧围绕县委“1666”工作思路,推进共青团组织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制定共青团绿春县委改革实施方案和共青团绿春县委改革任务分解表,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在绿春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征程中贡献青春力量。三是贯彻落实少先队、中学共青团改革精神。深化对《少先队改革方案》的学习和认识,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学习宣传中央、省、州对少年儿童的期望要求,全力争取县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支持,为少先队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根据《少先队改革方案》,为推进少先队改革在中小学全面落实,印发中小学少先队改革主要任务清单,组织各中小学少先队按照《少先队改革方案》和改革主要任务清单,深入推进少先队改革,制定改革计划推进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二)紧扣党政中心,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一是积极参与全县脱贫攻坚战。按照基层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分类示范指导的相关要求,落实“挂包帮”、“转走访”要求,在团县委人员紧缺的情况下,下派1名副书记为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与县人社局与尼农门公司联合举行了“绿春县2017年农村劳务经纪人培训”,为全县200余名社区(村委会)团总支书记、妇代主任进行了劳务输出专题培训。二是继续打造四季品牌活动。积极配合县总工会、县妇联开展“三月春风行动”和“夏日阳光行动”,牵头组织开展“金秋圆梦行动”和“腊月暖冬行动”。通过“春风行动”暨“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十多家招聘单位提供了8000多个就业岗位;通过“金秋圆梦”行动,联合县妇联、县总工会等9家单位,累计筹集资金45.6万元,资助贫困学生总计225名,通过“腊月暖冬”行动,为各乡镇发放暖冬物资,共计发放了48套学习用品、6套棉被、36件冬衣、4个篮球、1个书桌,惠及中小学生140余人。三是持续推进希望工程。成立绿春县希望公益服务中心,通过整合各方资源,不断扩展希望公益项目,通过“希望心”、“微笑行动”等助医活动,对县域内的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和唇腭裂患者进行免费筛查和手术,资助困难家庭患病青少年儿童15余人;开展贫困青少年学生的排查与统计,建立贫困学生数据库,2017年共收集了700余名属于单亲、孤儿或残疾家庭的学生。
(三)从严治团,夯实基层团组织建设。一是坚持统筹协调,抓好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按照“8+4”“4+1”“1+100”的工作格局要求,依托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管理系统,建立团干部联系青年数据库,各级专职团干部联系不少于100名青年,兼职团干联系不少于10名青年;推进“青年之家”建设,落实“青年之家”建设的经费保障,在今年年底每个乡镇建成一个以上的“青年之家”。二是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把团干部培训列入党的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团干部培训学习,在党员团干部中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是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指导。适时深入基层指导共青团工作,全面掌握基层团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召开述职考评会,对各乡镇团委工作进行考核,合理运用考核结果促进基层团组织工作;召开了共青团绿春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全会以共青团改革、全面从严治团、助力脱贫攻坚为主线,要求各级团组织深入落实2017年全县团的工作目标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十九大胜利召开。四是加强先进性建设,选树优秀典型。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加强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严格入团标准,提高团员质量。组织开展“五四红旗团组织”、“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红领巾示范学校”评选活动,在团组织工作岗位上选树一批优秀典型。五是扎实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定,严格“三会两制一课”等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怎样做一名合格团员”主题团课活动,团课覆盖了3000余名团员;进行团员先锋岗(队)的创建,充分发挥各团组织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等团队的先进带头作用,依托评优评先活动,逐级创建、命名了一批团员先锋岗(队),让先锋岗(队)成为团员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的旗帜。
(四)全面深化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一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各级团组织、县属中小学校中组织开展“核心价值观记心中”“你好,红领巾”“牵手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等主题团队会和主题班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载体,培养、武装青少年,为他们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奠定基础;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县属学校100余名学生到烈士陵园扫墓,增强青少年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青少年学生的爱国精神。二是扎实开展“我的青春我的梦”主题实践活动。在各团组织中开展“我的青春我的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征文活动,收集并向团州委退报了30余篇优秀征文,引导青年学生树立理想,刻苦学习,锐意创新,释放青春正能量。三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认真履行预青办工作职责。召开全县预青工作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把法制教育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利用“五四”、“六一”等具有特殊意义的纪念日,广泛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县教育局、司法局联合组织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联合县关工委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引导青少年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社会意识,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四是结合线上线下,迎接党的十九大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开展“喜迎十九大 我向习爷爷说句心里话”、“青春喜迎十九大 边疆青年说变化”等主题宣传线下活动,并通过微博、微信、网站等进行宣传。
(五)竭诚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一是以三项贷款为抓手,积极服务青年创业就业。2017年全县共青团系统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目标任务为扶持自主创业135户,其中“贷免扶补”扶持75户,创业担保贷款扶持60户。2017年已推荐符合条件申请“贷免扶补”扶持75户,创业担保贷款扶持60户,共发放贷款1347万元,以创业促进就业330余人。二是聚焦青少年社会事务。在全县各中小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并招募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作为青少年工作志愿者,以开展“阳光法庭”、“检察院开放日”活动、法制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青少年权益维护宣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构建一支强大的保护青少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队伍。三是聚焦青少年活动品牌建设,有效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开展“清明祭英烈.共铸中华魂”、“轻松备考12355与你同行”等专题活动,覆盖学生达1000余人,举办“摩尔农庄杯”第十六届云南省青少年‘希望之星’英语口语大赛,联合教育局和文体局组织学生运动员参加红河州第三届“搏击青春·放飞梦想”青少年田径、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比赛;联合教育局、文体局举办绿春县“激扬青春·全民健身”青少年三人制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运动会,丰富了绿春青年的校外文化生活。
(六)打造网络新媒体阵地,强化共青团舆论宣传工作。一是引导青少年网上正面发声。十九大召开之前,组织开展“喜迎十九大,我向习爷爷说句心里话”主题宣传等线上活动,;十九大胜利闭幕后,组织大家在共青团网络平台上交流对十九大报告的感想;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寄语、献花等网上活动。二是打造“网上共青团”。依托团中央“青年之声”网络互动社交平台,通过已开通的县级基层“青年之声”、腾讯企鹅账号等平台,实现各级团组织共享网络资源,探索推进“网上团建”,延伸网络覆盖,通过微信公众账号组织各级团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一学一做”活动落到实处。
(七)履行全团带队职责,加强学校团队建设。一是按期按规定召开少工委全会和少代会。1月9日,团县委召开了中国少年先锋队绿春县工作委员会二届三次全会,做好少工委委员卸职递补;6月5日至6日,中国少年先锋队绿春县第三次代表大会隆重召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国少年先锋队绿春县第三届工作委员会委员,切实推进少先队工作。二是强化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团县委联合教育局于6月成功举办了绿春县2017年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邀请省州辅导员唐顺江老师、马纯芳老师对来自各乡镇、村小少先队辅导员共74名学员进行了为期4天的培训,努力建立了一支素质过硬数量充足的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三是规范少先队活动课及校外活动。各少先队组织以少先队建队日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少先队建队日活动,通过讲话教育、事例讲述、知识问答等形式,寓教于乐,激发了少先队员们在组织中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灌输和培养了他们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朴素感情的培养。四是开展青春主题集中活动。在五四期间,组织各校团组织开展了“迎州庆、庆五四——不忘初心跟党走”主题团日活动,通过举办入团仪式、表彰优秀、团故事分享、校园文艺会、歌唱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5周年,弘扬五四精神,激发学生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
(八)筑牢根基,深化青年志愿服务。一是开展“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主题实践活动。以“五四青年节”为契机,联合县人民医院团委及边防大队联合开展了一系列的“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主题活动,一是开展争创国家卫生县城——五四青年志愿行动,二是开展“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五四青年志愿行动”—义诊服务活动,积极树立“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的良好社会风气;二是开展禁毒防艾、法制宣传、关爱留守儿童等志愿服务项目。6月联合县禁毒办、绿春二中,开展“无毒青春,健康生活”禁毒志愿者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们防毒、拒毒能力;8月组织第十九届研支团开展“七彩假期 快乐童年”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招收了来自小学、初中的学生80余名,为农村儿童带来一个有思有学、丰富多彩的假期生活;10月组织志愿者进行入户调查,发放公众安全感应知应会知识宣传单,向广大群众宣传政法综治维稳和平安建;11月组织一支两百余人的志愿队伍,向全县人诠释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宣传绿春独具特色的风俗文化,提高绿春景区的知名度;12月以“国际志愿者日”为契机,联合县人民医院、县职中组织50余名的青年志愿者开展义诊及街道卫生清洁政治服务活动。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共青团绿春县委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团县委本着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州委州政府“一个目标,三大战略、六个跨越、十项重点、一个保障”的总体要求,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保民生”三大任务,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基本原则: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本级零基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新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为确保顺利完成我局各项工作任务,做实基本支出预算,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按照收支平衡、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和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编制了2018年度部门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人数为3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全部为财政全供养人员。
团县委没有离退休人员,半供养人员为0人。
团县委17年公车改革后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共青团绿春县委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共青团绿春县委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团县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47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5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49.40万元,占总收入的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8.06万元,占总收入的14%;与上年对比增加19.04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工资基数调增。
支出为5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40万元,占总支出的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6万元,占总支出的14%;与上年对比增加19.04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工资基数调增。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团县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4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9.04万元,其中基本支57.46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29(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45.25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29.34万元增加7.38万元,主要是工资和福利支出增加。
2.201(类)3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4.15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4.15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3.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5.76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4.5万元增加1.26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4.208(类)05(款)06(项)2018年预算数为2.3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1.8万元增加0.5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团县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7.46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57.46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1.01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2.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5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57.46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5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团县委2018年基本支出57.46万元,财政拨款5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41.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25万元、津贴补贴20.55万元、奖金0.6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3.46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2.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5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4.15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团县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无增减变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团县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57.46万元。预算收入共57.46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49.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8.06万元;预算支出共57.46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6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团县委2018年收入预算57.46万元,其中:201(类)29(款)01(项)收入45.25万元,占78.7%;201(类)31(款)01(项)收入4.15万元,占7.2%;208(类)05(款)05(项)收入5.76万元,占10%;208(类)05(款)06(项)收入2.30万元,占4%。与上年对比增加19.04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工资基数调增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团县委预算总支出57.4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5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29(款)01(项)支出45.25万元;201(类)31(款)01(项)支出4.15万元;208(类)05(款)05(项)支出5.76万元;208(类)05(款)06(项)支出2.30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主要是工资调整支出增加。
2.主要原因是品牌建设增加了行政运行的需求。
3.主要是工资政策因素支出增减。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无。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团县委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7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5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后公务接待费也减少了。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团县委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团县委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1.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9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保障希望小学调研、脱贫攻坚动态管理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团县委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240人,接待费开支0.57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减少1.43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因为厉行节约后减少公务接待。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团县委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政务服务管理局国有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团县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7.4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17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9.04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工资调整等因素。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团县委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窗体底端
共青团绿春县委
2018年2月6日
附件【团县委2018年预算说明.docx】
附件【000015共青团绿春县委员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