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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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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大水沟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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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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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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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大水沟乡政府2018年度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水沟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全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全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现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共4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是绿春县大水沟乡财政所;
3.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绿春县大水沟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绿春县大水沟乡绿色产业服务中心、绿春县大水沟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绿春县大水沟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绿春县大水沟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三)主要工作
(一)脱贫攻坚战役取得新胜利。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经济发展与精准脱贫两轮驱动。坚守“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尺,全乡总动员,干群齐心协力,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和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精准扶贫政策支持体系。同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补偿和社会兜底工作,形成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工作格局。在全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质量考评工作中,我乡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漏评率、错评率、错退率“三率归零”,锁定贫困村9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67户4785人;2016年度3个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现67户283名贫困人口喜搬新居, 2017年度2个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全部开工,计划搬迁131户55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8户392人;2017年全乡预脱贫销号159户670人;各项扶助政策基本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覆盖。全乡扶贫对象更加精准,扶贫重点更加突出,扶贫措施更加有力,做到了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二)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强化项目意识,做好服务工作,扎实推进基础项目建设,不断夯实发展基础。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步伐,2017年,新建二甫上寨、大果马等产业路4条11.5公里;硬化大果马腊咪岔路-坝鲁-墨江岔路公路6.3公里;全年养护清扫农村公路52条58000立方米,确保防汛期间公路安全畅通,有效解决了群众交通运输和出行难问题。实施洒马、沙片、来各下寨和坝伞4个村民小组及改造乡机关人畜饮水工程,安装管网20公里,新建蓄水池3座共200立方米,新建4座过滤池,解决了农村195户660人的饮水困难及乡机关3500人饮水问题。干禾河水库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正在稳步推进管网建设工程。实施东沙村民小组和大阿巴村民小组美丽宜居乡村项目建设。协调配合南方电网公司实施阿土土枯、巴的、大龙塘等7个自然村电网改造工程,提高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大力推进4G移动5和电信无线网络、集镇广电网络、农村户户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转方式调结构取得新成效。农业生产方式持续转变。绿色产业提质增效、新兴产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取得实效。绿色产业持续发展,投入40万元实施茶叶提质增效1334亩;投入266.43万元发展澳洲坚果产业7000亩;投入40万元发展砂仁产业2000亩;投入47.31万元发展重楼产业5亩;投入10万元发展胡椒产业187亩。畜牧养殖业迅速发展,大力推进传统畜牧产业和特色养殖业, 加快规模化养殖步伐,畜牧业发展有了新的突破。2017年,肉类总产量达3400吨,禽蛋产量达85.88吨,畜牧总产值达4750万元;新建规模养殖1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大户6户、山羊养殖大户7户、特色竹鼠养殖大户5户;积极展开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步伐,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6个;采取“政府+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方式做大做强茶叶产业,大力打造“生态有机茶”、“高山云雾茶”、“绿春白茶”三大品牌;加快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创建步伐。通过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产业基础。
(四)城乡人居环境展现新面貌。深入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6,不断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稳步推进集镇新区开发,实施危房改造57户。全面启动勒丁、阿尼、坝伞新区、大果马省级卫生村创建工作,积极打造大果马哈尼白宏特色村寨。精心实施公厕修缮、路灯改造、垃圾处理厂建设等一批集镇建设工程,完成污水处理厂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加强集镇包片区卫生环境专项整治。持续抓好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全面建立乡村组三级河长制工作体系,完成腊咪河蜂饼山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7平方公里,新建和改造农村垃圾池与卫生公厕20个,完成退耕还林还草、森林抚育等5000余亩,落实天然公益林94314亩,森林防火、环保监督、涉林案件查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抓好抓实。通过一年努力,全乡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大幅改观,农村上厕所难、垃圾堆放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持续多年保持地质灾害人员零伤亡记录,“哈尼生态乡·魅力大水沟”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五)全面深化改革增添新活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效,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创业热情有效激发,新登记设立市场主体67户,注册资本20余万元。户籍制改革全面铺开,农村综合改革和城镇化健康发展综合改革协调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抓紧开展,农田水利改革启动实施,1个村委会改为居委会。积极协助配合县级部门开展文化教育卫生体制改革,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事业发展格局不断拓展。生态文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等各领域改革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得到有效释放。
(六)民生保障事业得到新改善。突出民生优先不动摇,扎实推进各项社会事业,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的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不断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狠抓控辍保学,中、小学辍学率分别控制在0.9%和0.3%,教育“全面改薄”、学前教育、教育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扎实抓好,机关幼儿园启动实施,教育惠民政策和控辍保学责任制严格落实,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教育教学质量有效提高。标准化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继续抓好,全面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防艾、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控深入开展,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党建扶贫“双推进”教育实训基地平台功能,不断加大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科技推广应用水平。举办了迎党的十九大、庆祝建州60周年篮球赛、文艺演出等系列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就业再就业工作认真抓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1.1万人次,就业培训3500人次,年均劳务输出3856人次,有效提高了群众收入。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持续深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5091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共参保17671人,筹集资金25.26万元,社会保险覆盖面和医保异地就医结算范围进一步扩大。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城乡特困供养、自然灾害救助、双拥优抚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发放各类惠民补助和社会救助资金1896.3万元。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建设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职教社、残联、红十字会、气象、防震等社会事业改革和发展取得新成绩。
(七)社会治理呈现新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和“五五”依法治县工作,着力推进依法治乡工作。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处置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大矛盾纠纷排查,一年来,开展排查矛盾纠纷4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06件,调解102件,成功调处83件,调处率达98%,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进一步增强。深入开展“边境地区综合整治”,重点抓好缉枪治爆工作,收缴枪支41支、射钉弹238枚、手榴弹1枚,从源头上彻底铲除枪爆祸患。狠抓落实禁毒工作,利用赶集天向群众开展禁毒教育宣传5次,排查吸毒、种毒、贩毒等工作6次,目前辖区内未发现一例吸毒人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开展检查交通运输、烟花爆竹、重点建设工程、校园安全等活动146次, 2017年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民族团结、民心稳定、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八)政府自身建设迈出新步伐。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依法行政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主动接受人大、纪委和社会各方面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人大代表有效建议36件,办结率为78%,答复满意度为100%。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开展整治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大力整治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着力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审计监督,整改落实问题资金,确保民生政策、工程项目、扶贫资金真正惠及于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主要表现在:乡域经济总量较小,发展不足不充分不全面的问题突出;扶贫攻坚任务艰巨,全乡贫困面大,贫困程度较深,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形势严峻;基础瓶颈制约突出,农业、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不完善依然制约着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支矛盾加剧,财政资金调度紧张,项目建设缺口资金较大;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群众幸福感有待增强;社会治理水平有待提高,重点项目矛盾纠纷频发,维稳促安任务繁重;经济发展方式粗放,优势产业支撑不强,龙头企业发挥辐射作用不足。对此,我们将强化问题导向,认真研究解决。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等重大政治论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大水沟发展也踏上了新征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跨越发展第一要务,认真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绿春“1666”工作思路和大水沟“六好乡镇”发展目标,坚持“党建强乡、科教兴乡、粮畜稳乡、城镇活乡、开放促乡、生态立乡、产业富乡”的工作思路,如期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谱写“哈尼生态乡·魅力大水沟”跨越发展新篇章。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指导思想: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我乡本着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州委州政府“一个目标,三大战略、六个跨越、十项重点、一个保障”的总体要求,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保民生”三大任务,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基本原则: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本级零基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新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为确保顺利完成我局各项工作任务,做实基本支出预算,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按照收支平衡、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和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编制了2018年度部门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纳入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共4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是绿春县大水沟乡财政所;
3.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绿春县大水沟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绿春县大水沟乡绿色产业服务中心、绿春县大水沟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绿春县大水沟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绿春县大水沟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水沟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092.7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1092.76万元;支出1092.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6.4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3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49万元;农林水支出66.32万元。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2.76万元。比2017年减少45万元,主要是2018年开始自治州津贴取消。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6.46万元,占75.63%;科学技术支出12.35万元,占1.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74万元,占1.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4万元,占14.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49万元,占1.87%;农林水支出66.32万元,占6.07%。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8年预算数为826.46万元,较2017年增加241.7 万元,增长41.34%,主要是开展各项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增加。
2. 科学技术支出
2018年预算数为12.35万元,较2017年增加0.75万元,增长6.46%,主要是规范改革性补贴增加。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18年预算数为12.74万元,较2017年增加1.24万元,主要是政策因素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8年预算数为154.4万元,较2017年减少71.2万元,主要是政策因素支出增减。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8年预算数为20.49万元,较2016年减少153.51
万元,主要是政策因素支出增减。
6.农林水支出
2018年预算数为66.32万元,较2017年减少2.98万元,减少4.32%,主要是政策因素支出增减。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92万元。
人员经费支出8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
日常公用经费2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8年收支总预算1092.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6.4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3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49万元;农林水支出66.32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8年收入总预算1092.76万元其中:
201(类)01(款)04(项)收入2.00万元,占0.18%;
201(类)03(款)01(项)收入627.42万元,占57.42%;
201(类)06(款)01(项)收入 46.5万元,占4.3%
201(类)11(款)01(项)收入 40.77万元,占3.73%
201(类)31(款)01(项)收入 109.77万元,占10.05%
206(类)01(款)01(项)收入 12.35万元,占1.13%
207(类)01(款)09(项) 收入12.74万元,占1.16%
208(类)05(款)01(项)收入 22.62万元,占 2.07%
208(类)05(款)02(项)收入 11.01万元,占 1 %
208(类)05(款)05(项)收入 86.26万元,占 7.9%
208(类)05(款)06(项)收入 34.5万元,占 3.16%
210(类)07(款)16 (项)收入 20.49万元占 1.88%
213(类)01(款)04(项) 收入36.48万元占3.34 %
213(类)02(款)04(项)收入 17.48万元占1.6%
213(类)03(款)17(项)收入 12.36万元占1.13%
比2017年减少45万元,主要是2017年自治州津贴取消。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总预算109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2.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01(款)04(项)支出2.00万元,
201(类)03(款)01(项)支出627.42万元,
201(类)06(款)01(项) 支出46.5万元,
201(类)11(款)01(项)支出40.77万元,
201(类)31(款)01(项)支出 109.77万元,
206(类)01(款)01(项)支出 12.35万元,
207(类)01(款)09(项) 支出12.74万元,
208(类)05(款)01(项)支出 22.62万元,
208(类)05(款)02(项)支出 11.01万元,
208(类)05(款)05(项) 支出86.26万元,
208(类)05(款)06(项) 支出34.5万元,
210(类)07(款)16 (项)支出 20.49万元,
213(类)01(款)04(项)支出 36.48万元,
213(类)02(款)04(项)支出 17.48万元,
213(类)03(款)17(项)支出 12.36万元。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按照科学合理、厉行节约的原则,大水沟乡人民政府安排的2018年预算数为48.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54万元,公务接待费25.48万元。2017预算数为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预算数减少6.98万元,主要是中央财政对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进行了统一压减。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22.5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22.5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4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分析:统一压减。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5.4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52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统一压减。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无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4.19万元,较2017年预算执行数29.2万元增加184.99万元,主要原因:公务交通补贴,以及村委会工作经费列入此项。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8年预算中无州本级二级项目。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8年预算中无州对下二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8.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000087 大水沟乡_2018012909125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