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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32
  • 发布机构
    绿春县外事办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11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外事办2018年财政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外事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外办、省侨办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的外事侨务工作。

2、归口管理指导全县外事侨务工作,组织开展外事侨务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外事侨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协调办理县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在战略谋划、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外事管理、检查督办等方面为领导小组提供服务。

3、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涉侨法规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协调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涉侨事务;参与查处因公出国(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案件;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县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参与重大涉侨捐赠监督工作。

4、负责中共绿春县委、绿春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务,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议会外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从事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机构人员。

5、归口管理因公出国(境)事务,负责因公出国(境)事务的审核,统一办理全县派遣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上呈报告并负责申办护照和外国签证手续。归口管理涉港澳事务,负责因公赴港澳任务的审核,承办全县因公赴港澳审核报批工作;审核报批全县与港澳官方、半官方和重要民间交往事务,接待来访的港澳官方、半官方和重要民间代表团(人士)。负责办理邀请外国(包括港澳地区)人员来绿春县访问的上呈报告。

6、负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绿春段的国界及边境涉外事务;指导并参与边防会谈、会晤;根据外交部和省、州外办安排部署,定期对中越边境(绿春段)进行联检。负责全县处级以下人员持中越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因公临时出入中越边境地区人员的审核和审批。

7、负责管理全县各级、各部门与外国驻华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承办有关领事事务,开展领事保护工作。

8、负责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以及热点、敏感问题的对外表态口径;参与审核重要涉外文稿。负责外国新闻媒体来县采访事项;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安排外国记者采访活动。

9、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县内的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外国侨民和“三资”企业外方人员及其他外国人,参与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10、指导和处理对外友好交往工作,指导开展民间对外交往活动,负责有关部门申办、承办或协办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

11、负责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县活动和县内民间组织的涉外活动,做好教育引导和管理服务工作。

12、督促检查侨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全县侨务工作情况,向省侨办、州外侨办和县委、县政府提供侨务情况,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

13、承办绿春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股、边境股、礼宾股、侨务股。

(三)主要工作

2018年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将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狠抓内部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机关内部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从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2. 加大边境调研工作力度;

3. 实施18(1)号界碑滑坡治理工程;

4. 修建17、18、19、21、23号界碑的人行便道;

5. 修建19、21、23、25、27号界碑通视道;

6. 修建宣传栏,争取在平河镇、丫口水塘、新寨叉路、二甫四个边境贸易市点修建宣传栏,积极宣传边境管理政策和边境管理条例等,为双方边民提供服务;

7. 加强对外友好交往,明年初促成绿春县党政机关代表团出境友好访问活动,就双方关心的边境森林防火、保护野生动物、边民教育管理、边境贸易合作等工作进行磋商。

8. 积极推动平河镇咪欧村与越方都龙村缔结友好村寨。

9. 磋商平河镇、半坡乡分别与越方都龙乡、阿龙乡建立友好乡镇的相关事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和中央、省、州、县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改进预算管理、落实税制改革、明确事权和支出责任,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基本原则:收支平衡、统筹兼顾、厉行节约、公开透明。

编制方法:按照县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准确填报部门基础数据、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收入,准确、细致、全面反映我办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收支总预算150.32万元。预算收入共150.32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32万元;预算支出共150.3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1万元。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情况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3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 201类03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05.11万元,用于行政运行,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5.26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整及相关政策因素影响。

2. 201类03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9.00万元,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 208类0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2.93万元,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4. 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16.63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0.8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整及相关政策因素影响。

5. 208类05款06项2018年预算数为6.65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0.31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整及相关政策因素影响。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0.32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50.3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8.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2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基本支出150.32万元,财政拨款15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0.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18.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68万元,津贴补贴53.45万元,奖金2.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63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6.65万元,住房公积金9.9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6.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6.1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2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12.77万元,生活补助1.75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0.32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50.32万元,与上年的152.14万元对比减少1.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3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支出为15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11万元,占总支出的75.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36.21万元,占总支出的24.08%。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150.32万元,其中:

201类03款01项收入105.11万元,占69.92%;

201类03款02项收入9.00万元,占5.99%;

208类01款01项收入12.93万元,占8.60%;

208类05款05项收入16.63万元,占11.06%;

208类05款06项收入6.65万元,占4.42%。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0.3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5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03款01项支出105.11万元,占69.92%;

201类03款02项支出9.00万元,占5.99%;

208类01款01项支出12.93万元,占8.60%;

208类05款05项支出16.63万元,占11.06%;

208类05款06项支出6.65万元,占4.42%。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0万元。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国有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7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预算中无州本级二级项目。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预算中无州对下二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 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八、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绿春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8年2月11日



附件【000037 绿春县外事办_2018013008193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