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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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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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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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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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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绿春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绿春县地方税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地方税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地方税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负责组织地方税收收入,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2.参与研究综合经济政策,提出完善地方税收管理的建议。
3.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组织落实税收征收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组织落实地方税税源管理、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纳税评估、反避税、国际税收管理、税务稽查、地方税发票、票证管理规章制度。
5.负责办理地方税收减免及其他地方税涉税审批事项。
6.负责组织落实纳税服务规章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组织税收宣传,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
7.负责组织规定范围内基金、规费的征收工作。
8.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
9.承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和绿春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绿春县地税局按照省、州地税局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多措并举强化税费征管,切实抓紧抓实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2017年,绿春县地税局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21,080万元,同比增收7,271万元,增长52.65%。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入库3,189万元,同比减收4,178万元,下降56.7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入库1,275万元,同比减收3,303万元,下降72.15%。社会保险费征收17,358万元,同比增收11,357万元,增长189.25%。工会经费征收128万元,同比增收14万元,增长12.2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190万元,同比增收20万元,增长11.76%。地方教育附加征收152万元,同比减收5万元,下降3.18%。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070.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5.89万元,占总收入的72.4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94.75万元,占总收入的27.53%。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1.08万元,主要是受2017年绩效及2017年改革性补贴提标等因素影响,且2016年公车补贴和改革性补贴调增13.5%部分仅从2016下半年开始发放而2017年全年发放该二项经费,因此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均有所增长。其他收入减少717.43万元,主要是上级拨入其他收入比2016年减少691.28万元,上级拨入其他收入主要是省地税局扶贫资金,2017年通过我局转拨的省地税局扶贫资金较2016年减少71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09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7.36万元,占总支出的82.51%;项目支出192.38万元,占总支出的17.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17.6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24.19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受2017年绩效、2017年改革性补贴提标等因素影响,且2016年公车补贴和改革性补贴调增13.5%部分仅从2016下半年开始发放而2017年全年发放该二项经费,因此基本支出有所增长。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转拨的省地税局扶贫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地方税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7.36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17.69万元,主要原因是受2017年绩效、2017年改革性补贴提标等因素影响,且2016年公车补贴和改革性补贴调增13.5%部分仅从2016下半年开始发放而2017年全年发放该二项经费,因此基本支出有所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8.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1.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地方税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2.38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724.1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2017年转拨的省地税局扶贫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6.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56%。与上年对比增支201.36万元,主要原因是受2017年绩效、2017年改革性补贴提标等因素影响,且2016年公车补贴和改革性补贴调增13.5%部分仅从2016下半年开始发放而2017年全年发放该二项经费,因此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支出均有所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5.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经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9%;
4.住房保障支出40.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9万元,支出决算为6.04万元,完成预算的99.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5万元,完成预算的99.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预算的9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同时认真执行《云南省贯彻<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厉行节约,实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1.63万元,下降65.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两年均为0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93万元,下降51.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70万元,下降92.0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同时认真执行《云南省贯彻<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厉行节约,实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5万元,占91.89%;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占8.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5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下乡征管、精准扶贫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各单位开展的税收征管业务协调工作发生的接待工作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2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仅下半年发放公车补贴而2017年全年发放公车补贴,故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绿春县地方税务局资产总额1,344.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32万元,固定资产1,223.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3.7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5.9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5.2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54.2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4项,账面原值19.8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774.95平方米,账面原值16.7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0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344.03 | 36.32 | 1223.94 | 933.42 | 73.16 | 0 | 217.36 | 0 | 0 | 83.77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09%。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绿春县地方税务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