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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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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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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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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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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46701000
绿春县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绿春县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订并监督实施全县环境管理办法和环境保护措施;
二、对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重大政策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三、拟定环境保护规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四、统一监督检查绿春县污染防治及自然生态保护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组织重点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及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实施监督;
五、管理县环境监测工作和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网;
六、组织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
七、负责指导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八、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环境保护工作;
九、贯彻执行环保科技政策,监督检查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贯彻实施;
十、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县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环保产品认证,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监督管理环境保护产业市场,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十一、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生态破坏事件及环境污染纠纷问题,办理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处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十二、负责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承办绿春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局机关行政编制0人,工勤编制1人,下属2个事业单位,环境监察大队事业编制6人,实有6人;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2人,实有2人。
行政编制原暂定12人,现为0人,变动原因是行政编制是暂定,目前州编办未认定。事业编制由10人变为8人,变动原因是全县机构编制调整缩减。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总收入322.23万元,决算总支出227.07万元,2016年决算总收入为235.91万元,比上年增加86.32万元,同比增加36.59%,增加原因是2017年年底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拨入。
二、支出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总收入322.23万元,2017年决算总支出227.07万元,2016年决算总支出为235.91万元,比2016年减少8.84万元,同比减少3.7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决算总收入322.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2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决算总支出22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28万元,占总支出的91.73%;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185.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05%,公用经费支出22.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95%,项目支出18.79万元,占总支出的8.2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基本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保障环保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8.2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项目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保障环保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7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总支出5.68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总支出19.13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总支出比上年减少13.45万元,减幅70.31%,总体情况控制良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接待费支出情况:2017年公务接待费4.31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11.69万元,2017年接待费比上年减少7.38万元,减幅为63.13%。
2.公务用车情况: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4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6.07万元,减幅为81.59%。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9万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9万元,增幅41.55%,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它资本性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五)相关口径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467011116
附件【绿春县环境保护局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