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32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林业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23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332701000

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机关的工作报数,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依法保护全县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县林业生产,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服务和试验示范推广,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加快绿色产业培植步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全县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重点工作项目。一是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向上级争取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指标,2017年完成新招聘生态护林员421人,为全县实现“生态脱贫一批”奠定了基础。扎实开展挂钩联系村委会精准扶贫工作。派出驻村精准扶贫工作人员4名,积极深入精准扶贫挂钩联系村委会开展贫困农户摸底调查、建档立卡工作。全年干部职工深入基层400余人次,按年初制定的《帮扶计划》完成投入70万元,其中,驻村队员工作经费4.5万元,红马龙特水沟建设经费2万元,破瓦村活动场所建设经费0.5万元,“股份合作制经济”上塔龙鱼塘建设经费2万元、山羊养殖基地1万元,帮助扶持购买油桉种子经费5万元,协调县级财政投入破瓦小学基础设施修缮经费32万元,协调“上海.爱的力量”基金会,新建破瓦村到作龙一座涵桥,完成投资20.7万元。二是积极完成林产业建设重点督查事项。目前已完成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1.3万亩,完成111.35万亩天然商品林管护外业工作,下一步准备签订协议,发放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三是固定资产投资工作。2017年县政府下达我局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为3亿元。目前,完成入库2.941亿元,完成率98%。四是招商引资工作。2017年县政府下达我局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为22,000万元,年内完成招商引资22,000万元,完成率为100%。五向上争取资金。积极向上级争取林业项目的投入,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0,786.23万元。

2.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召开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上,认真总结回顾了2016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县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了去冬今春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任务。会后,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成员单位、县林业局长与各乡镇林业站长签订了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二是护林员信息指挥系统建设(手续终端即手机)。按照省州加强森林防火指挥信息及护林员管理定位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我局针对县乡防火工作人员及村级护林员,签订合同(200台),投入4万元建设护林员信息指挥系统,该系统主要功能为GPS定位、护林员巡山路线、对讲机和火灾、病虫害、毁林图片等传送。目前已使用121台,覆盖全县各乡镇,其余部分由于技术原因正在修复更新,预计年底投入使用。三是防火经费及物资储备情况。按照《红河州2016-2020年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规定,拨付26.55万元到各乡镇森林防火工作,其中,防扑火专业培训各乡0.5万元共4.5万元,各乡镇每个村委会燃油补助500元共4.05万元,森林防火高危火险期专业队用餐补助18万元(2万元/乡)。按照县级30万元、乡镇5万元的要求,储备好县乡森林防护物资。四是加大防扑火队伍建设,招聘专业扑火队10支130人(县级1支30人,乡镇9支100人),机关半专业扑火队26支446人,义务扑火队伍83支2270人。五是开展防火检查指导工作。年内,完成对每乡镇督促检查2次。全州2017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检查考核组已于6月21-22日,对我我县2017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效果评价好。

3.营造林工作。2017年度营林生产任务为退耕还林1.3万亩,造林补贴2万亩,低效林改造0.5万亩,木本油料澳洲坚果0.3万亩;面山绿化1000亩,通道绿化500亩。年内,共调运点播各类种子2吨,共出圃各类苗木500万株,造林苗木主要为杉木、澳洲坚果、黄栀子、八角、橡胶、樱花等,完成新造林地3万亩,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类造林指标(低效林改造及造林补贴项目资金共762万元,已纳入县级精准扶贫资金进行统筹)。

4.能源环保工作。2017年度上级共下达我县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太阳能910台、成品灶700台。2017年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总投入为180.2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112万元,农户自筹部分68.25万元。于2017年10月30日完成招投标工作(州级统一招标)。目前,已进入太阳能、成品灶发放工作中,预计年底可实施完成。通过农村能源建设,进一步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5.资源林政工作。一是林木采伐证审批程序简政放权。一季度开始,人工林50方以下的采伐审批权已下放到乡镇。二是按程序审批采伐木材,合理经营利用森林资源。年内,累计下达商品林采伐许可证165份(人工林),采伐面积325.26公顷,采伐蓄积16874立方米,出材量12282立方米。办理木材运输证290份凭证运输商品材2855.41立方米。三是积极开展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年内受理3宗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即:坝留橡胶颗粒加工厂、元绿高速公路主干道永久占用林地与元绿高速公路施工便道临时占用林地,收取植被恢复费3064948元。四是积极开展案件办理工作,在“违法占用林地专项整治”、“双严”三号、“无火清明”行动、“走私综合治理专项”、“利剑”行动“截堵一号”等专项行动中,共受理林政案件98起,其中:野生动物案件6起,火案3起,毁坏林木案件24起,改变林地用途案件6起,毁林开垦林地28起,滥伐林木案件29起,盗伐案件1起,非法收购无合法来源木材1起。收缴野生动物活体50只/头。死体90余公斤,枪支8支。有效促进了林区平安工作。

6.林业规划调查。一是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规划工作。协助配合林政股开展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规划工作,全县共区划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111.35万亩,涉及全县9个乡镇83个村民委员会(社区)。天然林停伐保护区划于10月13日通过了省级审查验收。二是年度林地变更工作。协助配合资源林政股开展2016年林地年度变更工作,通过20余天共同努力,按质按量完成我县林地年度变更工作,并将成果数据库提交省级部门检查验收。三是征占用林地工作及退耕还林工作。根据境内发生的林业行政案子,积极配合、协助森林公安局、资源林政股工作人员做好技术服务和技术鉴定工作。积极配合退耕办开展了我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及时完成我县2014年、2015年、2016年下达的任务数,目前正在丈量落实2016年小班地块,进一步完善图、文、表资料。

7.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一是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500余份、宣传标语1500条、横幅40条、现场咨询8场。二是积极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保险理赔工作。截止11月,我县各乡镇报上来的野生动物肇事10起,其中:蛇咬人伤案件3起,野猪物损害农作物案件6起,毒蜂咬死人一起,目前正在收集材料调查理赔。

8.公益林管护工作。一是刷新公益林公示画布。年内,对全县42块公益林公示牌画布进行更换,公示牌明确公示了各村民小组公益林界线、公益林补偿面积,明确了每一块公益林的护林人员,确保每一块公益林界线清楚、明确管护单位、责任人。二是加大公益林补偿金兑现力度。我县公益林面积116.81万亩,其中集体林公益林面积51.93万亩,兑现补偿金519.3万元,受益8个乡镇62个村委会242个自然村16234户102403人。

9.退耕还林工作。一是种植业项目完成情况。截止11月25日,完成1.3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造林任务,主要布局在牛孔、大水沟、骑马坝、三猛、平河,任务完成率100%。二是政策兑现情况。按照《退耕还林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们继续加强督促各乡镇的政策兑现工作,每年政策兑现之前按照自检自查情况,认真管理和保存退耕林地的兑现政策,在资金补助中严格推行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确保现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防止资金挤占、挪用等情况。2017年共需兑现退耕还林补助金3037.5万元(第一轮退耕还林总面积7.1万亩补助资金887.5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7.3万亩补助资金2150万元)。目前,正组织专业技术员对退耕还林地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自查验收,预计年内能完成验收工作并兑现补助资金。

10.林权管理服务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林权流转综合信息平台。及时解决林权服务中心规范林权流转,面向公众在林权及林产业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实现与金融、保险、评估机构、林业资源调查单位等建立良好信息化的沟通方式。二是依法做好林权登记申请受理工作。2017年宗地内容更正6宗、遗失3宗、林权证撤销1宗、宗地注销4宗、执证人更正118宗、业务查档4宗。协助县法院核查争议地5宗,出具5份鉴定材料,协助县纪委核查争议地10宗,参与各种林权争议调查15宗。三是积极配合做好林权证纳入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合作。

11.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2017年,受持续降温及长期管理粗放等影响,全县共发生林业有害生物3.01万亩,发生率1.35%,成灾率2.4%,完成防治面积3万,防治率100%,其中:核桃病虫害面积0.05 万亩、橡胶白粉病2.2万亩、杉木0.28万亩、桉树 0.25万亩、八角 0.14万亩、板栗0.06万亩、刚竹毒蛾0.03万亩。按照“预防为主、科学治理”要求,一是积极开展病情调查,组织森林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深入9乡镇进行了认真的细致调查,并召开班子扩大会议,及时研究森林病虫害防治方案。二是加大对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经费及物资投入力度,年内,共下拨大黑山镇等5个乡镇100万元森林病虫害防治经费,发放(购买)防治机器150多台﹙喷雾机﹚、硫磺粉100多吨,派出植物检验员进行技术指导,并聘请橡胶白粉病防治专家对半坡、大黑山、骑马坝等地进行指导橡胶白粉病防治工作,通过采取各种措施,目前,全县天然橡胶白粉病基本得到了有效控制,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47‰,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8%,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到98.8%,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很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四率”指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我局内设局办公室、森林防火办、规划队、营林股、森林病虫害防治站、能源站、林政股、退耕办、保护办、产权办11个机构,机构情况无变动。

2.人员情况,2017年我局共有职工275人。其中:在职在编65人,退休22人,技术员75人,护林员113人。绿春县林业局属事业单位,编制数为5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45人,在职实有人数65人,其中:行政11人,工勤9人,事业人员45人;本年人员调动情况:行政人员增加1人,事业人员调入2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财政拨款收入6,3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6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7,366万元,减少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2017年我局支出4,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1万元,项目支出3,719万元。基本支出占支出比重为19%,项目支出占支出比重为81%。比上年减少7,22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入减少,部分项目正在筹备中,资金尚未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851万元,基本支出占支出比重为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3,719万元。项目支出占支出比重为81%。比上年减少7,22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入减少,部分项目正在筹备中,资金尚未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我局支出4,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1万元,项目支出3,719万元。基本支出占支出比重为19%,项目支出占支出比重为81%。比上年减少7,22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入减少,部分项目正在筹备中,资金尚未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

2.社会就业与保障支出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

3.节能环保支出7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0%。;

4.农林水支出37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物和营林造林、森林防火等方面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9万元,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绿春县林业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绿春县林业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2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22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生产、营林造林、森林防火、林政执法、能源建设、生态公益林、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

国内接待费支出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24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营林造林、森林防火、能源建设、动植物保护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林业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万元。机关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增加的原因:一是退耕还林,营造林任务艰巨,各科室骨干长期蹲点,差旅费增加;二是增加公务人员的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绿春县林业局2017年无此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332701111



附件【绿春县林业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