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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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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大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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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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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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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大兴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201000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大兴镇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独立核算的机构数是11户,与去年机构数相等。其中行政单位2个(中国共产党机关和政府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财政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财政所),财政补助事业单位8个(文化站、水管站、林业站、农科站、农机站、兽医站、农经站、计生站)。
2.人员情况。
大兴镇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5人)。实际共有人数77人(其中在职在岗实有74人,带薪离岗1人,病休2人),实有行政人员38人(其中工勤人员11人),在职实有参公人员3人,在职实有事业人员3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7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兴镇2017年单位财政拨款数为55,695,860.51元,调整预算数为55,695,860.51元。拨款数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年初单位预算数18,997,203.56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9.49%。其中:人员经费为18,516,403.56元,占预算数的97.47%,日常公用经费480,800元,占预算数的2.53%。
单位财政预算执行拨款收入55,695,860.51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运行预算执行拨款数为13,573,350.88元,占预算执行数的24.37%;国防类预算执行拨款数为5,000.00元,占预算执行数的0.0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预算执行拨款数为549,251.64元,为预算执行数的0.9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预算执行拨款数为1,665,749.51元,占预算执行数的2.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预算执行拨款数为607,820.56元,为预算执行数的1.09%;农林水类预算执行拨款数为24,857,927.92元,为预算执行数的44.63%;交通运输支出11,736,760元,占预算执行数的21.07%;其他支出2,700,000.00元,占预算执行数的4.85%。
二、支出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大兴镇2017年调整预算数支出数为61,102,982.92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470,941.52元,占调整预算数的22.39%;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621,844.00元,占调整预算数的5.93%;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41,574,181.80元,占调整预算数的68.04%;年末结转3,435,925.00元,占调整预算数的5.62%。
全年经费执行支出32,546,753.41元,占总收入数的58.44%。
1、基本支出情况:基本支出15,370,059.69元,占总支出数的47.22%,比去年同比增长12.27%,主要原因是包含十四个村社区相关费用、脱贫攻坚任务的繁重及国家统一增加工资。
2、项目支出情况:项目支出17,176,693.72元,占总支出的52.78%,比去年同比增长190.5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脱贫攻坚项目资金。
2017年年末财政拨款资金结转结余28,556,139.91元。项目资金结余27,328,320.08元;基本资金结转结余1,227,819.4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兴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46,753.41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58.44%,分别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及其他支出。比上年19,602,216.54万元增加1,295万元,增加39.78%,主要原因是增加精准脱贫攻坚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18,321.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开支;
2.国防支出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工作经费开支;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9,251.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开支;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70,149.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开支;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2,217.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开支;
6.农林水支出11,407,72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0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作经费、扶贫工作开支。
7.交通运输支出4,418,77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作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兴镇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71,311.99元,超额完成预算。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1,577.99万元,完成预算的126.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9,734.00元,完成预算的399.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391,577.99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7.72%。公务接待费支出479,734.00元,比去年同期上升255.72%。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同期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精准脱贫工作的增多。
(2)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531,624.90元,比去年同期上升349.53%,原因为本年度精准脱贫工作的增多。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大兴镇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为3,400,000.00元,年初结转结余900,0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755,318.00万元,用于项目支出。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我镇2017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为0元,支出数为0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兴镇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06,668.17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各站所开展工作的办公费、交通费、伙食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我镇固定资产为2,207,122.22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544,299.10元,共有车辆3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大兴镇2017年政府采购工程为1,250,000.00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201111
附件【绿春县大兴镇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18102409153100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