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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32
  • 发布机构
    绿春扶贫办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24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2801000

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绿春县扶贫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措施,反映贫困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发动贫困乡村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完成各项扶贫工作任务。

(2).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扶贫工作的经验,传播信息、交流经验,拟定全县扶贫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扶贫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参谋助手。

(3).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拟定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

(4).认真做好扶贫项目的管理,与财政、计划、金融及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审定扶贫开发项目,做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配合审计、监察部门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

(5).积极做好各级国家机关、单位、社会团体挂钩扶贫和上海、开远对口帮扶的协调配合服务工作。

(6).根据国家扶持贫困的标准,确定扶贫对象,帮助各乡镇解决扶贫工作的困难,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工作。

(7).做好科教扶贫工作,多渠道多层次对贫困村寨的干部群众开展科技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生产力水平,以及干部对扶贫开发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水平,加快科学技术的推广运用。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绿春县扶贫办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

(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2017年年末在职职工19人(其中:事业人员7;工勤人员5人;公务员7人。),比上年减少1人,减少的原因是2017年调出2人(其中:1人为公务员、1人为事业人员),调入1人(事业人员);退休人员5人,无变动;年未实有遗嘱补助人员3人,无变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扶贫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为24,609,581.74元,其中,2130501款行政运行收入为:2,522,446.80元,2130504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收入为:429,700.00元,2130599款其他扶贫支出收入为10,563,021.00元, 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收入为120,935.74元,20103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为:8,480,000.00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收入为:138,018.20元,2110402款农村环境保护收入为:1,175,300.00元,2130701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收入为:1,180,160.00元,年初财政结转收入 7,329,286.2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绿春县扶贫办2017年度总支出为:19,954,506.35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677,729.99元,项目支出:17,276,776.36元。 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2,192,019.00元,占总支出的81.86%;商品和服务支出139,979.25元, 占总支出的5.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5,731.74元, 占总支出的12.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绿春县扶贫办2017年度总支出为:19,954,506.35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677,729.99元,项目支出:17,276,776.36。 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2,895,365.36元,占总支出的16.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23,481.00元,占总支出的10.55%;其他资本性支出12,557,930.00元,占总支出的72.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扶贫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为:19,954,506.35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677,729.99元,占总支出的13.42%,项目支出为17,276,776.36元,占总支出的86.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绿春县扶贫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为19,954,506.35元,其中:2080501款89,935.74元,占总支出的0.45%;2080505款138,018.20元,占总支出的0.69%;2130501款2,449,776.05元,占总支出的12.28%;2130599款其他扶贫支出资金4,711,269.36元,占总支出的23.61%;2130504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47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7.44%;20103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资金5,069,500.00元,占总支出的25.41%;2139999 其他农林水支出26,007.00元,占总支出的0.1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绿春县扶贫办“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1,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240,000.00元,公务接待费费21,000.00元。决算实际支出“三公”经费为0元,因为2017年绿春县扶贫办部分“三公”经费是由2016年结转的暂存款中支付,部分“三公”经费是由绿春县扶贫办下设的精准扶贫指挥部账上支出,所以无在财政拨款中反应。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扶贫办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39,979.25元,主要用于我办办公费、邮电费等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度我办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共采购固定资产48,206.00元,其中29,776.00元是由2016年结转的暂存款支付。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130599款支出量较大是因为本年度含精准扶贫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017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中没有反应“三公”经费是因为部分“三公”经费是由上年结转的暂存款中列支,部分“三公”经费是在绿春县扶贫办下设的精准扶贫指挥部账上支出;ƒ2017年本单位共采购固定资产48,206元,其中29,776元是由2016结转的暂存款支付。

(五)相关口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文字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文字说明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2、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2801111



附件【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