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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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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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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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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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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招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100647201000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绿春县招商局是主管全县招商引资和实施对内对外开发工作。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招商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一是负责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承担招商政策的解释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的宣传工作。
二是制定年度招商引资计划,拟定全县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和指标分配意见。
三是承担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调度、统计、分析工作;拟定全县招商引资年度考核办法和奖惩意见,承担招商引资年度考核工作,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对招商引资责任单位的奖惩意见。
四是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绿春县招商局属于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7年共有机构1个,独立核算单位一个,共设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2)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7)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8)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件9)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绿春县招商局总收入838072.84元,均属于财政拨款,占总收入的100%;有结转资金157798元。本年收入中,行政运行人员工资收入460159.84元,占总收入的54.9%;招商引资项目资金收入351000元,占总收入的41.88%;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6913元,占总收入的3.2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绿春县招商局总支出970799.8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7863.84元,占总支出的39.95%;商品和服务支出536349.76元, 占总支出的55.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586.245元,占总支出的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绿春县招商局总支出970799.8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7863.84元,占总支出的39.95%;商品和服务支出536349.76元, 占总支出的55.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586.245元,占总支出的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绿春县招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0799.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招商项目宣传、推荐及各类重大外出招商活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绿春县招商局总支出970799.8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7863.84元,占总支出的39.95%;商品和服务支出536349.76元, 占总支出的55.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586.245元,占总支出的4.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34646.57元,较上年增加117.56%,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任务量大,前来洽谈的客商增加,经常下乡出差多,公务用车频繁。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831.67元,较上年增加113.12%,其原因一是招商引资、脱贫攻坚等工作量大,出差下乡较多,二是车子购置有10年,车子老化,需经常维修,年内又更换了发动机;公务接待费73814元,共接待230批次1800余人次。较上年增加121.362%,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任务量加大,前来考察和洽谈的客商增加。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实施招商引资项目119个(其中:结转项目38个,年度新上报项目81个),协议总投资79.1843亿元,引进省外41.1566亿元,完成任务数41亿元的100.38%,比去年同期增长12.2%;其中工业项目累计到位资金13亿元,完成任务数12亿元的108.33%,比去年同期增长3.9%。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新签约项目已上报16个,协议总投资24.3129亿元;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已上报9个,协议总投资14.6276亿元,到位资金7.3341亿元。
年内,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招商部门负责人带队到北京、重庆、上海、浙江、江苏等地外出招商80余人次,洽谈项目涉及能源建设、茶叶精深加工、香料加工、农特产品销售及加工等。积极推进落实商洽会、60周年经贸旅游推介会等重大活动签约项目情况。招商引资预算资金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六、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招商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绿春县招商局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绿春县招商局无政府采购事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度,绿春县招商局没有离退休人员、没有专业较强名词解释。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绿春县招商局
2018年10月23日
监督索引号53253100647201111
附件【绿春县招商局_.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