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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5658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森林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24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349701000

绿春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机关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依法保护全县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和谐稳定;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全县范围内各种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影响林区治安秩序和谐稳定的林业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绿春县森林公安局设有办公室、法制室、刑侦中队、治安中队、科信中队,下设黄连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单位核定编制14人,政法专项编14人。在职实有人数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政法编制10人,工勤编制2人)。其他实有人数1人(即:李万红,长期停薪留职)。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绿春县森林公安局决算总收入2860184.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0184.22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同比增加497134.6元,21.04%,增加原因为调整结构性工资、改革性津贴、公务用车改革补贴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划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绿春县森林公安局全年各项支出为2849512.75元,其中:基本支出1683462.62元,占总支出的59.08%;项目支出1166050.13元,占总支出的40.92%。与2016年财政拨入各款项支出2676931.17元,同比增加172581.58元,增幅6.45%,增加原因为增加基础建设收入,同时三公经费减少,办公业务费减少,故与去年相比增幅不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基本支出1683462.6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492.15元,减幅10.64%,减少原因是人员退休,工资福利支出大幅度减少。其中人员经费1519289.02元,占基本支出的90.25%,公用经费164173.60元,占基本支出的9.75%。人员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31139.52元,占人员经费的87.6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8149.50元,占人员经费的12.38%。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项目支出1166050.1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3073.73元,增幅31.99%,增幅原因是结清了黄连山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款。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30491.06元,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占项目支出的36.9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00元占项目支出的0.23%,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基本建设支出708859.07元占项目支出的60.79%,用于黄连山派出所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24000元占项目支出的2.05%,用于购买便携式指纹采集仪。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9512.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72581.58元,增幅6.45%,增加原因为增加基础建设收入,同时三公经费减少,办公业务费减少,故与去年相比增幅不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支出科目:2010301行政运行68160元。

2.公共安全支出708859.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8%,支出科目: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08859.07元。

3.社会就业与保障支出127447.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支出科目: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46354.7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093元。

4.农林水支出1945045.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6%。支出科目:2130201行政运行1480591.42元,213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8079.25元,2130210林业自然保护区55258元,占,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支出271117.31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15387.76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279.76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108元。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238926.24元,减幅63.18%,减少加原因为2017年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单位车辆减少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减少,接待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绿春县森林公安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绿春县森林公安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6279.76元。其中:运行维护费96279.76元,用于保障执法执勤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27203.24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单位车辆减少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绿春县森林公安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44人,接待费开支19108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相关对口部门产生的费用。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决算减少70823万元,减少原因是接待人次、接待批次比上年度大幅度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173.6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度相比减少269048.30元,减少原因是办案业务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绿春县森林公安局2017年无此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349701111



附件【绿春县森林公安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