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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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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大水沟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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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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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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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大水沟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门 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水沟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全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全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县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一)纳入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共4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是绿春县大水沟乡财政所;
3.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绿春县大水沟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绿春县大水沟乡绿色产业服务中心、绿春县大水沟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绿春县大水沟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绿春县大水沟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大水沟乡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大水沟乡人民政府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水沟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决算管理。本年收入合计2948.58万元,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948.5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万元。其他收入184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439.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4.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9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54万元;农林水支出344.3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0万元;其他支出111.3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收入合计2948.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8.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9.9万元,占总收入的29.50%;国防支出0.5万元,占总收入的0.01%;科学技术支出12.6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43万元,占总收入的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18万元,占总收入的2.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53万元,占总收入的0.01%;农林水支出1203.65万元,占总收入的40.82%;交通运输744.77万元,占总收入的25.26%;其他支出15万元,占总收入的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支出合计143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2.05万元,占总支出的67.53%;项目支出467.44万元,占总支出的32.47%,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二)项目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7年决算数为814.9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363.7万元,增长81.01%,主要是开展各项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增加。
2.国防支出
2017年决算数为0.5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0.5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
2017年决算数为11.95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0.2万元,工资调整支出相应增加。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17年决算数为13.43 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0.04万元,增长0.13%,主要是文化体育与传媒工资调整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7年决算数为59.99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减少30.08万元,减少28.71%,主要是2016年有退休职工死亡发放抚恤金,2017年支出相应减少。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7年决算数为23.54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0.77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整增加。
7.农林水支出
2017年决算数为344.37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主要是脱贫攻坚任务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项目增加。
8.交通运输支出
2017年决算数为60万元,较2016年执行数增加,增长100%,主要是2017年交通运输项目增加。
9.其他支出
2017年决算数为111.3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水沟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决算管理。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4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4.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9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4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54万元;农林水支出344.3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0万元;其他支出111.31万元。
五、大水沟乡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本年收入869.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9.99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本年支出8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7.98万元;项目支出36.9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70.15万元;项目支出结余55.58万元。
(二)国防支出本年收入0.5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结转0.5万元。
(三)科学技术支出收入12.62万元,本年支出11.95万元。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本年收入13.43万元,本年支出13.4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本年收入66.18万元,本年支出59.9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19万元。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结转结余1.28万元,本年收入22.53万元,本年支出23.5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26万元。
(七)农林水支出年初结转结余238.58万元,本年收入1019.6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本年支出344.37。年末结转和结余913.86万元。
(八)交通运输支出上年结转结余60万元,本年收入744.77万元,本年支出6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744.77万元。
六、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972.05万元。
人员经费支出710.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26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上年结转结余100万元,本年收入15万元,本年支出111.3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69万元,主要用于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中的项目:村民活动场所建设。
八、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7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水沟乡2017年没有安排使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
九、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按照科学合理、厉行节约的原则,大水沟乡人民政府安排的2017年预算数为49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预算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万元,公务接待费26万元。2017决算数为59.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27万元,公务接待费49.7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10.99万元,主要增长原因为我乡本年度归还大部分历年所欠接待费及本年村委会一级开展精准扶贫等各项工作由政府统一安排食宿所致。
2017年度因公出国出境费为0,与上年保持一致。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大水沟乡人民政府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四)相关口径说明: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8.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附件1:大水沟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绿春县大水沟乡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501111
附件【绿春县大水沟乡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