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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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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机关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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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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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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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2017年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3101000
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2007年9月10日。单位内设4个职能科室(业务股、会务股、保洁绿化股、保卫股)和1个2016年9月份成立的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主要负责县行政中心办公用房的分配、管理和维护、附属设施、公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县行政中心的保洁绿化、水电管理和县行政中心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上下班秩序;负责做好确保公务用车运行工作,保证机关公务出行,认真履行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各项工作职责,为县级机关公务出行提供一站式、全天候服务,全力做好车改后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和县级领导、县级机关日常办公会议的管理安排和服务工作。
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预算,因此无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独立编制、独立核算社团机构1个,单位机构代码668298513,内设4个股室:办公室(业务股)、会务股、保卫股(工程技术股)、保洁股和1个2016年9月份成立的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二)人员情况。
(1)编制人数6人;其中:2个管理人员,工勤编制4人。
(2)上年人数21人,年末在职实有人数21人,其中:事业人员7人,事业工勤编制14人,退休人员1人。
(3)其他实有人员21人;其中:半供养临时工实有人数16人,保洁绿化临时工5人
(4)上年末遗属补助人员为0人,本年末实有人数0人,无变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补助收入为8,295,460.03元。
其中:“2010301”款一般行政运行收入为4,809,608.57元
“20103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为3,343,121.00元
“2080501”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收入为20,575.46元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为122,155.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支出为:8,284,480.03元。
其中:基本支出为“2010301”款一般行政运行支出4,809,608.57元 、“2080501”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5975.46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22,155.00元。
工资和福利支出1,849,582.56元,占总支出的23%; 商品和服务支出5,858,222.41元,占总支出的7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5,799.06元,占总支出的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876.00元,占总支出的 2%。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收入为“20103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178709.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850109.1元,其中,2012901款行政运行收入为:649749.16元,占总收入的76.43%;20129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为:80000元,占总收入的9.41%;2012999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收入为57000元,占总收入的6.7%; 2080501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收入为53359.94元,占总收入的6.28%;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收入10000元,占总收入的1.18%,年初财政结转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为3,194,542.41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3,189,896.41元,公务接待费为4,646.00元。与上年对比三公经费均有所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资产总额2258.46万元,比上年增加2170.8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下属股所级县级公务用车保障中心从涉及公车改革单位划转车辆70辆,所以总资产大幅度提高。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县行政中心办公楼工作需要,原有办公设备陈旧、使用年限已过,不能再继续使用,所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2017年度零星增资政府采购一批办公设备及监控系统、台式机、复印机购置费等222,227.00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文字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文字说明
(六)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号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43101111
附件【绿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