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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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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骑马坝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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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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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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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骑马坝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801000
骑马坝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主要职能
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绿春县骑马坝乡人民政府共设置八个独立机构数,与去年一直。分别为乡政府、财政、文化和广播、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中心、绿色产业中心、国土和村寨规划、计划生育机构。
(二)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骑马坝乡政府共有编制数56人,分别为行政编制数24人,事业人员编制数27人,参公人员编制数5人。年末实有人数为47人,其中:行政干部26人,事业人员26人。
同比去年增长10.26%,增长原因为17年新录用5名职工。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单位收入数为26278454.78元,其中财政拨款数为25388454.78元,其他收入为890000.00元,其中:人员经费收入7764093.78元,占单位收入的29.55%,日常公用经费收入3135107.7元,占单位收入的11.93%。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15,890,400.00元,占单位收入的58.52%。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单位全年经费支出15444532.35元,占拨款数的58.77%。
基本支出情况:17年为10167972.35元,占支出数的65.84%,同比增加20.55%,增加原因为:本年归还历年接待费,公务用车修理费欠款,且本年精准脱贫工作村委会一级统一政府就餐,派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41.23%,其中人员经费结转522,834.00元,占全年财政拨款结转数4.3%。产生结转原因为第四季度半脱产人员工资及村干部报酬,改革性补贴等年底拨入,但我乡于2017年12月25日封账,未能及时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08,395.13元,占全年财政拨款结转数1.7% ,结转原因为部分工作经费未能及时列支。
项目支出情况:17年为5276560.00元,占支出数的34.16%,16年为2175000,00元,项目支出同比增长142.6%,项目支出增加原因为实施17年退出贫困村项目建设及归还历年欠款所致,项目经费结转11,503,840.00元,占全年财政拨款结转数94%,结转原因为部分项目资金年底拨入,现正做项目方案,该批项目预计一月施工,项目资金待施工后按工程进度拨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04532.35元,其中:基本支出数为:10167972.35元(含人员经费与日常公用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数的73.13%,项目支出数为:37365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数的26.8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基本支出数中工资福利支出为:5948225.46元,占基本支出的58.5%,商品和服务支出数为2926712.57元,占基本支出的28.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数为352390.12,占基本支出的12.72%。基本支出相比去年增长原因为本年度归还大部分历年所欠接待费及本年村委为一级开展精准扶贫等各项工作由政府统一安排食宿所致。
我乡2017年建设项目为:党政办公设备购置及公务用车购置费471425.00元,17年退出贫困村项目建设2965135.00元,社区东阳道路硬化建设300000.00元:项目支出相比去年增加的原因为实施17年退出贫困村项目建设和村小组活动室建设办公设备购置所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乡2017年三公经费总支出数为962021.57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1,451.87元,公务接待费为700,569.70元,2017年度因公出国出境费为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我乡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2,492.23元,2017年为261,451.87元,同比增长7.82%,其中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30000.00元,具体原因为2015年县林业局统一采购全县森林消防车辆,由各单位出资30000.00元,县林业局出资47000.00元,该车辆已于2015年入固定资产系统,但介于我乡工作经费紧张,我乡先以预付账款方式进行账务处理,而该笔预付账款于2017年冲账所致。
我乡2016年公务接待费为278,561.01元,2017年为700,569.70元,同比增长151.50%,增长原因为我乡本年度归还大部分历年所欠接待费及本年村委为一级开展精准扶贫等各项工作由政府统一安排食宿所致。
2017年度因公出国出境费为0,与上年保持一致。
其他对部门(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生产补贴支出:精准脱贫攻坚农户产业补助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归还其他单位欠款、拨付各村委会工作经费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我乡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为600000.00元,支出数为650000.00元,其中年初结转650000.00元,期末结转600000.00,元,该结转项目资金为秀水河社区龙树活动室项目建设款,该笔资金由2017年年末拨入我乡账户,现正做项目方案,该批项目预计一月施工,项目资金待施工后按工程进度拨付。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我乡2017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乡机关运行经费为962021.57元,相比2016年321053.24元,增加640968.33元,增加640968.33元,同比增加199.65%,增加原因为本年归还历年接待费,公务用车修理费欠款,且本年精准脱贫工作村委会一级统一政府就餐,派车。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我乡固定资产为2920793.33元,2017年为2874033.33,减少原因为我乡本年核销4张公务用车所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乡政府采购数为344,564.00元,主要用于17年村活动室设备购置及政府日常办公设备购置。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3.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4.财政总收入。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与上划中央、省收入之和,反映本地区当年组织的财政收入总规模。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6.税收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经济单位和个人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大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职能。
7.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8.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收入。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10.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11.地方政府债券。从2009年起,为支持扩大内需,增加政府投资,财政部每年代理地方政府发行一定数额的政府债券。这是政府为实现公共财政职能、平衡财政收支、按照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方式。自2015年起,财政部通过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地方存量债务本金,地方财政此后主要负担债务利息支出。
12.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3.“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801111
附件【绿春县骑马坝乡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18102312211278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