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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3870
  • 发布机构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12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0300000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绿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我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绿春县人民政府委托向绿春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及执行情况报告。负责监测绿春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协调工作预案。负责协调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和监测评估工作。负责绿春县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统筹协调绿春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受理部门重大专项规划的核报,牵头编制起草县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拟订县级专项规划年度审批计划,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论证县级专项规划草案,负责专项规划的相关协调和衔接工作,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部分县级专项规划,负责其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方中长期规划等与县中长期规划的衔接。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绿春县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2)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我县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

(3)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绿春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州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县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绿春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国家和省、州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拟订上报和管理国外贷款规划和建设项目,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4)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提出实施意见,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绿春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5)承担绿春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商品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食用油、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

(6)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7)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绿春县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8)负责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订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拟订石油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县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石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组织协调石油的供应调度。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制定开展县际之间和境外能源资源的发展规划,协调县际之间和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境外投资项目。

(9)拟订有关政策,参与绿春县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绿春县参与国际区域合作的协调指导工作,研究提出我县参与国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

(10)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价格和行政事业收费政策的执行,研究提出绿春县价格、收费改革调整方案,制订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和重要价格政策。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提出绿春县物价总水平控制目标及调控措施的建议;管理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提出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的建议;提出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指导绿春县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行为举报制度的建立,依法受理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投诉举报;依法监督检查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案件;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负责绿春县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指导绿春县价格诚信建设工作以及价格收费的社会监督工作。指导绿春县价格鉴证工作。依法召开价格听证会;协调县内重大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矛盾和争议;受理价格处罚的行政复议和申诉案件。

(11)拟订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粮食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油的建议;负责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及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宏观调控的相关政策并监督执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下的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作;提出粮食工业新型化、粮食经营产业化、粮食产业园区化、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州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负责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建立和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和调控机制。拟订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品种及总体布局方案,提出县级储备粮油收储、动用的建议;指导乡镇级储备粮油的管理工作;协调中央和省州级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加强对农村储存粮食的技术指导和服务,降低粮食产后损失。绿春县粮食局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行业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承担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开展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12)负责军队粮食供应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粮食购销政策,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指导全县粮食购销和产销衔接。协同有关部门落实粮食信贷资金政策,监督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贯彻落实粮食直补政策,负责军队粮食供应,指导和协调灾区及缺粮地区所需粮食的供应。

(13)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规范粮食流通程序。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在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粮食统计制度和粮食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制度的落实。

(14)承办绿春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绿春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春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设立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为绿春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绿春县粮食局牌子。内设办公室、综合规划和体制改革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基础产业股)、地区经济股、农村经济股、社会事业股、能源股、价格收费管理股(成本调查监审股)、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调控监测股)、县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政策法规股、调控股、储备军供股。

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其中: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县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1名(副科级)。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5名,无编制变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始终把投资作为发展经济的重大引擎,千方百计加大投资力度,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下发《绿春县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解方案》,把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部门和乡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入库程序和举证材料收集整理业务培训,落实好项目入库工作,尽量做到固定资产投资应统则统,确保统计数字详实、有效,及时成立督查领导小组,对我县2018年重点项目及固定资产投资入库专项督查,按照《绿春县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解方案》督促相关单位按季度入库工作。

2.农业农村经济较快增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州农业农村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部署,稳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全力做好春耕备耕工作,大力实施茶叶、橡胶、胡椒等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工程,培育培优梯田红米、黑木耳等优势产业,引导和扶持发展山地羊、山地鸡、稻田鸭鱼等“短平快”畜牧渔业,扶持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益。

3.工业经济快速回升。全面落实省州稳增长政策各项措施,加快节后企业复工复产,抓好纳规升规工作,加快推进半坡橡胶颗粒加工厂等一批在建项目,橡胶、春茶、砂仁等农产品价格回暖提升企业加工效益,一批水电企业效益好转,拉动了全县工业经济回升。

4.招商引资力度持续加大。制定产业链招商方案,压实招商,大力打造招商引资“零障碍”环境,鼓励和支持全民招商、以商引商,强化信息研判,拓宽融资渠道,放宽准入门槛,倒排项目落地计划,提高协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项目开工率。

5.财政金融快速增长。加强税源监测分析,摸清收入来源,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统筹好入库进度,突出财政投入重点,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狠抓增收节支,财政收支稳定增长。

6.两项收入持续增长。完善城乡商贸物流体系,大力发展民族文化生态旅游、交通物流等新兴产业,胡椒、砂仁、橡胶等绿色产业的效益显现,生猪标准化养殖以及山羊、鸡、鸭等的规模化养殖的推广,竹鼠、豪猪等特色畜牧业的兴起,边贸经济逐步壮大等诸多因素支撑居民收入增长。

7.脱贫攻坚有序推进。紧紧围绕“精准”,编制上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1个,涉及总投资17621万元;申报兴边富民项目4个,涉及投资570万元,为圆满完成年度脱贫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8.物价工作正常推进。有序开展各项价格监督检查,涉及金额32万元,组织开展全县成品油专项检查,责令涉及单位限期整改,安排工作组进驻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查违规收费问题,进一步加强价格收费管理,全县涉及价格收费单位69家,全部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收费执行。

9.粮食工作有序开展。认真开展粮油经营工作,适时组织调运适销对路,质量合格,放心粮油,满足市场。2018年收购粮油(混合粮)1057349公斤,销售1052985公斤(其中:储备粮100万公斤);军供粮调入80727公斤,销售49022公斤,完成任务数100%。按质按量完成轮换任务100万公斤县级储备粮,完成率100%。严格执行“一符、三专、四落实”的制度要求,做到专仓、专人、专账管理,做到数量、质量、品种、地点四落实,县级储备粮“一符”率达到100%。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 18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3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离休 1人,退休 2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05.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5.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55万元,减少变动情况是公用经费缩小。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05.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5.9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5.94万元(本级财力505.9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55万元,减少变动情况是公用经费缩小。

  1.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05.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0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55万元,减少变动情况是公用经费缩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25万元,变动情况是公用经费缩小;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64万元,变动情况是机关养老保险支出减少;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8.5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5万元,变动情况是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减少。

  1.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05.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是:减少43.55万元,变动原因是公用经费缩小。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05.94万元,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5.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18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与中央、省配套事项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05.9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505.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是:减少43.55万元,变动情况是公用经费收入缩小。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05.9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50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是:减少43.55万元,变动情况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43.55万元,主要原因是前前期工作经费压缩减少。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3.55万元,主要原因是前期工作经费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无。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4.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55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4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无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无变动;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无变动。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4.5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45万元,减少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3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9.94万元,减少变动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缩小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单位)国有资产总额465.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2.20万元,固定资产33.16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无。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无。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无。

第二部分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二)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六)“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0300111



附件【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19031104295450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