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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3868
  • 发布机构
    绿春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06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财政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00010000

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材料之十五

绿春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9年2月14日在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绿春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现将《绿春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本次会议进行审查。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县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打好三大攻坚战,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财政收支目标任务,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2018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完成24,98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4,475万元的102.10%,比上年决算数28,944万元减收3,956 万元,下降13.67%。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4,99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4,869 万元的100.87%,比上年决算数21,508万元减收6,509万元,下降30.2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171万元,比上年增收3,038万元,同比增长59.19%,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54.48%。税收增收原因:一是大唐公司缴纳的增值税完成1,563万元,同比增收517万元;二是耕地占用税超收2,030万元,同比增收2,502万元(主要是清缴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耕地占用税);三是个人所得税超收65万元,同比增收83万元;四是城市维护建设税超收57万元,同比增收83万元;五是车船税同比增收43万元。非税收入完成6,828万元,比上年减收9,547万元,同比下降58.30%,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45.52%。非税收入减收原因:省政府对地方财政收入政策结构调整,为实现财政收入的真实性、严肃性、合法性的目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非税收入未缴入库,出现非税收入大幅下降。

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45,60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42,665万元的101.21%,比上年增支37,895万元,同比增长18.24%。原因:上级加大对脱贫攻坚项目及扶贫资金投入力度。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99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4,57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8,836 万元;调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万元;调入预算外资金66万元,收入总计298,484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45,607万元,债券还本支出37,836万元,上解支出2,480万元,支出总计285,92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2,541万元(结转下年继续列支),年终结余2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全县一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67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2.55%,比上年决算数3,839万元增收832万元,增长21.67%,上级补助收入2,697万元,收入总计7,3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3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6,661万元增支707万元,增长10.61%。收支相抵后余额为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零,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为零。

  1.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7,436 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1,354万元,利息收入53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5,170 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3,414万元,其中:保险支出30,474万元。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为4,02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为24,555万元。

以上收支执行情况由于上级财政体制结算尚未明确,部分数据需待上级财政决算审批后正式确定,年终财力与预计数会存在差异,待决算审定后,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培植财源,做大财政“蛋糕”

县财政部门始终把做大财政“蛋糕”作为第一位工作目标。一是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巩固壮大税源基础。积极响应稳增长的安排部署,发展推动传统产业同时,支持现代农业和小微企业发展,鼓励招商引资,支持工业园区建设、民营经济发展。综合实施降税降费,通过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效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切实服务实体经济。二是依法组织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原则,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稽查,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增强非税征管,主动调减收入预期目标,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税收收入完成8,171万元,增收3,038万元,增长59.19%,占一般地方公共预算收入54.48%;非税收入完成6,828万元,同比减收9,547万元,同比下降58.30%,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45.52%,达到我省优化财政收入结构的要求。三是中央、省、州加强对绿春县的支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达244,577万元。

(二)改善民生,优化财政支出

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基本民生保障。一是聚焦脱贫攻坚。落实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18年年初预计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9,224万元,全年共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2,289万元,其中:中央48,055万元,省级10,776万元,州级2,045万元,县级20万元,盘活存量资金1,412万元。截止2018年12月25日,全部拨入整合专户,并全部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专户无结余,拨付率达100%。二是全力推动教科文事业发展。全县教育支出47,556万元,同比增长23.04%。其中,拨付2018年春秋两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2,407万元,专项用于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惠及我县29,341名农村学生;拨付2018年春秋两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2,475万元拨付到位,受益学生21,731人。文化建设方面,大力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补贴、舞台艺术送农民等项目的文化体育传媒事业快速发展。落实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积极支持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三是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全县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5,777万元。其中: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8,36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2,589万元,医疗救助资金 4,143 万元,计划生育服务资金654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资金2,577万元,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化,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四是着力筑牢社会保障底线。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09万元,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其中:安排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878万元,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1,336万元,临时救助5,667万元,就业专项资金568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96万元。五是积极支持“三农”发展。全县农林水事业支出43,156万元。其中:安排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2,285万元,草原生态保护资金609万元,农村人畜饮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416万元,农机购置补贴29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补贴和救灾资金1,40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162万元,林业生产发展资金1,948万元,财政扶贫资金30,367 万元,“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及“四位一体”项目资金959万元。六是全力保障维稳经费。认真落实公、检、法、司等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全年公共安全支出达到5,947万元。其中:安排综治联防经费90万元,边防、消防、中队等业务经费304万元,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经费105万元,安保、反恐经费8万元,禁毒专项经费48万元,法律援助经费2万元。有力支持了我县城乡治安和反恐维稳等工作开展,为社会稳定提供了资金保障。七是“三保”支出得到保障。支持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举措,对“三保”支出责任予以托底保障,积极落实调整工资及民生提标等刚性增支,切实保障“三保”支出。

(三)推改建制,推进财税改革

一是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政府所有收支100%纳入预算管理,认真编制预算上报人大审议。积极推进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预算编制更细更实更全。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健全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年初可用财力和新增债券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机制。三是硬化预算执行管理。继续实施预算执行目标考核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有效解决预算执行前低后高问题,支出更加均衡。四是着力打造透明预算。继续完善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五是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安排用于重点支出。严格规范财政盘活资金管理,切实加快盘活资金的预算执行。六是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全县全面实现直接支付、授权支付电子化管理,全县106个零余额账户单位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开展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将我县保留的7个财政专户,全部归口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归口比例达100%;积极开展公务卡电子化管理改革试点。七是积极争取置换债券资金,年内共置换债务 37,836万元,有效缓解了政府偿债压力。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有效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为保障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融资创造良好条件。八是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扩大采购规模,加强采购监管,规范采购行为。全年采购预算资金11,418.51万元,实际采购资金11,197.83万元,节约资金220.68万元,采购节约率1.93%。九是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规范推进PPP工作,截至目前,绿春县新区幼儿园、思源实验学校项目完成投资4,280万元、绿春县特色产业园区一号桥片区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投资6,479万元;绿春县阿倮欧滨特色小镇项目已结束3次采购,将持续推进项目落地实施。绿春县阿倮欧滨森林公园建设PPP项目、绿春县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景观体系建设PPP项目已审核入库,正准备开展社会资本采购工作。十是稳步实施税制改革。全面推进营改增和资源税改革,全力做好环境保护税的落实工作。

(四)加强法治,践行依法理财

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认真执行《预算法》等财经法规,把《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财政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增强预算的法治性和约束力。开展会计培训工作,组织全县103家预算行政单位,对132人开展政府会计改革知识培训,筑牢财政资金管理“第一道防火墙”。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和意见认真吸纳和整改。坚决查处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整改,并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中狠抓落实。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复率、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

(五)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根据国务院、省、州相关一般政府性债务管理规定和要求,2018年上级核定的我县一般政府性债务限额124,30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底存量债务余额93,883万元,政府性债务率69.03%,负债率21.21%。2018年一般政府性债务规模在上级核定的债务限额范围内。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县财政改革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在财政运行中日益显现,集中表现在:一是经济运行发展的后劲乏力,财政增收压力增大;二是刚性支出大,维护稳定、民生保障、城乡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对财政保障的要求越来越高,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三是一般政府性债务负担沉重,财政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任务仍然艰巨。四是财税改革仍需深化,财政改革还有不少困难需要攻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需持续推进,税务体系建设任重道远,全面绩效预算管理改革仍需加强。五是依法理财有待加强,部门预算执行不够严肃,预算约束仍需增强。对此,我们将密切关注和紧跟中央、省州财政经济政策走向,攻坚克难、扎实工作、拓展思路、压实责任、强化措施,不断推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良好发展。

三、2019年财政预算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绿春县实现脱贫摘帽关键之年,做好2019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

2019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州财政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牢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调整收支结构,结合实际,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到一切围绕脱贫、一切服从脱贫、一切服务脱贫,坚决实现绿春年内整县脱贫摘帽,奋力开创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绿春建设新征程。

按照上述思想,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是:一是统筹兼顾求平衡。财政收入增幅与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保持适度的增长速度,并充分考虑税源增减因素,合理把握财政收入规模;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统筹安排各项财政支出,兼顾需要与可能,坚持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合理配置财政资源,确保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坚持综合预算和科学精细原则,编制部门预算。二是突出重点惠民生。在确保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所需的基础上,资金分配继续向民生领域倾斜,不断加大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资金投入,巩固民生工程实施成果,加快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三是聚集财力保稳定。用好用活上级财政政策,积极争取上级维稳专项资金,按照上级要求,努力保障维稳配套资金,为我县社会稳定提供资金保障。四是用活财力促发展。贯彻县委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用活财力确保经济结构调整、重点领域改革等重大项目支出,促进县域经济平稳良好发展。五是集中财力办大事。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集中财力保障脱贫攻坚财政支出,提高脱贫攻坚的财政支持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六是防范风险守底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和债务限额管理,妥善处理举债与发展、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严格预算安排次序,确保“三保”支出不出问题。

按照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2019年全县财政预算收支建议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19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安排25,649万元,比上年增长2.65%,增加6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5,450万元,比上年增长3.01%,增收451万元,主要是高速公路、中国哈尼城、特色产业园区等重大项目建设拉动改征增值税和耕占税及教育附加费增收。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1)全县总财力安排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55,431万元,比上年增长4.00%,增支9,8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423万元,国防支出1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914万元,教育支出45,49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5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9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12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64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4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3,81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848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9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6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90万元,预备费200万元,其他支出1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694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0万元。

(2)县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情况和县级可用财力,拟安排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6,275万元,比上年增长1.18%,增支1,01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①人员经费67,277万元。其中:全供养人员工资 53,226 万元,半供养人员工资2,078万元,班主任津贴12万元,抚恤及安葬费400万元,村组干部报酬630 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255万元,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3,041万元,乡镇岗位补贴1,255万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480万元,离退休生活补助费4,900万元。

②公用经费97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901万元,小车经费75 万元。

③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经费3,432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配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400万元,大病医疗保险经费31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配套经费2,500万元,社区(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财政代缴医疗保险10 万元。

④行政事业单位保险经费583万元。其中: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财政代缴养老保险80万元,工伤保险160万元,生育保险261万元,县级财政配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82万元。

⑤专项经费11,307万元。

一是预算专项经费8,494万元;

二是列收列支支出2,813万元。其中:教育费附加支出26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180万元,其他专项支出64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支出435万元,罚没收入安排支出154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支出340万元,捐赠收入支出800万元。

⑥总预备费200万元。

⑦上解支出2,480万元。

3.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

(1)全县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2019年预计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257,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4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2,75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70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257,9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55,431万元,上解支出2,480万元,收支相抵后,预算结余20

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县级财力平衡情况: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为86,2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4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0,805 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万元;财政总支出86,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3,775 万元,上解支出2,480万元。收支相抵后,预算结余2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一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59 万元,比上年下降75.19%,减收3,51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1 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5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0万元。

一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7,65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159万元,农林水支出20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万元,其他支出99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2019年基金预算收入27,659万元,其中:一般政府性基金收入1,15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土地专项债券资金)25,0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27,659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零,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为零。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40,402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3,413 万元,利息收入28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6,384万元。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36,092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3,066万元。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为4,31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为28,865万元。

四、2019年财政工作措施

2019年,绿春县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及州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县人大监督指导下,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综合发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绿春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实有力保障和服务。

(一)加强收支征管,保障财政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收入组织,坚持依法征税管费。依法依规执行各项税法和收费政策,坚决不收过头税、过头费,严禁越权减免税。调整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占一般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强化收入质量管理。二是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切实改变“撒胡椒面”的状况。三是强化存量资金盘活。增加财政资金有效供给。将预算安排与部门结余资金挂钩,全面清理我县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财政结余资金,统筹用于各项必保支出。四是加快预算执行管理。继续实施预算执行目标考核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五是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及时公开,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六是完善现代国库管理体系。全面开展预算动态监控工作,全面推进县乡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持续将我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纵向推进到底。

  1. 聚焦重大任务,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坚决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落实财政扶贫投入增长要求,预计投入财政产业扶贫资金19,845万元,比上年增长5.00%。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瞄准特殊贫困人群、对症关键致贫原因,支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产业、生态、健康、教育、农村危房改造等扶贫攻坚战项目。持续加强贫困县涉农财政资金实质性整合。全面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二是坚决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量力而行、风险可控”原则,处理好举债与发展、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完成所有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工作,降低债务成本。三是坚决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建设生态文明。

(三)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和改善民生水平

坚持促发展与惠民生相结合,强化财力统筹,有力增加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预计投入资金45,495万元,巩固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发展。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推动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工作。办好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二是着力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投入。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计投入40,985万元,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标支出。加强残疾人福利制度,加强对特困人员等群体的兜底保障。继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三是持续推进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全县卫生健康支出预计投入32,127万元,加强卫生监督、供水饮水检测,保障公共卫生服务事项。四是持续加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计投入1,942万元,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支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少数民族的文化遗产保护。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支持兴边富民。

(四)深化财税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充分发挥财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基础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高改革工作质量,推动改革实现新突破。一是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立足于十八大以来已经确立的预算制度主体框架,全面提升预算的全面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强政府预算协调统筹。二是落实国家税制改革要求。做好相关税制改革准备工作,落实各项税制改革工作。三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积极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管理机制,做到绩效预算全覆盖,强化绩效约束。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绩效跟踪和评价结果作为安排财政资金的依据。以项目绩效为标准,重新评估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压减绩效差的项目。四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采用PPP等投融资形式,充分发挥财政作用。

(五)推进依法理财,提升财政法治化水平

自觉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始终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轨道上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一是有序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把法治财政建设与财政改革发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充分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法治财政建设各项措施,完善财税法规制度体系。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贯穿到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严格执行《预算法》。把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财政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增强预算的法治性和约束力。三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定和意见要求,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发挥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坚决查处各类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四是积极配合审计监督。高度重视并认真整改审计提出的问题,认真自查和深刻分析原因,着力督促相关部门深入整改,并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中狠抓落实。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2018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00010111

                   


附件【2019年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