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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3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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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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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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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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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环保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46700000
绿春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
绿春县环保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环保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绿春县环保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环保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2.负责一般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8.负责辐射环境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 9.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环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 10.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技术工程示范,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1.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环保局机关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染污防治股、政策法规股、主要污染物问题控制股、自然生态与环境影响评价股五个股室,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县环境监察大队、县环境监测站。下属事业单位财务、人事归环保局统一管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着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为顺利完成年度减排任务,我局强化对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的监察,确保企业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实现达标排放。督促有关单位和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通过采取加快完善管网建设、优化生产工艺、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台账管理等一系列措施,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实现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有效消减。2017绿春县污水处理厂实现污水处理水量26.4万吨,进水COD平均浓度186.24mg/L,出水COD平均浓度20.16mg/L,进水氨氮平均浓度24.62mg/L,出水氨氮平均浓度1.66mg/L,实现COD削减量44.44吨,氨氮削减量6.12吨。
2.切实推进县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一是按照《绿春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开展县域环境空气、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点污染源监测工作,目前涉及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绿春县行政中心A幢房顶)、地表水监测断面点(绿春县牛孔河(泗南江上游)牛孔水文站和绿春县小黑江洛瓦电站)、集中饮用水源地(绿春县牛波水库和绿春县潘家东山水库)、重点污染源点(绿春县污水处理厂和绿春县同力橡胶有限公司)2017年各项监测数据已委托第三方监测完成,确保了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结合当前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开展,为切实增强绿春环境监管能力,提高环保管理水平,我局积极向上对接,切实加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申报力度,预计年内落地实施。
3.努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能力
紧紧围绕加快我县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思路,积极开展环保服务,并严格把好项目环保审批关。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五个坚持”和“十个不批”的要求,把好项目审批关口,严禁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三高一低”的建设项目进入我县, 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的产生。一是主动为绿春易地移民扶贫搬迁工程、农村居家养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做好环评服务,2017年来共审批项目环评手续100多个,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3个。二是认真做好环评“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工作。共清理“未批先建”项目15个(其中:省批8个,州批3个,县批4个),已完成整改3个;“未验先投”项目15个,项目单位正在积极整改。
4.不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一是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企业环保设施运行、“三同时”执行情况现场检查和牛波水库、潘家东山水库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共开展企业现场监督检查21次,派出执法监察人员50余人/次。二是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问题整治工作,一季度,着重从企业环境应急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排查,对重点环境风险行业和重点监控企业进行了排查,共检查企业13家,其中矿山6家,橡胶加工厂2家,医院2家,养殖户2家,污水处理厂1家。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企业尽快进行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环境安全的下发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三是加大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力度。对县人民医院等15家使用射线装置单位进行辐射安全检查。按照国家放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省、州环保部门的要求,建设了相应的放射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健全了放射安全管理制度和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设立内部放射管理机构,指定专人管理台帐,做好放射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四是从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高度出发,扎实做好环境信访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环境来信来访案件4起,办理4 起,办结率100%。
5.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积极履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不断完善生态环保管理体制,下发了《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细则》、《绿春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不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县环保局与县公安局联合建立了环境执法衔接配合机制,与县检察院建立了绿春县环境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了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1.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1.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53.26万元。2018年预算总收入343.97万元,比2018年减幅132.69万元,减幅38.58%,减少原因是2019年消减办公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1.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1.28万元,上年结转53.2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1.28万元(本级财力211.2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2018年预算总收入343.97万元,比2018年减少132.69万元,减幅38.58%,减少原因是2019年消减办公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1.2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18年预算总支出343.97万元,比2018年减幅132.69万元,减幅38.58%,减少原因是2019年消减办公经费,上年度没有项目预算支出。
(一)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绿春县环保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11.28万元。
2019年预算支出211.2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0.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9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53.26万元。
2018年预算支出343.9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9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13.95万元。
预算总支出比2018年减幅132.69万元,减幅38.58%,减少原因是2019年消减办公经费,上年度没有项目预算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3.97万元,,预算总支出比2018年减幅132.69万元,减幅38.58%,减少原因是2019年消减办公经费,上年度没有项目预算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绿春县环保局没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8年绿春县环保局没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2019年绿春县环保局没有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9年绿春县环保局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绿春县环保局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1.2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211.28万元,2018年预算总收入343.97万元,比上年减少132.69万元,减幅38.58%,减少原因是2019年消减办公经费。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1.2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1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8年预算总收入343.97万元,比上年减少132.69万元,减幅38.58%,减少原因是2019年消减办公经费。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收入211.28万元,项目支出收入0万元,上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343.97万元,基本支出收入343.97万元,项目支出收入0万元,比上年减少132.69万元,减幅是38.58%,减少原因是2019年消减办公经费。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211(类)01(款)01(项)支出预算176.67万元,2018年支出187.7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1.05万元,减少原因是2019年压缩办公经费。
2. 208(类)05(款)05(项)支出预算22.41万元,2018年预算支出27.9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5万元,减幅19.71%,减少原因是2019年度调整缴纳基数。
3. 208(类)05(款)06(项)支出预算8.97万元,2018年预算支出11.1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19万元,减幅19.62%,减少原因是2019年度调整缴纳基数。
4.208(类)05(款)01(项)支出预算3.23万元,2018年预算支出数3.23万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绿春县环保局没有项目资金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7.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67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3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相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7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相同。运行维护费7万元,与2018年相同。主要用于保障环境保护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0.6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33万元,减少原因是2019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用。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绿春县环保局2019年没有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预算。
十、其他公开信息
我局没有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我局没有机关运行费用的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8年12月31日,绿春县环保局国有资产总额527.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76万元,固定资产113.77 。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没有预算绩效情况。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2019年我局没有预算绩效目标。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2019年我局没有预算绩效目标。。
第二部分绿春县环保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5.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46700111
附件【绿春县环保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2019031409412610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