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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32
  • 发布机构
    绿春县大黑山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14
  • 时效性
    有效

大黑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600000

大黑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部门预算

大黑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大黑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大黑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黑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大黑山镇人民政府共设置7个独立机构数。其余机构分别为:乡党委、乡政府、财政、文化和体育、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站、农机站、兽医站)林业站、国土、计生办。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主要经济指标情况。2018年全镇预计完成:农村经济总收入16061.82万元,同比增长15%;农业生产总值8725.77万元,同比增长1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06元,同比增长11%;粮食总产量997.1万公斤,人均有粮326.5公斤;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77.12万元,同比增长17%;农村信用社存贷款余额分别突破2亿元和1亿元大关;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75万元,完成任务数的5.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8‰以内。

(2)强力推进脱贫攻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按照“精准施策、提质增效,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主题要求,坚持质量导向和问题导向,下足“绣花”功夫,努力实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一是围绕2017年度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成立整改工作机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网格化责任体系,高位推进问题整改清零行动,镇级建立脱贫攻坚战斗队、村委会建立战斗小分队、村组建立战斗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抓点示范带动,全面推动各项整改工作。二是紧盯2018年预脱贫667户2829人,7个贫困村出列脱贫摘帽目标,对照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退出6项、贫困村贫困退出10项考核指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扎实开展自检自查工作,逐村逐户逐人销号,从严从实开展年度动态管理,确保实现年度退出各项目标任务。三是坚持“扶贫”与“扶志(智)”并重,持续开展好“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好爱党爱国、爱村、爱家、爱生活、爱劳动“五爱精神”教育活动,坚决移风易俗、告别陋习,培育文明乡风,激发内生动力。2018年以来,全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668万元,建立项目库十大类近3亿元,召开全镇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行动专题研究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9次,整改完成各类问题数据信息70条;易地扶贫搬迁方面,2017年度5个安置点入住率达100%,2018年度3个安置点工程主体已全部完工;农村危房改造方面,通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决1127户,截至目前,启动建设917户,其中竣工742户;待启动210户,拟计划加固改造84户,拆除重建121户,放弃5户。产业和就业扶贫方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8个,实现转移就业159人;定点扶贫和驻村工作方面,调整轮换驻村扶贫工作队员38人,实现620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配合做好“中国扶贫网”爱心扶贫宣传工作,发布帮扶信息44条,募集资金399864元;省州县各级挂联单位投入1134.3129万元。

(3)全面推进项目攻坚。坚持项目带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以交通为核心的综合基础设施体系。一是抓好城乡规划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搬布新村特色集镇扩容工程,深化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大力实施“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七改三清”综合治理,抓实“一水两污”项目,实施好“厕所革命”,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和卫生保洁制度,完善城乡综合治理体系。2018年以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10余次,清除陈年垃圾1.2吨,下发制止违章建筑通知3个,设置交通标识15处,纠正道路交通违法违纪行为120起,实施垃圾池建设172间,实施公厕改造122座。二是抓好交通建设。全力配合绿春至江城高速公路及大黑山连接线建设项目工作,已完成进场公路2条便道征地工作。继续抓实平河至半坡至大黑山和骑马坝支线二级公路、绿春至墨江一级公路等前期工作。预计2018年12月底完成村组道路硬化122.4公里,实施产业路83.5公里,清理塌方道路3.22万立方米,砍除草121公里,路网格局日趋完善。三是抓好水利建设。积极推进干禾河水库至大黑山集镇供水管网建设,加快验收撮洛片区以工代赈农田灌溉引水工程,实施完成搬布新村、大田新村、迷那新村等一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5件,扎实推进以工代赈农田灌溉引水工程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饮水用水更加安全。四是抓好电力和通讯建设。持续推进电力和通讯全覆盖建设,大黑山、坝沙水电站有望年底试运营,稳步推进易地搬迁点等农网改造工程,新建移动4G基站3个,实现广电网全覆盖、村村通,实现光纤网络、通讯信号覆盖行政村100%、自然村100%。

(4)扎实推进民生事业。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局,统筹推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让群众共享改革与发展成果。一是抓好教育事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强化控辍保学措施,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018年以来,发放“两免一补”等补助资金344.0105万元,受益学生1717人次;申请大黑山镇教育扶持基金补助资金267人,待审核兑现;表彰优秀教师1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4名,优秀班主任4名,先进集体1个;大黑山完小教师周转房主体完工,正在进行内外墙装修,公办幼儿园正在实施主体建设,积极做好中学搬迁前期相关工作。二是抓好卫生事业。深入落实健康扶贫30条措施,稳步推进化卫生院、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扩大医保覆盖面,抓好乡村医务人员培养培训,严格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不断完善卫生事业保障体系。2018年以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为18233人次,参保率达99%,共收到参保筹资款160.15万元;其中建档立卡参保人数为9217人次,建档立卡参保率达100%;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100%;征收社会抚养费3万元,人口出生113人、死亡97人;配齐各村2名乡村医生。三是抓好社会保障。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生态公益林补偿等惠民政策,积极推动就业创业,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2018年以来,实现8376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完成任务数的100%;申请大黑山镇教育扶持基金267人,待审核兑现;发放创业贷款405万元扶持42人创业;实现农村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全覆盖,发放303.95万元。四是抓好文体事业。全面加快乡村文体事业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快推进乡村“一站一室”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文化体育惠民服务水平。2018年以来,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20余次,更换“村村通”20余台、“村村响”10余台,农村电影放映96场;组建特色文艺队伍58支。

(5)全力推进绿色发展。坚持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工程,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以绿色生态引领经济发展新方向。一是抓好传统提质增效。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巩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动橡胶产业提质增效”改革试点成果,积极推广“公司+合作社+党支部+胶农”“公司+合作社+党支部+茶农”等发展模式,积极扶持橡胶、茶叶加工企业技改,夯实群众增收致富基础。2018年以来,完成大春粮食生产3.43万亩,开展橡胶、茶叶、八角提质增效培训10期130余人次,实施茶叶提质增效3000亩、橡胶提质增效1.21万亩,新植胡椒596亩,商品林新植1000亩,美国山核桃700亩,稳步推进白芨、重楼、黄精等中药材示范种植基地,培育养殖大户10余户。二是抓好旅游成业发展。完善大黑山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稳步推进《大黑山哈尼特色集镇》整体规划并启动部分特色建筑立面改造,采取BOT模式完成集镇观景台建设,加快火箭山水果庄园等经营性项目建设,稳步实施星级酒店建设,加快戈兰钓鱼台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马鹿塘森林公园建设,不断夯实旅游业发展基础。三是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狠抓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巩固提升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成果,积极申报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开展李仙江、搬布河等镇域19条河流“河长清河行动”,镇村河长巡河210次,清理河道2公里、垃圾0.5吨,专项整治非法采砂15余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0.2平方千米;配合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大森林生态保护,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定植3000亩,待实施1.5万亩,待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160万元;持续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积极争取2018年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抓好水土流失治理,积极申报金岔河、搬布、嘎处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大力整治违法用地和非法采砂采石行为,依法取缔境内所有非法采砂采石场。

(6)扎实推进社会治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更加巩固。一是强化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大黑山、平安社区、平安村寨、平安校园、平安单位等平安系列创建活动,推进“七五”普法宣传,开展法律进校园等活动,主动化解易地扶贫搬迁和重大项目建设中凸现的矛盾纠纷,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控工作,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2018年以来,受理矛盾纠纷58件,调处成功51件;深入到学校、社区开展普法宣传5次,受教育人达5000余人次,法律服务和解答各种法律咨询1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8件。二是强化社会治理。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严格执行领导“挂村包保”责任制,大力推进禁毒整治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实现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双提升”。2018年以来,全镇受理治安案件6起,结案6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4人(指纹、DNA采集率达到100%),其中治安拘留8人,收戒吸毒吸毒人员3人,治安罚款3人;刑事案件立案4起,破案2起。三是强化和谐创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九进”活动,创建示范机关1个、示范社区1个、示范村2个、示范学校1个、示范卫生院1个、示范家庭10户。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努力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抓好双拥、金融、工青妇、国防教育、民族宗教等工作,引导社会全方位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

(7)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按照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部署,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一是坚持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各级书记抓宣传,一切工作到支部,三会一课全覆盖”的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宣讲队伍和“辅导员”队伍,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千堂党课进基层”等活动,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开展“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加快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专题组织生活会,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舆论引导和网络安全管控,营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氛围。2018年以来,镇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开展各种形式的理论学习12次,参学人员达300余人次,党员干部参学率达100%,其中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截至目前,舆情信息采用2篇,辖区内发生网络舆情事件6起,其中,成功处置5起,正在处理1起。二是坚持基层阵地建设。推进“基层党建巩固年”、“东仰先锋行动”工作,大力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开展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活动,用活综合服务平台及党建APP,提升党建脱贫“双推进”教育实训基地功能,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阵地。2018年以来,开展专题党课15次,受教育800余名党员;完成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9个;实施村级活动场所建设4个,目前正有序推进;9个村(社)实现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全覆盖。三是坚持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干部培养锻炼,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培养壮大乡村“明白人、带头人”队伍。2018年以来,举办技能培训班6期224人次,培育“明白人、带头人”2名;发展入党积极分子30余名,吸收预备党员25名。四是坚持纪律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州委、县委实施办法,转变工作作风,开展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整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2018年以来,共开展干部教育学习5期150余人次,制作廉政宣传图12块,签订镇党政领导班子《绿春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11份,廉政承诺书11份;镇纪委专门抽查扶贫领域10次,发现问题42条,督促整改到位42条;上级纪委等部门反馈脱贫攻坚问题6批次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明察暗访干部职工在岗情况8次,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扣发乡镇补贴41人次。提醒谈话11人,降职处理问责1人,谈话诫勉1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7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7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 28人,参公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28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5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 1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大黑山镇人民政府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大黑山镇人民政府财务总收入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大黑山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收入 1097.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97.1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7.14万元(本级财力1097.1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12万元,变动原因为人员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2019年大黑山镇人民政府预算总支出 1097.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9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7.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12万元,变动原因为人员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0.41万元,占总支出的69.3%;与上年对比增加5.42%,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且18年调整行政人员工资基数及新录用人员。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79万元,占总支出的2.53%;与上年对比减少30.45%,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18年人员有所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04万元,占总支出的14.77%;与上年对比减少3.11%,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我镇干部职工人数变动所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64万元,占总支出的2.33%;与上年对减少1.46%。农林水支出121.26万元,占总支出的11.05%;与上年对比增加0.63%,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我镇干部职工人数变动。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条按大黑山镇人民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97.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58.2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04.67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63.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83万元。

按大黑山镇人民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8.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7.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82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大黑山镇人民政府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大黑山镇人民政府预算总收入1097.1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097.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12万元,变动原因为大黑山镇人民政府人员增减变动所致。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大黑山镇人民政府基本支出预算1097.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12万元,变动原因为大黑山镇人民政府人员增减变动所致。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大黑山镇人民政府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与去年保持一致。

八、大黑山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大黑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9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3.2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每年预算数相比上年度只减不增。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大黑山镇人民政府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度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大黑山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一致,增减变动原因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64万元,增加原因为下乡次数多,车子耗损大,主要用于保障精准扶贫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大黑山镇人民政府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7.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57万元,增加原因为冲减历年食堂伙食费,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村委会及半脱产人员在本乡政府食堂就餐。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19大黑山镇人民政府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大黑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4.6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较2018年预算执行数增加0.7万元,增加原因为精准脱贫攻坚力度的增大,来保障精准脱贫攻坚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增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黑山镇人民政府国有资产总额4848.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29.2万元,固定资产418.83万元。

(三)大黑山镇人民政府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大黑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万元。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大黑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州对下项目共有0项。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大黑山镇人民政府决算时一并公开大黑山镇人民政府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大黑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预算体系,具体包括四大预算,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四大预算组成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大黑山镇人民政府。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

六、大黑山镇人民政府预算,是指政府大黑山镇人民政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大黑山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大黑山镇人民政府预算由本大黑山镇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大黑山镇人民政府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七、财政总收入,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与上划中央、省收入之和,反映本地区当年组织的财政收入总规模。

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九、税收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经济单位和个人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大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职能。

十、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一、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大黑山镇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收入。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十三、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收入,因社会保险关系从异地转入本辖区而产生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十五、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支出,因社会保险关系从本辖区转出而产生的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六、地方政府债券,从2009年起,为支持扩大内需,增加政府投资,财政部每年代理地方政府发行一定数额的政府债券。这是政府为实现公共财政职能、平衡财政收支、按照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方式。自2015年起,财政部通过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地方存量债务本金,地方财政此后主要负担债务利息支出。

十七、财政体制,是处理上下级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基本制度,包括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和财政转移支付等基本要素。

十八、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而设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应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十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保持预算的稳定性,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可以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专门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安排使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人大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结余收入以及盘活存量资金补充。

二十、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财政大黑山镇人民政府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管理的制度。

二十一、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十二、“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十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精神,改革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存的“双轨制”,统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二十四、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600111



附件【000088大黑山乡_201903080252582019031203164035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