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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3893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民宗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15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0800000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0800000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1、2019年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9、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0、2019年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2019年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2、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3、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14、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基本职能是:.

(一)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相关政策建议。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责任,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三)贯彻落实民族、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民族、宗教政策。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及自治州条例的贯彻落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保护信教群众正常宗教活动。

(四)了解掌握县内及周边的民族、宗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掌握全县民族、宗教的情况和动态,研究发展趋势,提出协调工作建议,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问题事项,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宗教界对外及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

(五)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七)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人才资源开展、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后备人才。

(八)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宗教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承办绿春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协调民族地区重大庆典活动和大型宗教活动。

(九)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十)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能,及时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问题;办理宗教团体需要由政府协助或协调事务。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宗教人士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宗教事务股、外事联络股、文化教育股、经济发展股、6个股室,一个民族工作队和哈尼文化研究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贯彻执行民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认真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各项任务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各项民族团结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哈尼族文化研究所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遗属补助2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2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6.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8.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6.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6.68万元,上年结转8.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8.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5万元,2018年收支总预算为2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3万元。主要原因:1.退休一人预算相应减少;2.减少民族工作专项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26.6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2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18年收支总预算为2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3万元。主要原因:1.退休一人预算相应减少;2.减少民族工作专项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168.65万元。、

2、208社会保障就业支出预算数53.03万元。其中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和单位离退休预算数29.15万元、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20.63万元。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数为8.2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2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3万元。主要原因:1.退休一人预算相应减少;2.减少民族宗教事业专项费。

(一)政府预算支出226.6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80.3万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3.2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46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226.6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80.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2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46万元;

4、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5、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对本年与上年同口径数据比对情况分析。)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26.6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226.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3万元。主要原因:1.退休一人预算相应减少;2.减少民族宗教专项费。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主要原因:主要原因:1.退休一人预算相应减少;2.减少民族宗教专项费。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主要原因:1.退休一人预算相应减少;2.减少民族宗教专项事业费。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一样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绿春县民宗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绿春县民宗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无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绿春县民宗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5万元,与2018年相同,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规范用餐标准,减少用餐次数。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绿春县民宗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绿春县民宗局国有资产总额283.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2.42万元(银行存款89.22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57.14万元),固定资产原价54.16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 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绿春县民宗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1、2019年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9、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0、2019年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2019年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2、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3、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14、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民族宗教事务,反映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0800111



附件【000036绿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_201903070253222019031509372461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