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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3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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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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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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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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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2400000
绿春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绿春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绿春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绿春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计划和政策建议,参与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各乡(镇)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绿春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有关规划的审核。拟订并实施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制定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利用规划和方案,承办土地收购储备和供应工作;依法按程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查处理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红河州人民政府、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负责测绘行政管理及基础测绘规划和实施。编制绿春县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管理全县重大测绘科技项目,组织测绘法制宣传和测绘执法检查,管理全县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
8、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监督执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绿春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9、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国土资源有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全县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备案、登记、统计管理;实施矿山储量动态测量管理;承担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矿业权评估工作。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工业用水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12、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并参与开发工作,依法审核和报批矿产资源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14、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内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15、承办绿春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目前,绿春县国土资源局内设办公室、地籍股、耕保股、政策法规股、规划股、地环股、矿政股、综合股、信息股、财务股、利用股11个职能股室,下设执法大队、土地整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4个事业股室及大兴镇、牛孔乡等9个乡镇国土资源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围绕服务发展大局,着力提高用地保障能力。
(1)编制上报绿春县2018年度用地计划
根据《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关于上报2018年用地计划的通知》(红国土资规〔2018〕5号)要求,我局认真分析并上报了2018年度用地计划,涉及批次用地一个,独立选址项目6个,总占地面积122.9582公顷,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22.3326公顷。其中:农用地115.5902公顷,农用地中耕地26.1947公顷,基本农田9.4203公顷;建设用地1.7234公顷;未利用地5.6446公顷。项目包括:绿春县2018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半坡乡橡胶颗粒加工厂、元阳至绿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绿春县路俄水库工程项目、绿春县和平加油站建设项目、220KV元阳(玛玉)输变电工程项目、绿春县平河加油站工程项目,6个独立选址项目均已通过用地预审。
(2)加快落实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自《绿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批复以来,我局加快各类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工作,2017年 6月至2018年3月,共完成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项目5 个,包括:勐醒至江城至绿春高速公路(李仙江至绿春段、绿春县平河加油站工程项目、220KV元阳(玛玉)输变电工程项目、绿春县和平加油站建设项目、半坡乡橡胶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面积278.409公顷,其中,农用地244.8829公顷,农用地中,耕地87.7164公顷;建设用地1.3998公顷;未利用地32.1263公顷。
(3)全面推进绿春县“四个一百”、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
绿春县2018年“四个一百”重点项目共1个,即,重点前期项目绿春县三角龙塘水库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绿春县平河镇略马村委会,目前正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尚未组件用地预审。该项目符合《绿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科学布局,加大易地扶贫搬迁用地规划、选址力度。我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共有54个,其中2016年27个,2017年16个,2018年11个,共涉及2932户13623人,其中:建档立卡2271户10469人,随迁661户3154人。已完成2016年搬迁安置1383户6498人,其中:建档立卡981户4628人,随迁402户1870人。集中安置点总用地面积为1198亩,已保障面积1189亩,保障率99%。通过增减挂钩项目保障51个安置点用地,保障面积1175亩;半坡乡坝溜新区安置点、大黑山镇搬布新村安置点、大黑山镇火箭山二期3个安置点农转征通过省国土资源批复,用地面积14亩;目前未保障的9亩安置点用地,因占用基本农田,目前正在开展基本农田补划、用地预审等工作。
2、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占卜平衡。一是强化各级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及《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按照州人民政府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考核责任书(2016—2020年)》,规划期间我县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2020年不得低于35482公顷,我县2018年度耕地存量面积为37237公顷,建设占用耕地5.5696公顷,已进行耕地占补平衡5.5696公顷,无新增耕地,比《红河州耕地保护目标考核责任书(2016—2020年)》中下达的指标(35482公顷)多1753.3333公顷,我县已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各项指标均高于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较好地完成了耕地保护任务。二是积极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精准扶贫土地整治项目工作。今年以来我局积极组织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我县精准扶贫工作添砖添瓦。目前已批复的项目有大兴镇龙丁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233.8公顷,新增耕地41.85公顷,提质改造面积105.79公顷,计划投资900万元。平河镇咪霞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140.28公顷,新增耕地8.94公顷,提质改造面积43.55公顷,计划投资500万元。现在正在做招投标准备工作。
3、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强土地利用管理。一是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规范招拍挂工作程序,继续加大对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的监管力度,大力推进集约节约用地,加强土地利用管理。截止2018年11月6日,全县供应各类建设用地48宗12.6623公顷。其中,划拨用地2宗4.741公顷;划拨补办出让(协议)手续:44宗,0.0953公顷,土地出让金51.9524万元,挂牌出让2宗7.826公顷,出让金1873.6万元;二是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调研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专题调研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8〕41号)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专题调研的通知》(云国土资综〔2018〕15号)、《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专题调研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红国土资发〔2018〕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今年5月至8月份我局对全县宅基地进行全面调研,并取得预期成效。全县共有宅基地46602宗,面积共计401.0539公顷,其中:大兴镇8511宗93.9658公顷、戈奎乡5139宗42.5422公顷、牛孔镇7321宗68.8896公顷、大水沟乡4001宗34.4892公顷、大黑山4356宗35.6245公顷、半坡2669宗18.8089公顷、骑马坝3133宗27.0445公顷、三猛乡5216宗36.2232公顷、平河镇6256宗43.4661公顷。
4、加强执法监察力度,营造依法用地氛围。
严厉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全年开展土地、矿产执法巡查38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52人次,出动车辆26台次。其中开展土地执法巡查12次,出动执法监察人员60人次,出动车辆12台次,发现土地违法行为9起,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9份。开展矿产执法巡查14次,出动执法监察人员92人次,出动车辆26台次,发现矿产违法行为18起,下达《责令停止矿产违法行为通知书》18份。按照中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定与相关单位联合执法, 对县城周边、城乡接合部,县重点工程元绿高速等重点的10余个矿(石) 场进行整治:责令停止矿(石) 厂违法行为和对当事人非法设施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有力打击矿(石)厂违法行为。继续加大对各类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5、加强矿政管理,促进矿业秩序健康发展。
(1) 编制完成《云南省绿春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已提交州国土资源局待审查。做好探矿权、采矿权的年检工作。严把年检关,对不符合要求的矿权人不予年检合格;积极做好矿业权有偿出让工作。对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矿业权空白区,按照矿产种类、勘查风险程度和地质工作程度分期、分批、分类上报出让计划,从而带动和促进我县矿业权的有偿出让工作。积极做好矿业权有偿出让工作。对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矿业权空白区,按照矿产种类、勘查风险程度和地质工作程度分期、分批、分类上报出让计划,从而带动和促进我县矿业权的有偿出让工作。按程序申报牛孔下处边、平河龙央等3个砂岩矿(建筑石料用)设置权。
(2)协同执法大队,继续加大对矿山的动态巡查力度。巡查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和查内与查外相结合的原则,对重点矿山和重点地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发现一宗,制止一宗,查处一宗,把违法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6、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实施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程,
(1)加强预警监测,全方位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灾前预警,县国土资源局积极联合县气象局、水利部门共享信息资源,加密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气象风险监测频率,确保灾害性预警信息及时、准确的发布;强化值班制度,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全局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高度警惕,加强巡查防守,密切注意天气动向,做到上传下达,及时通报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确保汛期安全度过;加强应急避险,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工作,并在行动上切实加大地质灾害排查力度,特别是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人员密集区域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严格防范强汛期突发山洪地质灾害、县城内涝等现象,及时做好除险加固和隐患治理工作,确保提高防范灾害能力。
(2)全面排查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乡镇村。对全县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大兴镇、戈奎乡、平河镇、三猛乡、牛孔镇、半坡乡等进行全面排查,对新建项目和已建的各项基础设施项目、县城区和部分乡政府避让搬迁项目和滑坡治理项目开挖和弃土弃渣影响范围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开展实地排查,全县乡镇村庄地质灾害隐患是严重的,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排查统计4—7月,全县因地质灾害造成有险情的110户676人。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生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对搬迁和治理的49个点重点排查,49个中,避让搬迁40个村3125户 15316人,其中,26个村已验收,还有续建(在建)项目14个;滑坡治理工程项目9个,其中,2个项目待预验收(半坡项目、车里项目)。其余项目是在建工程。
(3)以道路交通地质灾害排查为重点,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全县共有县道17条,其中地质条件较脆弱的5条,乡道71条,其中地质条件较脆弱的24条,村道497条,其中地质条件较脆弱186条。确保乡道公路基本保持正常的运行,但部分村道因地质灾害所致不能正常运行,据现场排查分析,进入雨季后,省道晋思线公路绿春至牛孔,县乡道洛瓦电站至骑马坝,大黑山乡至骑马坝,平河东角道班至骑马坝等公路不同程度中断,影响乡与乡之间交通运输的正常运转。但未出现因地质灾害造成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4)抓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省、州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根据资金筹备情况及灾害危害实际,经多方协调,对因滑坡严重导致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村寨实施了滑坡搬迁避让和治理。2017--2018年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治理项目有33个,其中,避让搬迁24个村936户3807人,其中,国土资金避让搬迁补助为 1872万;滑坡治理工程项目9个,总投资为5320万左右。
7、加强征地拆迁工作,保障项目如期落地
加强土地收储力度,全力保障项目落地。做好2019年度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需求申报工作,申请项目1个即规洞河河谷生活组团,面积106.1519公顷,申请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金额25000万元。夯实“一城五区”建设基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实施土地管理办法条例》加大国有土地收储力度,自2014年来,共收储国有用地4063.953亩。其中:环城北路305.05亩,特色工业园区征收443.36亩,规洞河坝片区1535.543亩,元绿高速公路1180亩,县城混凝土集中搅拌站50亩,西部物流中心、西部客运站、建材市场250亩,规洞石场300亩。开展勐绿高速公路绿春段征地拆迁工作,为确保项目正常施工,我县高速公路拆迁指挥办公室,严格按照上级相关工作安排要求,在积极拟定征地方案、项目对接等,有序推进高速路主道、便道征地拆迁工作。严格执行征地程序,目前,元绿高速征地924.53亩,已完成施工临时用地征地1336亩。
8、发挥部门优势,助推脱贫攻坚
大力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截止11月10日,全县共编制方案5个,全部通过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实施,共涉及建设规模3418亩,其中:拆旧区2245亩,拆旧区涵盖大兴镇瓦那村委会瓦龙村等117个拆旧村庄;建新安置区1174亩,涵盖绿春县十三五易地扶贫安置项目中的51个安置点;增减挂钩项目共产生节余指标1071亩,节余指标流转产生的收益将全部用于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目前已自筹资金1000万元。加大拆旧复垦推进力度。做好拆旧复垦项目实施是整个增减挂钩工作的关键,也是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县正全力以赴推动拆旧复垦工作,倒排工期、细化节点、责任到人,按要求力争今年11月中旬完成项目30%的复垦工作量。截至目前,我县已批复的5个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包含拆旧区面积2245亩,复垦任务2245亩,拆旧工作已完成拆旧818户,已完成土地复垦面积402亩,完成总复垦面积的18%,已达初验标准402亩。正在组织实施9个乡镇63个片区土地复垦工作,面积为1090亩。
9、夯实基础,推进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建设。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资料移交、数据整合、业务流程再造、系统开发、信息平台建设、宗地统一编码、权籍调查数据库建设等正有序推进。同时,积极加强与住建、农业、林业局等相关科室的沟通协调,注重提高工作效率。2018年上半年,全县共颁发不动产权证书595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93份,预告登记177宗,抵押登记165宗。我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通过州级前置端接入省级平台,并顺利接入国家级平台,目前不动产登记工作正稳步推进。不动产登记房产纸质资料整理移交6000宗,电子资料6000;林权纸质资料整理移交5601宗,电子资料5601宗。城镇宗地登记数量6000件,完成整合5324件,房屋登记数量6000件,完成整合5324件,完成率均88.73%;已汇交到国土厅;数据上报量596件,上报率为99.17%。
10、认真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我局党员干部和群众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大的历史地位和重大意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二是让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与国土工作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开门搞活动,着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年组织各类学习活动480人次。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年度的重要工作来抓,与部门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落实。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与各分局、股室(中心、大队、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确保了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绿春县国土资源局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5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6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7.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与上年预算总收入730.11万元对比减少63万元,主要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减少及纳入预算的费用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97.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7.11万元,上年结转930.1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7.11万元(本级财力667.1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67.1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6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与上年预算总支出730.11万元对比减少63万元,主要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减少及纳入预算的费用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16.16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16.16万元相同,无变化。
2.208(类)05(款)05(项)2019年预算数为66.52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89.86万元减少23.3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经费预算减少。
3.208(类)05(款)06(项)2019年预算数为26.61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35.94万元减少9.3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经费预算减少。
4.220(类)01(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557.83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588.15万元减少30.3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经费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预算支出667.11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3.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67.1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667.11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与上年预算总收入730.11万元对比减少63万元,主要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减少及纳入预算的费用减少。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67.1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66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与上年预算总支出730.11万元对比减少63万元,主要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减少及纳入预算的费用减少。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主要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减少及纳入预算的费用减少。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主要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减少及纳入预算的费用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项目支出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绿春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1.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4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4.27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6.5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与公务用车数量的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绿春县国土资源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绿春县国土资源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7.4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同,运行维护费17.4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减少0.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绿春县国土资源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4.2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6.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行政运行产生的各种接待费用。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19年绿春县国土资源局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绿春县国土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7.2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3.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绿春县国土资源局国有资产总额2529.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32.48万元,固定资产496.84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无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
第二部分绿春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二)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六)“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32400111
附件【绿春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