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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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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平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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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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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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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平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6000000
平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平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平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平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平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全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全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县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绿春县平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行政单位共4个,分别是:绿春县平河镇人民政府、绿春县平河镇党委、绿春县平河镇纪委、绿春县平河镇科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是绿春县平河镇财政所;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绿春县平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绿春县平河镇边境贸易和绿色产业服务中心、绿春县平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绿春县平河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绿春县平河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绿春县平河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稳步推进财政各项改革,保工资、保重点,保建设等资金得到较好落实,新农村建设、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所需资金得到较好保障,圆满完成全年财税收支目标任务,确保财政收支平衡,有力促进平河镇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4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6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 26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6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6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49.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9.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基本工资增资部分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49.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49.7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9.78万元(本级财力1249.7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基本工资增资部分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49.7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4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9.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基本工资增资部分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01(款)04(项)支出2万元,201(类)03(款)01(项)支出718.95万元,201(类)06(款)01(项)支出65.99万元,201(类)11(款)01(项)支出37.23万元,201(类)31(款)01(项)支出60.63万元,206(类)01(款)01(项)12.75万元,207(类)01(款)09(项)支出16.84万元,208(类)05(款)01(项)支出48.48万元,208(类)05(款)02(项)支出16.51万元,208(类)05(款)05(项)支出80.66万元,208(类)05(款)06(项)支出32.26万元,210(类)07(款)16(项)支出1.8万元,213(类)01(款)04(项)支出134.52万元,213(类)02(款)04(项)支出8.61万元,213(类)03(款)17(项)支出12.5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平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49.78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1249.7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55.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5.39万元,主要原因为基本工资增加;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24.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41万元,主要原因为精准扶贫工作经费增加;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01.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9.03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249.7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3.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9.03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49.7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249.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基本工资增资部分增加。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49.7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24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9.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基本工资增资部分增加。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49.7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249.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基本工资增资部分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49.7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24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9.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基本工资增资部分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平河镇人民政府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平河镇人民政府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平河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对公务用车定期进行维护,大修费用相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平河镇人民政府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精准扶贫进入攻坚阶段,工作公务接待次数增多,公务接待费也因此增加。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平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平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7.4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公务交通补贴、以级村委会工作经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3.85万元,主要原因为精准扶贫工作的各种费用相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平河镇人民政府国有资产总额6631.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33.25万元,固定资产698.53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绿春县平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预算中没有州本级二级项目。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绿春县平河镇镇人民政府无此项。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平河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七)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6000111
附件【000092绿春县平河镇人民政府_201903080254172019031604510203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