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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32
  • 发布机构
    绿春县人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15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人社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1600000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

2019年部门预算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本县社会保险工作。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推动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的落实。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拟订农民工工作政策及实施意见,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14个股室(中心),办公室、仲裁院、人力资源开发股、工资福利股、公务员股、职称与事业单位管理股、规划与基金监督股、劳动关系股、劳动监察大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社会保险中心、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就业促进管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有效推动创业、就业工作。

1.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是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90人,完成目标任务数490人的100 %;二是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2%,控制在年目标4.2 %以内;三是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10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10人的100 %;四是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100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00人的100%;五是开发公益性岗位213个,完成目标任务数200个的106 %;六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数15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5人的100 %;七是开展农民工现场招聘会3次,提供就业岗位300余个;八是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9992人,其中:有序转移就业1359人(建档立卡335人),完成目标任务数7600人的131% ;九是共举办315期素质提升培训班,培训内容有法律知识、种植、养殖知识等,共有15777人农村劳动力参加了培训,完成目标任务数15300人的103%,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6746人,完成目标任务数6200人的108%;十是共举办28期技能培训,培训内容有钢筋工、焊工、电工等,参训人数1400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00%,其中建档立卡50人;十一是通过“2018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沪滇劳务协作招聘”、“转移就业百日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百乡千村农村劳动力招聘活动”为载体,共举办大小招聘会11场;十二是“零距离”送服务、送信息、送岗位等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发布岗位信息2500余条,为脱贫攻坚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2.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工作。2018年,州级下达我县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工作目标任务总数分别为385人和276人。截止10月底,全县累计扶持661人创业,完成任务数661人的100 %,共发放贷款6609万元。其中:我局就业经办机构扶持放贷361人,完成任务数361人的100 %;共青团系统扶持放贷135人,完成任务数135人的100 %;工会扶持放贷7人,完成任务数7人的100 %;妇联扶持放贷70人,完成任务数70人的100 %;工商联扶持放贷80人,完成任务数80人的100 %;教育部门扶持放贷2人,完成任务数2人的100 %;个私协扶持放贷6人,完成任务数6人的100 %。

(二)坚持扩面提质增长参保率,社会保险工作稳步推进。

1.参保人数完成情况。截止12月中旬,全县共有131831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完成目标任务数121081人的108.89﹪,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0228人,完成目标任务数9912人的103.19﹪〔其中 : 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3986人,完成目标任务数3737人的106.66﹪(执行企业制度职工2700人,完成目标任务数2698人的100.07﹪);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242人,完成目标任务数6175人的101.09 %(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制度在职人数4500人,完成目标任务数4597人的97.89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1603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11169人的109.39%,其中缴费人数93398人,完成目标任务数92486人的109 %;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29326人(职工8450,城乡居民220876),完成州级下达(含新农合)228200人的100.49 %;参加工伤保险参保人数7834人,完成目标任务数7500人的104.45﹪;参加生育保险参保人数6684人,完成目标任务数6342人的105.39﹪;参加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072人,完成目标任务数5068人的100.08﹪。

2.基金征缴完成情况。截止12月中旬,完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22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数9789万元的104.44%,〔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收入2078.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数2059万元的10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814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数7730 万元的105.38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7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数4060万元的91.14%;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35.6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数65万元的208.69%;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65.1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数280万元的94.69%;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71.4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数254万元的146.24%。

3.规划与基金监督开展情况。为了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不断加强对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整治力度。运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共核查、处理预警信息524条,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预警信息208条、失业保险预警信息169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预警信息147条。

(三)坚持稳中求进推进制度改革,人事人才工作进展有序。

1.人事招聘情况。一是2018年我县拟公开招聘20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县级单位10人,乡镇所属事业单位9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1名)。目前为止,2018年事业人员招聘工作已经结束,20名新录用事业干部已全部上岗;二是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际,2018年我县未招聘“三支一扶”计划;根据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印发< 关于面向红河州边境一线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培养制工作人员方案>的通知》(红组通〔2017〕147号)、《关于面向红河州边境一线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培养制工作人员公告》,经报名、推荐、资格审查和政审、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等程序,已招聘2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是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 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修订)>的通知》(云教人〔2012〕28号)文件精神,按照《红河州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简章》规定,今年9月,为94名特岗教师办理了按期转正手续;四是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云教高〔2016〕61号)文件规定,今年10月,为卢来抽等12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办理了录用审批手续,按合同要求,目前12人已全部在上一级医院规培;五是根据红河州教育局、红河州人社局、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编办《关于印发< 红河州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教联〔2018〕41号)文件规定,今年10月为绿春县2014年定向培养的免费师范生张恒都等10人办理了录用审批手续。

2.人才流动调配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才流动管理规定》及本人申请,遵循择业自主和工作需要为主,适当照顾个人实际的原则,为发挥个人的专业特长,按照规定程序,上半年办理流动调配51人,其中:公务员11人(县内调配6人, 调出县外4人,县外调入1人);事业人员39人(县内调配16人,调出县外22人,县外调入1人);工勤人员县内调配3人。

3.顺利完成2017年度考核工作。一是全县参加2017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351人(职员84人,专业技术人员3113人,事业工勤人员154人),其中:优秀665人,合格2587人,不合格4人,不定等次81人,不参加考核14人;二是全县参加2017年度考核的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共336人,其中:优秀58人,合格272人,不合格1人,不参加考核5人。

4.推进工资制度改革。一是全面完成2017年全县111家机关事业单位4836人的工资统计年报数据录入;二是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合格晋升工资4359人。其中:级别晋升人员为145人,工资档次晋升人员为 825人,晋升薪级工资人员为3389人(其中:特岗178人);三是确定52人新录用事业人员、5人新录用公务员的工资待遇,转正定级39人;四是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称(岗位)变动调整工资897人,学历变动48人,受处分重新确定工资4人;五是认真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的监督和管理;六是确定岗位津贴47人,确定教(护)龄津贴191人;确定5人农林水浮动工资,确定警衔津贴19人,确定病假工资4人。

(四)坚持提升素质强化队伍建设,公务员管理日趋规范。

通过完善配套措施,加强宏观调控,抓队伍建设,抓素质提升,抓制度落实,公务员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一是2018年结合我县乡镇级行政编制空编及严重缺人、无法正常开展各项事业发展的工作需求,根据单位上报及空编情况公开招录3名公务员;二是继续开展2017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我县应参加年度考核的行政机关公务员640人,实际参加年度考核人数640人。其中:荣获三等功18人,优秀96人,称职499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26人,处分期人员1人;三是应参加年度考核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的工作人员77人,实际参加年度考核人数77人。其中:优秀13人,称职60人,不定等次的试用期人员4人;四是办理职级晋升18人。其中:正科级晋升为副处职级3人,科员级晋升为副科职级15人;五是积极开展公务员落实工龄政策,办理公务员认定工作时间8人,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六是认真开展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目前,已慰问2次,共支出慰问金2000元;开展健康检查,共支出2000元(自主择业人员5人,其中1人因长期在外从业,放弃了体验);七是认真开展企业军转干部维稳解困工作。目前,已慰问2次,共支出慰问金600元,解困金差额23760元;八是利用好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职培训的机会,加强培训学习力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697人,其中应参加红河干部在线学习的有436人(含地税31人和运政9人),实际参加学习的有436人。目前,参学人员网上学习课时完成率88%,排名全州第二名。

(五)坚持维稳调处强化服务能力,和谐劳动关系健康发展。

1.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一年来,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5户1560人,签订率为98%;其中农民工人数为1482人,签订率95%审签集体合同86户,涉及职工1808人,签订率93%。

2.发挥劳动监察职能,妥善调处劳资纠纷。一是主动监察巡查63户,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二是通过行政调解渠道,共为78名劳动者兑现经济赔偿金及被拖欠工资48万元;三是共接待群众来访22起,涉及人数为133人,结案率达100%;四是督促建设(施工)单位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795余万元;五是网上年审申报时间内共年审341户,4481人,提交341户;六是建筑施工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117个,已实行银行代发的施工企业45个。

3.加强劳动仲裁庭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劳动仲裁办案质量,充分发挥维权和保持社会稳定的作用。全县4镇5乡、2个社区及11家行业单位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33人,为我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全年收到劳动争议仲裁申请2起,庭前调解2起,涉及金额31.8余万元,结案率达100%。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 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9人)。在职实有7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总收入 5,10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5,102.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为本年增加卫生健康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拨款收入 5,102.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5,102.3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5,102.34万元(本级财力 5,102.3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为本年增加卫生健康收入。

  1.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总支出5,102.3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10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2.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为本年增加卫生健康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1(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580.36万元,较2018年执行数减少76.21万元,主要是部分资金财政未安排。

2.208(类)01(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246.42万元,208(类)05(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32.50万元,208(类)05(款)05(项)2019年预算数为94.04万元,208(类)05(款)06(项)2019年预算数为37.62万元,较2018年执行数减少31.97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减少。

3. 209(类)03(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2,966.32万元,209(类)04(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160.00万元,209(类)05(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261.00万元,209(类)10(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82.04万元,209(类)10(款)99(项)2019年预算数为80.00万元,较2018年执行数增加0.59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险基金增加。

4.210(类)11(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32.00万元,210(类)13(款)99(项)530.04万元,2018年无此项预算,固增加562.04万元。

  1.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10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102.34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69.12万元,占总支出的17.03%;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169.96万元,占总支出的81.73%;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23万元,占总支出的1.24%。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456.27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本年预算增加卫生健康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总收入5,102.3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5,102.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6.27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本年预算增加卫生健康收入。

2019年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总支出5,102.3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5,10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2.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6.27万元,增减变动原因为本年预算增加卫生健康支出。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部门收入上年相比增加456.27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本年预算增加卫生健康收入。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456.27万元,增减变动原因为本年预算增加卫生健康支出。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8.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8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5.7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8年增加5.70万元,主要用于出差、下乡像公务用车平台租车的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1.0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无;运行维护费11.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7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出差、下乡像公务用车平台租车的费用,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7.8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变动。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69.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432.72,增减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二部分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二)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六)“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精神,改革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存的“双轨制”,统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八)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指根据绩效理念,由制定明确的公共支出绩效目标,建立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起来等环节组成的不断循环的综合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四个方面。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相比传统管理模式下重视工作完成数量,它更加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强调预算支出绩效目标与所配备资源、资金的配比性,提倡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有效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监督索引号53253100431600111



附件【000024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201903110502022019031405435905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