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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3889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教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15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教育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监督索引号53253100236000000

2019年度

绿春县教育局(系统)

预算部门

监督索引号53253100236000111

目录

第一部分绿春县教育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绿春县教育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绿春县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拟订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组织办理普通话测试工作。

3、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4、承办全县中小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发展规模的报批工作;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5、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6、配合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指导基础教育阶段性发展水平及质量的监测工作。

7、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经费安排计划。

8、统筹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10、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11、组织指导职业中学学生毕业和就业工作。

1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规划并指导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远程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学校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

13、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思想状况,及时处理好政治性、突发性重大问题。

14、承办绿春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绿春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党务、政务、事务;负责重要文稿起草、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负责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全县教育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文秘、信访、档案、保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电子政务和县党代表建议、县人大代表批评建议及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办好《绿春教育》。

2、绿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教育督导工作;对实施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有关部门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查;对高中阶段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进行督导评估;组织协调教育专项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发布教育督导报告;承担绿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

3、政策法规股

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组织提出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建议;承办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指导教育系统的稳定、安全、治安环境综合整治、突发事件处置;推进全县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对教育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计划财务股(绿春县勤工俭学办公室、校安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营养办)

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直属学校的基建工作、后勤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校舍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的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教育经费和教育补助专款预算的编制、分配、管理;承担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统筹管理赠援款和外汇贷款;指导直属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购置办公用品;负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营运;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等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内部审计,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方案制定、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工资管理工作(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归档、汇总、上报)。

5、基础教育股

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和推进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和电化教育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基础教育体制改革、教学改革及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负责普通高中会考、中小学学业水平考试管理、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定购、发放和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工作;综合管理协调全县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民族中小学和各级各类学校举办民族班的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负责组织协调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援助工作;指导中小学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协调中小学及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等活动;指导中小学预防艾滋病、学校传染病、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卫生、健康教育、学生军训;参与学校督导评估检查;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和组织办理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6、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统筹管理成人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拟订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文化发展规划;组织各乡(镇)开展扫盲工作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实用技术培训;负责中等职业教育学籍审核管理工作;负责研究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体制改革并指导实施;组织对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的评估检查;规划和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县级中小学(幼儿园)名校长(园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养认定工作和州级中小学(幼儿园)名校长(园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推荐工作;负责国际援助项目的中小学教师培训;统筹管理民办教育,拟订实施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负责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及年检、备案、核准、更名、法人变更、撤销等工作;组织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估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组织推荐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任职资格的培训。

7、思想政治教育股(工青妇组织)

负责职业中学、中小学校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评先推优工作;指导职业中学、中小学、幼儿园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指导中小学禁毒教育、环保教育和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指导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承担青少年校外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团队工作。

8、人事股

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和出国(境)政审工作;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员调配和工资晋升的审核、报批及政策性的福利工作;主管全县职业中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职业中学、高级中学、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负责全县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承办局机关科室领导的考核、报批任免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人事、劳动工资管理;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职称改革;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绿春县教育局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和“三会一课”专题教育活动;理顺中小学党组织隶属关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中小学党建工作,以立德树人为目标,继续开展创建廉洁文化进学校活动。

2、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继续抓好新农村建设挂钩帮扶工作,落实教育精准扶贫责任,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继续践行局班子成员及股室挂钩乡镇学校的联系、服务与指导工作,为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出谋划策。认真落实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各项工作。

3、继续抓好教育城域网、校园网等建设,为逐步实现全县农村中小学“一网三通两平台三全”建设打好基础。

4、加大对教育的督导工作。做好全县控辍保学、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学校常规管理、学校挂牌督导等督导工作。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十项指标校校达标的要求,深入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工作,加快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办学条件规划项目,确保2019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顺利通过国家认定。。

5、加快推进教育各类工程施工进度,继续做好项目储备和项目申报前期工作,扩征学校建设用地和办理学校土地使用证,积极推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营造安全、优美、舒适的校园环境。

6、加快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步伐,以“控辍保学”工作为抓手,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全力推进绿春一中高中部俄批新校区建设,力争2019年秋季学期实现开门办学,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奠定坚实的基础。

7、采取“走出去”的方式,继续分批次选送我县教师到我州教育较先进的县市学校和重庆知名学校进行学习培训,全面提升我县教师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做好非义务教育阶段指导工作,积极推进非义务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8、紧扣教育教学质量中心环节,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教育奖惩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认真组织开展丰富的教研活动,通过校际交流、送教下乡、课题研究等活动,夯实教师业务基础,助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9、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继续做好学校体育卫艺工作,特别是组织好三年一届的教育系统职工篮球运动会;做好迎接省教育厅对我县开展全国艺术教育实验县“开齐上好农村学校中小学音乐美术课的行动研究”课题的工作检查各项工作。

10、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红河州教师行为八不准》《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净化校园环境。

11、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成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按岗位需求合理分配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要求完成借调人员清退工作。

12、进一步加大各类招生宣传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指标任务。

13、继续做好普法依法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和监管责任,继续开展州县“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14、按州、县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全力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努力适应社会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

15、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1.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5个,分别是绿春县教育局机关、绿春县教育科学研究室、绿春县进修学校、绿春县第一中学、绿春县第二中学、绿春县职业中学、绿春县幼儿园、绿春县大兴小学、绿春县大兴镇中心完小、绿春县牛孔中学、绿春县牛孔镇中心完小、绿春县大水沟中学、绿春县大水沟乡中心完小、绿春县大黑山中学、绿春县大黑山镇中心完小、绿春县半坡中学、绿春县半坡乡中心完小、绿春县戈奎中学、绿春县戈奎乡中心完小、绿春县平河中学、绿春县平河镇中心完小、绿春县三猛民族中学、绿春县三猛乡中心完小、绿春县骑马坝中学、绿春县骑马坝乡中心完小,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4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13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134人;在编实有车辆6辆;离退休人员80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7人;遗属补助人员177人。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绿春县教育局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666.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666.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36.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调整,提高教师工资收入。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绿春县教育局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666.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666.7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666.75万元(本级财力31,666.7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36.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调整,提高教师工资收入。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绿春县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666.7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1,66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66.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36.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调整,提高教师工资收入。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5(类)01(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691.57万元。

2.205(类)01(款)02(项)2019年预算数为32.50万元。

3.205(类)02(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489.87万元。

4.205(类)02(款)02(项)2019年预算数为11,488.46万元。

5.205(类)02(款)03(项)2019年预算数为9,768.71万元。

6.205(类)02(款)04(项)2019年预算数为1,520.32万元。

7.205(类)03(款)04(项)2019年预算数为378.67万元。

8.205(类)07(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1.41万元。

9.208(类)05(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44.77万元。

10.208(类)05(款)02(项)2019年预算数为2,281.49万元。

11.208(类)05(款)05(项)2019年预算数为3,392.35万元。

12.208(类)05(款)06(项)2019年预算数为1,356.94万元。

绿春县教育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1,666.75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31,666.75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8,031.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5.65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3,209.68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31,666.75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031.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5.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09.68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对本年与上年同口径数据比对情况分析。)

绿春县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1,666.7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31,666.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36.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调整,提高教师工资收入。

绿春县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666.7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1,66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66.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36.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调整,提高教师工资收入。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与上年对比增加1136.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调整,提高教师工资收入。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与上年对比增加1136.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调整,提高教师工资收入。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绿春县教育局部门(单位)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6.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29.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8万元。预算总额与上年对比增加6.84万元,占上年预算总额的23.37%;公务接待与上年对比增加7.34万元,占上年预算数的33.84%,主要原因是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精准扶贫业务增多;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对比减少0.50万元,占上年预算数的-6.60%。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绿春县教育局部门(单位)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绿春县教育局部门(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11万元,主要用于正常的办公运转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6.84万元,占上年预算总额的23.37%;变动主要原因是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精准扶贫业务增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绿春县教育局部门(系统)固定资产66,092.89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绿春县教育局没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绿春县教育局没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说明

绿春县部门(单位)2019年本级项目支出共有0项,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绿春县教育局部门(单位)2019年州对下项目共有0项,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绿春县教育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5.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000039绿春县教育局_201903080844342019031404370472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