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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3934
  • 发布机构
    绿春县环保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0-16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环保局2018年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46701000

绿春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绿春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订并监督实施全县环境管理办法和环境保护措施;

(二)、对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重大政策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三)、拟定环境保护规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四)、统一监督检查绿春县污染防治及自然生态保护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组织重点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及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实施监督;

(五)、管理县环境监测工作和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网;

(六)、组织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

(七)、负责指导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八)、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环境保护工作;

(九)、贯彻执行环保科技政策,监督检查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贯彻实施;

(十)、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县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环保产品认证,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监督管理环境保护产业市场,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十一)、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生态破坏事件及环境污染纠纷问题,办理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处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十二)、负责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承办绿春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持续抓好环评审批工作。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 “三同时”制度,把好项目审批关口,严禁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三高一低”的建设项目进入我县。

(二)着力强化环境监察执法工作。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企业环保设施运行、“三同时”执行情况现场检查。

(三)切实开展好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抓紧落实污染减排任务。二是加强重点河流流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三是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四是着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五是扎实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六是认真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动。

(四)统筹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

(五)高效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

(六)不断规范环保行政审批工作。

(七)切实开展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989,52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9,525.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2017年决算总收入为3,222,295.80元,比上年减少232,770.20元,同比减少7.22%,减少原因是2017年年底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拨入,2018年没有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596,466.68元。其中:基本支出2,250,199.15元,占总支出的62.57%;项目支出1,346,267.53元,占总支出的37.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2018年决算总支出3,596,466.68元,2017年决算总支出为2,270,679.87元,比2017年增加718,845.73元,同比增加31.66%,支出增加原因是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在2018年实施。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50,199.15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04%。

2017年支出2,082,752.72元,比上年增加167,446.43元,同比增加8.04%,增加原因是2018年调整岗位工资。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环境保护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6,267.53元。2017年项目支出187,927.15元,同比增加1,158,340.38元,增幅616.38%,增加原因是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在2018年度实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6,466.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7年支出3,222,295.80元,比上年增加374,170.88元,增幅为11.61%,增加原因是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在2018年实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4,69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361,769.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7%。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58,802.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087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715.0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926.5元,增长3.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339.5元,增长13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413元,下降38.0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7年基本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087元,占54.57%;公务接待费支出26,715元,占45.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08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08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应急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 环保应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71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71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环保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319.55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946.92,比上年增加20,372.63元,增加8.94%,增加原因是还以前年度接待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绿春县环境保护局部门资产总额1,675,385.15元,其中,流动资产537,648.15元,固定资产1,137,7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4,23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04,239元,固定资产减少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元,在建工程减少0元,无形资产减少0元,其他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绿春县三猛乡桐株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1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日处理4吨的生活垃圾高温热解场1座。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实施到位资金100万元,项目资金已于2018年11月拨付到三猛乡人民政府账户,项目于2019年2月开工建设,2019年7月完工。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前期准备。成立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为组长的支出绩效自评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自评的领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商谈会计师事务所现场指导支出绩效自评具体工作。

2.组织实施。由项目办负责实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资金的有关情况;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和收据到的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自评方案。

3.分析评价。项目负责人员在乡财政所的全力配合下,根据自评方案对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按照自评方案对履职效益或质量做出评判;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项目绩效总目标。项目实施后项目所在区域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2018年11月-2019年1月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2019年2月-2019年6月完成项目主体工程,2019年7月-8日项目试运行,并完成竣工验收。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下达中央农村环境保护资金1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项目已使用资金10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由三猛乡人民政府具体实施,三猛乡财政所具体负责在业务工作中发生相关费用的审核与报销工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下达2017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17〕266号)、《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环境保护局下达2017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17〕126号)和绿春县财政局经费通知书(绿财建指〔2017〕120号),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金额、科目、用途使用财政资金,实施单位根据项目的进度实行报账,三猛乡财政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支付资金。项目资金的收支由三猛乡财政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3100546701111



附件【绿春县环境保护局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