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19-03930
-
发布机构绿春县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08-22
-
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绿春县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绿春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强化审计监督力度,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监督国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审计在国民经济宏观管理中作用,强化对县级各部门特别是有资金分配权、有罚没收入的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财政收支的审计;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审计;监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对社保资金、基本建设资金,以及经济责任的审计;围绕财政经济活动中热点或具有倾向性、政策性性问题,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为党政机关提供决策依据;对全县各乡(镇)科级领导干部、县属各部、委、办、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审计事项,为促进改革和发展地方经济服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
绿春县审计局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股、行政事业和社会保障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综合法制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二)人员和车辆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审计局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人。2018年无人员变动情况。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工作成效
2018年绿春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支持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在推动职责履行、加强技术创新等方面下功夫,为维护县域经济秩序发挥好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建设性作用。绿春县审计局2018年度计划审计项目20个(期间调减项目3个,2018年度应实施项目17个),目前已完成审计项目17项(2017年结转项目5项),其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1项,专项资金审计4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3项,经济责任审计7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1项,自然资源资产审计1项。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 27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8 044万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8个;通过审计处理,已归还原渠道资金962万元,已上交财政10万元,工程核减投资额25万元,审计提出建议37条,被采纳审计建议33条,审计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1件。提交审计信息23篇,向县委县政府报送审计专报1期。审计监督切实在推进绿春法治建设、维护民生、惩治腐败、防范风险、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审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436.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3.18万元,占总收入的94.6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3.53万元,占总收入的5.39%。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79.62万元,其他收入减少49.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审计工作量增加和审计人员工资调整,其他收入减少主要是地方财力不足和审计体制垂直上划影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审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40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34万元,占总支出的74.61%;项目支出103.56万元,占总支出的25.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4.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事业人员绩效奖未及时发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审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4.34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57.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审计工作量增加和审计人员工资调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审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56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31.78万元,主要原因是审计项目完成数量减少所致。具体开支情况:行政运行9.1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78万元,审计业务支出65万元,信息化建设2.90万元,其他审计事务支出23.71万元。具体项目开展工作情况:完成年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1项,专项资金审计4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3项,经济责任审计7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1项,自然资源资产审计1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审计局机关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7%。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50.55万元,主要原因是审计工作力度加大、人员工资正常晋升、扶贫党建工作增加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3.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80.99万元,审计业务65万元,信息化建设2.50万元,事业运行61.47万元,其他审计事务支出23.7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65万元;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0.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0.1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14万元,其他医疗支出0.3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6.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6.8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1万元,支出决算为5.89万元,完成预算的84.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完成预算的132.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的51.4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车辆运行费用预算不足、接待费减少未完成所致。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20万元,减少15.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减少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2万元,减少32.0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了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3万元,占63.33%;公务接待费支出2.16万元,占36.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审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6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审计工作和被审计单位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审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60万元,主要原因是受地方财力不足影响其他收入大幅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47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0.30万元、差旅费1.18万元、维修费2.51万元、接待费0.09万元、工会福利费4.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84万元、其他费用1.7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绿春县审计局部门资产总额408.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97万元,固定资产346.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9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17.8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6平方米,账面原值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08.56 |
61.97 |
346.59 |
269.89 |
24.08 |
52.62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项目支出65万元,其中差旅费40.89万元、办公设备6万元、其他费用18.11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我局共制定项目绩效目标6项,其中产出指标2项、效益指标2项、满意度指标2项,一是产出指标,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 000万元以上,我局实际完成1 272万元;二是社会效益指标,审计建议被采纳率在70%以上,实际完成89%;三是满意度指标,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数在25个以上,实际完成17个;四是产出指标,为国家增收节支金额300万元以上,实际完成962万元;五是社会效益指标,审计信息数量在20个以上,实际完成23篇;六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遵守审计纪律情况满意率在95%以上,实际完成100%,除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数未完成其余指标已全部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为良好。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是完成审计署各时段安排下达的政策跟踪审计重点,形成我县科学完善的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制度体系。二是推进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着力构建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新机制,建成全县部门审计数据库;三是加大对民生资金的审计力度,保障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四是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推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五是加强政府投资审计,建立健全与公共投资审计相适应的监督工作机制,推进公共投资审计全覆盖;六是开展信息化建设项目及信息系统审计,探索建立我县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开展对被审计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绩效审计;七是开展资源环境审计,促进“美丽云南”建设。八是加强审计管理,强化审计过程控制,创新审计成果开发运用机制。九是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加大审计人才培养力度。十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金审三期工程项目建设。十二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全省审计系统“一盘棋”抓精神文明建设的大格局,执行贯彻落实全省精神文明联创机制。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因2018年我局未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无法提供。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因2018年我局未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此表无法提供。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18年绿春县审计局无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故部门决算表中公开07表、08表无数据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