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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32
  • 发布机构
    绿春县委党校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0-21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委党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100228101000

绿春县委党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绿春县委党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党校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训理念和方式,加大科研力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和科研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切实发挥党校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完成中央、省、州委党校和绿春县委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委党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一级机构,无下属二级机构。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绿春县委党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绿春县委党校编制数10人。2018年末实有人数13人,其中:参公人员5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专业技术4人,事业工勤3人。

2、遗属生活补贴2人。

3、退休人员4人。

4、上年末实有人数12人,比上年增加1人(其中:公务员副校长调入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县委党校各项收入2054529.80元,上年度各项收入2058506.95元,减少3977.15元,减幅度为0.19%。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入2027980.75元,上年度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入2012367.18元,减少15613.57元,减幅度为0.78%。项目支出财政拨入为232.95元,上年度项目支出财政拨入364000.00元,减少363767.04.00元,减幅度为99.34%。差异原因分析。2018年度县委党校实际拨款与比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一是培训项目经费减少;二是人员调出减少;三是在职人员调整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补贴,四是补发2016年南部六县生活补贴费,五是正常晋升事业人员档次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县委党校各项支出2027980.75元,上年度各项支出2012367.18元,减少15613.57元,减幅度为0.78%。其中,基本支出2027747.80元,上年度基本支出1647690.95元,增加380056.85元,增幅度为23.07%。项目支出232.95元,上年度项目支出364000元,减少363767.05元,减幅度为99.34%。差异原因分析。2018年度县委党校实际拨款与比决算增减,主要原因是:一是培训项目经费减少;二是人员调出减少;三是增加在职人员调整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补贴,四是增加补发2016年南部六县生活补贴费,五是增加正常晋升事业人员档次工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基本支出为2027747.80元,其中人员支出1728967.80元,占基本支出的85.26%;商品和服务支出234144.20元,占基本支出的11.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635.80元,占基本支出的3.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培训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为232.9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委党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7747.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27747.8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93603.6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414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9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县委党校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总支出412元,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412.00元,增幅度100%。增加原因是脱贫攻坚村委会干部上来汇报工作次数增加,接待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比上年增减0元,增减幅度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412.00元。主要开支的是,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老师来绿春校外中心巡考接待。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委党校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2341440.20元,上年商品和服务支出35777.18元,与上年商品和服务对比增加2305663.02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培训经费0元,2018年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公费37445.76元、水费358.55元、电费519.92元、差旅费5730元、公务接待费412元、培训费支出178284.94元、其他交通费用8901元(交通补贴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绿春县委党校2018年资产总额为:5365993.74元,其中净资产为5322592.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购买办公设备40680.00元,其中:台式电脑4台19300.00元、采色打印机1台4860.00元、三合一传真机1台1960.00元、发票打印机1台2480.00元、投影机1台11300.00元、支架幕1个78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为我校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我校机关正常运转、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我单位开支的离退经费。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反映指我校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我校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主要为党校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我校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 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校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绿春县委党校

2019年10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2531002281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绿春县委员会党校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