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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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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绿春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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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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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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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634201000
绿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绿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提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和安全生产普法工作。
(二)负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查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绿春县人民政府的授权或委托,牵头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结案和跟踪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协调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综合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三项岗位(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人员(煤矿、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和持证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作。
(八)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重大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九)负责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检测检验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
(十)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绿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原则,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职责范围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第三类)。
(十三)承担绿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四)承办绿春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精心组织,狠抓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
3、安全生产大检查“1+3+5”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工作。
4、以重点时段、重要节假日为抓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5、高度重视,落实汛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6、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7、大力推进安保互动工作。
8、加强事故信息上报和应急值守工作。
9、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基层党组织建设和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绿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349,34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9,341.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2474595.04元对比减少5.06%。变动原因:人员减少,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465,266.6元。其中:基本支出2,211,744.6元,占总支出的89.72%;项目支出253,522元,占总支出的10.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474595.04元对比减少0.37%。变动原因:人员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11,744.6元。与上年2147658.85元对比增加2.98%,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3,522元。与上年377006元对比减少32.75%,主要原因分析:上级补助项目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03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414.00元,属2017年年初预算安全生产经费结转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1506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5000.00元,属财政补助所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主要用于退还企业。2150605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172108.00元,属省级补助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安全生产大检查经费,其中2017年结转结余47008.00元,2018年拨款125100.00元,主要用于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工作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5,26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2474595.04元对比减少0.37%。变动原因: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4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47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252,3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6%。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0000元,支出决算为83,910.4元,完成预算的64.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237.4元,完成预算的18.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673元,完成预算的45.9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接待标准和人数,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6,249.09元,增长24.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117.4元,增长676.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68.31元,下降7.5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原因:2018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脱贫攻坚等工作,公车用车次数增加,修理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237.4元,占28.88%;公务接待费支出59,673元,占71.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237.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237.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脱贫攻坚工作等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67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9,67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1,150元,比上年270348.81元增加37.29%,增加原因:2018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脱贫攻坚等工作,下乡频繁,职工差旅费增加;补助挂钩村委宣传经费、工作经费、春耕农资等支出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脱贫攻坚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绿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839,924.71元,其中,流动资产222,705.81元,固定资产617,21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5,263.1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95,263.17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详见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12)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3100634201111
附件【绿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