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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3955
  • 发布机构
    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0-23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201000

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大兴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团结带领全镇各族干部群众抢抓机遇,统筹抓实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法治、务实”大兴工作,以“三加一”(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提升、社会综合治理加基层党建)为主要工作抓手,全力推进“一中心、三基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辐射中心,全县优势生物资源深加工基地、全县商贸物流基地、哈尼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攻坚克难,提速发展,全镇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6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党政机关(行政)

2.财政所(事业参公)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6.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7.水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9,875,33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875,331.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2017年度收入合计55,695,860.51元,与上年度减少5,820,528.61元,减少10.45%,减少原因:脱贫攻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程逐年减少,故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3,868,285.54元。其中:基本支出16,681,955.46元,占总支出的26.12%;项目支出47,186,330.08元,占总支出的73.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17年度支出合计32,546,753.41元,与上年度增加31,321,532.13元,增加96.24%,增加原因:上年未完成的项目工程已全部完成,并竣工结算,项目工程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81,955.4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6%。2017年度支出合计15,370,059.69元,与上年度增加1,311,895.77元,增加8.54%,增加原因:原人员工资调整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186,330.08元。2017年度支出合计17,176,693.72元,与上年度增加30,009,636.36元,增加174.71%,增加原因:上年未完成的项目工程已全部完成,并俊工结算,项目工程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168,815.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7%。2017年度支出合计32,546,753.41元,与上年度增加28,622,062.13元,增加87.94%,增加原因:上年未完成的项目工程已全部完成,并俊工结算,项目工程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610,282.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2%。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34,4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90,335.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61,873.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1,403,2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4%。

13.交通运输(类)支出7,317,98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6%。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7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5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8%。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467,350.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5,938.5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1,412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减少-403,961.49元,增长/下降-46.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225,639.49元,增长/下降-57.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178,322元,增长/下降-37.17%。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5,938.5元,占35.51%;公务接待费支出301,412元,占64.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5,938.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5,938.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1,41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1,41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8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4,550.66元,与上年增减原因:原人员工资调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绿春县大兴镇部门资产总额47,864,226.79元,其中,流动资产45,449,001.07元,固定资产2,415,225.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3,232,222.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3,440,326.32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208,103.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XX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没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3100755201111



附件【大兴镇2018年决算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