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000014348/2019-03956
-
发布机构绿春县妇女联合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10-23
-
时效性有效
绿春县妇女联合会2018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71301000
绿春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绿春县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绿春县县妇女联合会是中共绿春县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主要职能是:组织引导妇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妇女;团结动员妇女投身全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为金平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代表妇女参与管理社会事务,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全县有关妇女儿童政策、条例、规划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负责指导基层妇女联合会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妇女联合会交办的其他任务。绿春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绿春县妇女联合会机关。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一)广泛宣传发动,引导贫困妇女坚定脱贫志向。发挥妇联纽带作用,全力参与脱贫攻坚县各级妇联组织以网络、面对面宣传、双语宣传等形式,在妇女群众中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定要点、工作重点及目标任务,积极推广脱贫攻坚中典型经验和做法,为脱贫攻坚深入开展提供借鉴与参考,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重大战略任务深入人心,广泛凝聚脱贫攻坚力量。
(二)注重教育帮扶,帮助贫困家庭排忧解难。年内举办了1期 170人家庭教育讲座,教育贫困地区的母亲要重视、关心儿女的教育,支持儿女多读书、读好书,将来成长成才,带动家庭脱贫致富。参与全县“金秋圆梦”助学活动,共资助11名贫困大学生,资助金额共计1.49万元。
(三)促进创业就业,帮助贫困妇女依靠创业就业脱贫。进一步完善“政策扶持、就业培训、创业服务、典型带动”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先后共选派14名女能人、创业女性参加省、州级各类培训。根据贫困妇女现实需求,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组织动员贫困妇女积极参与各种实用技能培训。年内共开展种植养殖、妇女创业、钢筋工技能、手工刺绣等各类培训4期321人,在此基础上,为更好帮助妇女发展特色产业,解决困难,积极争取发放各类小额贷款700万元,帮助带动70多名妇女创业发展。进一步增强了妇女脱贫致富本领和自我发展能力。
(四)突出示范引领,带动贫困妇女互助脱贫。积极创建各类“妇字号”基地,培树一批脱贫致富女明白人、带头人,示范带动贫困妇女脱贫致富,引导农村妇女开展革陋习、树新风,倡导文明行为活动。2018年被州级命名文明新风家庭30户。
(五)实施关爱救助,增强贫困妇女的脱贫信心。开展各类关爱救助活动,为妇女儿童送上党和政府的关爱和妇联“娘家人”的温暖。一是开展“三月春风行动”集中示范活动,助推扶贫攻坚。二是打造“爱心传播站”品牌,巩固“传播爱、汇聚爱、奉献爱、送关爱”的温暖固定场所和载体,转动爱的链条,上海长宁区爱心企业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3.8万元,分别发放了大兴、戈奎、大水沟三个乡镇。三是上海市长宁区妇女联合会、上海市儿童基金会长宁分会和绿春县妇女联合会,共同开展“爱的传递·家帮家——春蕾护花助学帮困行动”,为65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女生捐赠爱心助学金7.8万元(1200元/人)。四是实施“单亲贫困母亲住房援建安居工程”1户,给予建房补贴1.5万元。四是加大对适龄贫困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力度,共为3518名妇女进行了“两癌”免费筛查,将10名“两癌”患病的贫困妇女纳入妇联组织的救助范围,发放救助金1.2万元。
(六)加强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助力脱贫攻坚革除陋习。我联以建设具有特色的巾帼志愿者服务体系为目标,吸引更多热心社会公益、乐于奉献、学有专长、富有爱心的妇女加入巾帼志愿者队伍,截至目前,已在全县建立了以农村文艺队为主要力量的巾帼志愿者队伍500余支,常态化开展革除陋习、推动乡风文明,提升人居环境等活动,在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主动担当作为,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贡献巾帼力量
县妇联作为党联系广大妇女群众的群团部门,迅速响应上级党委政府号召,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妇联组织深厚的群众基础优势,倡导全县巾帼志愿者及广大妇女群众投身于提升人居环境中来,为扮靓村容村貌,特别是清洁家庭卫生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取得明显的成效,组织召开了提升人居环境工作推进会,发出《致全县广大妇女同胞的一封信》,下发了《关于组建巾帼志愿服务队开展农村家庭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评选出一批“卫生示范户”,以点带面树立典型,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形成搞好家庭卫生光荣的氛围和户户争当“卫生示范户”的意识;县妇联将开展宣传活动作为工作的重点,利用各种媒介宣传革除卫生陋习,提升人居环境的重要意义。
三、多形式多举措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示范家庭工作
年初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示范家庭”启动暨妇联业务培训会统一部署,明确工作任务、时间步骤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4月召开第二阶段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各级妇女组织要高度重视创建示范家庭活动,担负起应尽的职责,严格按照创建标准,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通过开展主题活动、宣讲活动、调研走访活动圆满完成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示范家庭工作,年内在全县创建了100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
四、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狠抓意识形态工作
县妇联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党建工作的突出位置,通过强化领导班子政治担当,强化思想教育阵地建设,强化领导班子主体责任落实,凝聚起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强大合力,为推动妇联工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全面部署,落实责任。要求各乡镇妇联每季度上报一篇妇女意识形态研判报告,及时掌握全县妇女思想动态,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二是认真开展各类宣讲宣传活动。年内完成了县委宣传部安排“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任务,完成了“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自强、诚信、感恩”等宣讲,开展了扫黑除恶、禁毒防艾、控辍保学、交通安全、平安家庭创建、民族团结等知识,以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活动。开展了由赵菲等4名巾帼致富担任的宣讲人的“新时代 新担当 新作为”百姓宣讲活动7场。三是利用“三八”节、“6.26”禁毒日等节点,强化全社会男女平等、和谐发展的意识,形成尊重妇女、关注妇女、支持妇女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了青少年学生、群众对毒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禁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了解了“远离毒品、珍惜生命”的重要意义,县妇联联合多部门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宣传及“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禁毒宣传活动,年内还参与了县委宣传部、县食安委、县残联等部门组织开展的“网络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残疾预防日”等活动,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四是创新宣传模式,构建“互联网+妇联”的工作格局。网络及新媒体工作是妇联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推动妇联系统网络及新媒体建设,是当前和今后妇联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适应妇联改革的需求,大力打造网上正能量传播新平台,绿春县妇联开通了微信公众号,组建了妇联干部、绿春女能人、绿春巾帼团队等微信群,搭建了“一微多群”的新媒体宣传网络平台,形成同步宣传,上下联动,相互发力,开展线上线下服务活动,抢占宣传工作新阵地。五是积极上报工作信息。年内已编发和上报工作信息14期72条,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工作信息72条。工作信息被中国妇女报采用1条、云南日报社采用3条、州级采用18条。
五、凝心聚力,扎实推进妇联改革工作
根据州委、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州妇联和县委的改革要求,绿春县妇联紧紧围绕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克服机关化、行政化,推动妇联各项工作在改革创新中实现整体提升,在改革方案中,对妇联机关机构设置研究提出调整机关部分内设机构,增加网络和新媒体工作职能,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切实加强家庭领域的工作,整合家庭教育和儿童工作职能,增设家庭和儿童工作部、组织联络宣传部;积极探索网上建设妇联基层组织,整合网上女性人才资源参与妇联工作,开展线上线下服务活动;全面推进全县各乡镇基层妇联区域化建设,大力推动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妇女集中地,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建立妇女组织,今年3月在绿春县仁华医院成立了全县首个非公经济组织妇联,选举产生了绿春仁华医院妇联第一届领导班子。
六、发挥维权职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针对家庭暴力、土地承包、企业用工等妇女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年内举办了全县妇联系统维权骨干培训班,全县妇女组织负责人,各乡镇妇联专职副主席,以及部分村(社区)妇联主席约100人参加培训。培训邀请了云南铭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红河州律师协会副会长崔娥,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宇,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中队长刘军,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李建忠授课。崔娥主任解读了《学习反家庭暴力法,远离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王宇副院长从民事执行案件启动的要件,“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执行工作的执行措施等方面解读民事执行工作。刘军中队长从如何预防吸毒,涉毒违法犯罪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解读毒品及毒品的危害。李建忠同志《信访条例》重要知识点等方面解读相关妇女儿童维权常识。2018年以来,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共接待来信来访76件,办理76件。
七、培树先进典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召开了庆祝2018年“三八”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暨脱贫攻坚农村文艺汇演活动,为树典型,大力宣传优秀女性的先进事迹,表彰了县级9个“三八红旗集体”、11名“三八红旗手”及6名“最美女性”。在全县开展了2018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活动通过层层发动、广泛宣传、组织推荐、群众自荐、他荐等方式,深入挖掘、选树群众身边的“最美家庭”白贵芬、李英家庭被评选为红河州“最美家庭”。
八、优化妇女干部知识结构,提高妇女干部能力素质
8月,举办妇女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全县科级女领导干部,县属部门妇女组织负责人,各乡镇妇联专职副主席,科级后备妇女干部代表共计12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邀请了红河州委党校的杨丽老师和郑建琼老师,红河州中华传统道德文化促进会会长彭雅骏授课。杨丽老师解读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两纲”“两规”,讲授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两纲”(《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两规”(《绿春县妇女发展规划》和《绿春县儿童发展规划》)等知识。郑建琼老师讲授了公务活动礼仪知识。彭雅骏老师从为什么要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传统文化核心、正确认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优秀传统文化的必要性等多方面讲授传统伦理与和谐家庭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绿春县妇女联合会
2.……
3.……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900,84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0,842.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0733.5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增加“两癌”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01,450元。其中:基本支出679,450元,占总支出的75.37%;项目支出222,000元,占总支出的24.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额增加86090.9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支出“两癌”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9,45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909.1元,主要原因分析科技转换玉推广服务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妇女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2,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2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两癌”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1,4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86090.9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支出“两癌”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9,1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09%。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2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1%。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0,618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618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除了业务联系不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069元,下降-9.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69元,下降-9.1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出差三人以下不派车,除了业务联系不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0,618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20,61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61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业务工作联系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绿春县妇女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338,267.05元,其中,流动资产248,794.05元,固定资产89,4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9,459.2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9,459.23元,固定资产增加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无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71301111
附件【绿春县妇女联合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