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财政预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632
  • 发布机构
    绿春县扶贫办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0-21
  • 时效性
    有效

绿春县扶贫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2801000

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的措施,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深度贫困地区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县级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对全县扶贫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督促检查、工作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调查研究,研究提出扶贫政策措施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请绿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的贫困状况监测和扶贫统计工作。

(四)统筹组织开展行业扶贫工作,协调推进行业扶贫责任、政策、工作的落实。

(五)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金融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县级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资金。

(六)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负责中央和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沪滇对口帮扶和经济社会合作工作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县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捐赠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七)统筹组织脱贫攻坚考核,牵头做好乡镇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行业扶贫工作成效考核,定点扶贫单位考核及贫困退出评估检查等工作。

(八)承担绿春县南部山区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编制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考核验收。

(九)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强东西协作,开展年度沪滇扶贫协作

1.加强对接汇报,推进帮扶工作。今年5月,县委书记带队到长宁区对接汇报工作1次,并随州党政代表团汇报工作1次,上海挂职干部到长宁区各结对街道对接汇报工作4次。2018年以来,长宁区委书记已到我县考察帮扶工作1次,长宁区程家桥、北新泾、虹桥3个街道办事处也到绿春开展了“转走访”工作,并与9个乡镇签订了结对协议,长宁区还动员各企业与我县70个贫困村开展了“村企结对”工作。此外,长宁区卫计委、妇联等部门也先后2次到我县对接工作,并签订了帮扶协议。

2.加大项目投入,补齐脱贫短板。2018年,长宁区财政总援建资金达2900万元(不含劳务协作资金491万元),同比增长165%,目前,已启动实施了三猛乡塔普村委会、戈奎乡戈奎村委会功能提升项目和健康扶贫、产业扶贫等工程,共实施完成村内道路硬化20700平方米、猪厩545间3270平方米、太阳能路灯206盏。

3.培育壮大产业,强化脱贫支撑。2018年探索发展订单农业,协调长宁临空园区、晨讯科技、史泰博等19家企业开展“百亩红米稻田公益认领行动”,与群众签订认购红米稻田165亩协议,预计认购40余万元,可带动14户贫困户户均增收1.14万元;协调妇联开展“绣娘大联盟”、哈彝红米公益行动等活动,预计投入资金18万余元。此外,结对街道还帮助联系了12家企业,捐赠资金47万元用于扶持发展大兴镇大球盖菇产业、戈奎乡芭蕉产业、三猛乡养蜂产业、骑马坝乡发展村集体经济等。

4.劳务输出扶贫,带动就业增收。2018年以来,上海市财政安排的劳务协作资金达491万元,动员长宁区内民营企业春秋航空公司到我县开展少数民族空乘人员定向招聘活动,目前,面试通过18人,其中建档立卡6人。

5.强化干部培训,打造过硬队伍。2018年以来,已选派党政机关干部、医生、教师各1名到上海市进行为期6个月的挂职学习,选送12人参加州级组织到上海开展的培训班3期。此外,今年10月,已在复旦大学组织开展第一期50人规模的基层干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培训班。长宁区也十分重视干部的选派工作,目前,已选派1名党政干部到我县挂任县委常委副县长,并选派了2名教师和3名医务人员到我县支教支医。

6.凝聚各方力量,提升帮扶成效。健康扶贫方面,会同虹桥街道动员上海爱尔眼科医院为我县1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手术,并确定开展“全力脱贫攻坚、建设无盲绿春”“千日复明、千人光明行”活动,为1000多例建档立卡贫困户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手术,折合资金154.5万元,目前已完成手术康复58例;协调妇联开展“爱的传递”云南红河州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救治项目,投入19.3万元,筛选出先天性心脏病患儿5名,其中3名已到上海进行免费手术治疗,并基本康复。教育扶贫方面,协调虹桥、北新泾街道、妇联、临空园区等,动员企业和社会组织捐赠142.56万元(含物资折价),用于学校建设和电脑、广播等教学设备配置;向党员、爱心人士及单位募集203.58万元(含物资折价),资助单亲、孤儿、残疾及家庭困难学生达700多人次。

(二)积极配合协调,开展中央单位定点扶贫

1.重视对接工作,加强组织保障。2018年10月,由校长率队14人次到我县考察帮扶工作,签订了《重庆大学绿春县定点帮扶工作备忘录》,捐赠了10万元的体育用品、童装等物资和20万元码洋的各类书箱,学校在绿春县设立了60万元奖学金。

2.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工作推进。2018年7月,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向绿春县大兴镇坡头小学“机智小屋”捐赠价值人民币0.5万元的图书,并即时启动了帮扶措施,2018年以来在绿春县委党校招收了135名在职干部进行免费网络学历教育,计划斥资90余万元,帮助我县在职干部提高学历层次。

(三)重视金融扶贫,精准投放扶贫小额贷款

年初,促成县政府与农行绿春支行签订了《产业扶贫小额信贷合作协议》,在农行建立了500万元的风险补偿金。目前,全县已精准投放小额扶贫信用贷款6368万元,安排小额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1000万元,承担政府贴息318万元,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1402户。

(四)强化动态管理,精准识别建档立卡人口

2018年6月,组织开展了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调整和补录工作。目前,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通过剔除、退出、保留、新增,2018年动态管理后,新识别贫困户205户776人、整户清退166户834人、家庭成员清退212人、家庭成员补录1370人、自然增加1403人、自然减少1343人。

(五)立足增收脱贫,组织开展项目入库建设

牵头组织开展了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截止2018年6月30日入库储备规模为10类43项3311个255970.47万元,其中:2018年170865.63万元、2019年73967.56万元、2020年11137.28万元,分别占比66.75%、28.9%、4.35%。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预计11月25日前可初步锁定项目库入库储备规模。2018年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办共安排我办项目资金290万元,一是在骑马坝乡秀水河社区幸福居民小组实施村内道路硬化7134平方米、排污沟112米、挡墙400立方米、产业路硬化1000平方米、农田灌溉水沟200米,投入资金140万元;二是在半坡乡二甫村委会二甫新村实施村内场地硬化1000平方米,投入资金15万元;其它综合提升项目100万元;挂钩村委会35万元,目前,所有工程项目已启动实施,年内可完成所有工程建设任务。

(六)利用社会资源,助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牵头做好“互联网+”精准社会扶贫工作,积极发动干部职工注册成为爱心人士,全县共注册成功2192人次。动员各乡镇干部职工、驻村工作队员、挂包干部进村入户帮助贫困户注册,经过层层发动,目前,贫困户在社会扶贫网系统中注册成功19038人次,目前,全县共有县级管理员4人、乡级管理员9人、村级管理员171人,通过信息平台,已成功发布资金需求96条126.56万元,捐赠22728次29.5474万元,发布物品需求110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6,185,55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185,550.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1,575,968.46元,增加了86.67%,主要原因分析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项目资金投入比往年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9,685,025.42元。其中:基本支出2,767,765.2元,占总支出的6.97%;项目支出36,917,260.22元,占总支出的93.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9,730,519.07元,增加了98.88%,主要原因分析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项目资金投入比往年增多,导致本年度支出也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67,76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035.21元,增加了3.3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等调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917,260.2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9,640,483.86元,增加了113.68%,主要原因分析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项目资金投入比往年增多,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三猛乡塔普村委会肉牛养殖资金2,050,000.00元、功能提升资金8,950,000.00元、戈奎乡戈奎村委会功能提升资金3,000,000.00元、绿春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人工养蜂产业资金3,500,000.00元、戈奎乡托牛村委会功能提升项目资金3,250,000.00元、绿春县卫计局卫生室建设资金3,2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85,025.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730,519.07元,增加了98.88%,主要原因分析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项目资金投入比往年增多,导致本年度支出也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27,8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1,26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我办干部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4,358,381.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8%。主要用于人工养蜂产业发展、肉牛养殖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66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000元,支出决算为3,000元,完成预算的13.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0元,完成预算的13.0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度绿春县扶贫办大部分“三公”经费是由扶贫办下设的精准扶贫指挥部账上支出,无在财政拨款中反应。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000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000元,增长1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绿春县扶贫办大部分“三公”经费是由扶贫办下设的精准扶贫指挥部账上支出,无在财政拨款中反应。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挂联村委会干部汇报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065.4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86.17元,主要原因分析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我办干部职工下乡、出差等次数比上年增多。我办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办办公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22,750,832.82元,其中,流动资产22,458,557.32元,固定资产292,27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85,460.6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089,391.69元,固定资产减少-3,9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96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96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130599款支出量较大是因为:本年度含精准扶贫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项目资金投入比往年增多,导致本年度收入、支出也比上年增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不涉及专用名词。

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0月17日

监督索引号53253100132801111

                   


附件【绿春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xls